以前的错误旧思路:试图对某类买点(譬如说股票跌了一段时间由“物极必反”原理所必然保证的某级别的反弹或者反转的拐点)研究分析,找出共性,得到某种“规则”(譬如说是缠论的背驰),然后利用这种“规则”就可以把所有的这类买点一个不漏的全部找到(允许20%的错找误找)。即任何买点都要依一定概率符合该规则(这句话本身并没错,只是要保证80%的胜率纯粹是痴人说梦)。
修改后的新思路(2014年5月25日):对某类买点研究分析,得到某种“规则1”,利用“规则1”可以找到这类买点中的极少一部分(允许20%的错找误找)。然后,对这类买点继续深入研究分析,得到某种“规则2”(异于规则1),单独利用“规则2”可以找到这类买点中的极少一部分(必须包含单独利用规则1所找不到的买点,但不完全涵盖单独利用规则1可以找到的买点,同样允许20%的错找误找),规则2可以看作是对规则1的拓展。此时,新的规则变为(规则1+规则2)...然后继续拓展规则3,规则4...即循序渐进地对这类买点进行认识和理解。
修改后的新思路(2014年5月25日):对某类买点研究分析,得到某种“规则1”,利用“规则1”可以找到这类买点中的极少一部分(允许20%的错找误找)。然后,对这类买点继续深入研究分析,得到某种“规则2”(异于规则1),单独利用“规则2”可以找到这类买点中的极少一部分(必须包含单独利用规则1所找不到的买点,但不完全涵盖单独利用规则1可以找到的买点,同样允许20%的错找误找),规则2可以看作是对规则1的拓展。此时,新的规则变为(规则1+规则2)...然后继续拓展规则3,规则4...即循序渐进地对这类买点进行认识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