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恋了。<?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而接下来几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以那篇失恋宣言开始,开始出现这样的文章: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着雨景。』
而且还不只一天,接下来数日都是如此。
『失恋第二天,在便利商店买了三个便当,窝在房间里当三餐吃。』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试着在人行道未干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失恋第五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一副风铃为他哀悼。』
这样的失恋记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看了大约一礼拜,就失去兴趣了。主要是这些记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点分项的日记那么有趣。我把我的电脑抛到一边,和我的新女友关门胡混,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情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呻吟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