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 我校建筑学专业顺利通过本科教育评估作者:建筑学院 出处:建筑学院 发表日期:2011-05-30 11:08:08
5月28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在本次会议上,28位委员以全票通过了我校建筑学专业的本科教育评估,评估结论为“评估通过,合格有效期为四年”。我校成为国内第45所有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建筑学专业今年的合格毕业生即可获授建筑学学士学位。
建筑学专业评估是由住建部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委员会进行的对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评估。评估分提出申请报告、受理申请、提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评审、专家组进校视察、评估委员会会议投票几个阶段。在接受评估申请、通过自评报告后,评估委员会派出5人专家组进校视察,对学校的教育过程、教学条件、教育质量进行现场取证。评估结论分不通过、基本通过有效期为有条件四年、通过合格有效期四年、通过合格有效期七年四种结论。
根据《堪培拉协议》,评估结果受英联邦、欧美、北美、日本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国家或地区的认可。这也意味着烟台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受到国际承认,获授建筑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其本科教育经历在取得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执业资格时是被认可的。在国内,建筑学学士学位毕业生毕业3年后即可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而五年制建筑学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毕业生毕业5年方可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
我校建筑学专业评估的顺利通过,将对学院专业和学科建设、对人才引进、对生源素质、对毕业生升学就业等产生深远而重大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