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主攻方向问题
自然辩证法研究应当包括自然观的研究、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的研究、科学社会学的研究,这个观点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已得到体现。改革开放以后,对西方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以下简称西方科技哲学)的引介和吸收使自然辩证法学科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名称的变化,对西方科技哲学的引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哲学研究的一个主要方向。不少学者对此表示出相当的忧虑,他们认为,引介西方科技哲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借石攻玉,创立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科技哲学体系,从而促进中国科学事业的跃升。然而,目前的引介已经丧失了目的,只剩下形式,陷入“引介—落后—再引介—再落后”的恶性循环。这是十分可悲的现状。
科技哲学研究的主战场在哪里?就我们看来,一方面,科学技术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其成果是人类的共有财富,不了解国外成果是无法进入研究前沿的,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密切关注各国同行的研究进展;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活动又总是要依附一定的地域、依靠一定的政府、依托一定的文化才能开展,因而科技哲学也必须立足本国现实才能取得成就。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把国家级的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方略。在这个方略的推进过程中,有大量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借助哲学思维和综合性研究来解决,这正是科技哲学大展宏图的天地,也是取得真正属于自己成果的大好机遇。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一再观望,可能会失去学科生存的根据。
要真正做出无愧于时代的成就,首先必须解决一个根本问题,这就是成果的评价标准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回答新理论是如何产生的这样一个先导问题。理论的产生途径有两种,一是原有理论的演绎,数学、逻辑学等理论的发展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另一种是对实证材料的分析,自然科学理论的发展必须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从整个科学发展史来看,现实世界作为理论产生的来源更带有根本性。科技哲学是以现实的科技活动作为研究对象的,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应当是产生于对科技活动本身出现的哲理性问题的解决过程当中,而不是在对前人成果单纯的引介评议上面。前人的成果无论如何优秀,都只是“流”而不是“源”;如果我们认为它优秀,就应当用它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加以发展。所以评价一个成果,应当主要看它的观点和方法有无以及有多大的突破性进展,而不是仅看它对前人成果熟悉到何等程度。
在科技哲学的下一步发展中,应当把队伍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对现实的科技活动的关注上来,毫无疑问,对古代人和外国人的东西我们应当努力了解并对其中的精华积极吸收,但了解和吸收必须为现实科技活动的研究服务,否则我们的研究成效将非常有限。开展对现实科技活动的研究,首先要熟悉科学技术、尤其要了解科学技术前沿。过去,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一般都有相当的自然科学造诣,同时,在科学界也活跃着一批对哲学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家,使得自然辩证法研究与科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沟通。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自然科学造诣较深的工作者越来越少,同时,科技界真正对哲学感兴趣的,差不多只有少数工程技术人员。这种状况的改变不能寄希望于科技界,而应当立足于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否则将危及学科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