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纪 第四 文宣
又诏封宗室高岳为清河王,高隆之为平原王,高归彦为平秦王,高思宗为上洛王,高长弼为广武王,高普为武兴王,高子瑗为平昌王,高显国为襄乐王,高睿为赵郡王,高孝绪为修城王。又诏封功臣厍狄干为章武王,斛律金为咸阳王,贺拔仁为安定王,韩轨为安德王,可朱浑道元为扶风王,彭乐为陈留王,潘相乐为河东王。癸未,诏封诸弟青州刺史浚为永安王,尚书左仆射淹为平阳王,定州刺史浟为彭城王,仪同三司演为常山王,冀州刺史涣为上党王,仪同三司淯为襄城王,仪同三司湛为长广王,湝为任城王,湜为高阳王,济为博陵王,凝为新平王,润为冯翊王,洽为汉阳王。
七年春正月甲辰,帝至自晋阳。于邺城西马射,大集众庶而观之。二月辛未,诏常山王演等于凉风堂读尚书奏按,论定得失,帝亲决之。
八年春三月,大热,人或暍死。夏四月庚午,诏诸取虾蟹蚬蛤之类,悉令停断,唯听捕鱼。乙酉,诏公私鹰鹞俱亦禁绝。以太师、咸阳王斛律金为右丞相,前大将军、扶风王可朱浑道元为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贺拔仁为太保,尚书令、常山王演为司空、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杨愔为尚书左仆射,以并省尚书右仆射崔暹为尚书右仆射,上党王涣录尚书事。
十二月癸酉,诏梁王萧庄为梁主,进居九派。戊寅,以太傅可朱浑道元为太师,司徒尉粲为太尉,冀州刺史段韶为司空,录尚书事、常山王演为大司马,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司徒。
又诏封宗室高岳为清河王,高隆之为平原王,高归彦为平秦王,高思宗为上洛王,高长弼为广武王,高普为武兴王,高子瑗为平昌王,高显国为襄乐王,高睿为赵郡王,高孝绪为修城王。又诏封功臣厍狄干为章武王,斛律金为咸阳王,贺拔仁为安定王,韩轨为安德王,可朱浑道元为扶风王,彭乐为陈留王,潘相乐为河东王。癸未,诏封诸弟青州刺史浚为永安王,尚书左仆射淹为平阳王,定州刺史浟为彭城王,仪同三司演为常山王,冀州刺史涣为上党王,仪同三司淯为襄城王,仪同三司湛为长广王,湝为任城王,湜为高阳王,济为博陵王,凝为新平王,润为冯翊王,洽为汉阳王。
七年春正月甲辰,帝至自晋阳。于邺城西马射,大集众庶而观之。二月辛未,诏常山王演等于凉风堂读尚书奏按,论定得失,帝亲决之。
八年春三月,大热,人或暍死。夏四月庚午,诏诸取虾蟹蚬蛤之类,悉令停断,唯听捕鱼。乙酉,诏公私鹰鹞俱亦禁绝。以太师、咸阳王斛律金为右丞相,前大将军、扶风王可朱浑道元为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贺拔仁为太保,尚书令、常山王演为司空、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杨愔为尚书左仆射,以并省尚书右仆射崔暹为尚书右仆射,上党王涣录尚书事。
十二月癸酉,诏梁王萧庄为梁主,进居九派。戊寅,以太傅可朱浑道元为太师,司徒尉粲为太尉,冀州刺史段韶为司空,录尚书事、常山王演为大司马,录尚书事、长广王湛为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