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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天天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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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狗肉,历史悠久,距今已两千多年。它的成名归功于秦末汉初的沛县两个名人——刘邦和樊哙。樊哙年轻时,家里比较穷,没有田地好耕,在流经沛县的泗水河西设摊卖狗肉。在樊哙狗肉摊不远,住着一个无赖,他就是后来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刘邦家里富裕,两个哥哥与父亲常年在田间耕作,非常辛苦,可刘邦从来不去干活,整日游手好闲。刘邦特别喜欢吃狗肉,几乎天天都要去吃樊哙的狗肉,吃了就赊帐,常赊不还。樊哙是小本经营,像刘邦这样他怎么吃得消呢,但又拉不下面子和刘邦闹翻。只好悄悄地将狗肉摊搬到河东。刘邦一连三天到樊哙原来设摊的地方都没吃到狗肉,一打听才知道樊哙搬到河对岸了。刘邦走向河边渡口,想乘摆渡的木船到河东去。谁知船主因刘邦没带钱,以前还欠着帐,便不让他上。刘邦急得口水都流了出来,正巧一只老鼋游来,刘邦不顾一切地跳到老鼋背上,游到了河东。刘邦见到樊哙,寒喧了几句,便迫不及待地坐下来吃狗肉。樊哙搬到河东三天,因新设摊,狗肉卖不出去,刘邦这一吃,众人都抢着来买,三天积存的狗肉很快就卖完了。此后,只要有空,刘邦就让老鼋驮过河来白吃狗肉。樊哙见躲不过刘邦,恨死那只老鼋,就把老鼋偷偷地杀了,与狗肉一起煮,没想到这狗肉变得更鲜了。刘邦没有老鼋驮他过渡,便不能经常吃到樊哙的狗肉,心里很不痛快。不久,他当了泗水亭长,便借口樊哙脾气暴躁,把樊哙的切肉刀给没收了。樊啥没有刀,只好把狗肉烧得更熟烂,用手撕着卖给食客。谁知这酥烂的狗肉撕着吃更具风味。
秦末农民大起义,刘邦与樊哙都参加了,后来,刘邦当上皇帝,樊哙成为他手下大将,他们还成了连襟,自然再用不着为吃狗肉使心眼了。刘邦衣锦还乡,想起家乡的狗肉,便召来父老乡亲,用大块狗肉下酒。酒酣耳热之时,踌躇满志的刘邦乘兴起舞,并高唱《大风歌》。从此,沛县的狗肉便闻名全国。


1楼2014-07-02 22:58回复
    喜欢吃狗肉说明汉高祖有品位,但吃完就赊账这个习惯不好,大家不要学习


    2楼2014-07-0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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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吃狗肉边欣赏音乐《大风歌》才是享受啊
      吕良伟《大风歌》
      视频来自:土豆

      《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3楼2014-07-0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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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不小心看成大风车了


        4楼2014-07-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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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肉好吃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7-0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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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粉至今还在找他的墓,要鞭尸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7-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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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来看评论的


              7楼2020-02-0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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