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测速不得遮挡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和《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前后3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点,而且应当设置在限速标志起始点后500米至解除限速标志或下一限速标志之间;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
具有流动性的移动测速是广大驾驶员关注的焦点。林连启说,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当放置于路侧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不得无故遮挡或者掩盖,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使用制式警车。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500米以外应当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现场查处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