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七点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车速十码左右,右后视镜碰倒一骑电动车行人。我报警,报保险。交警提出我掏钱给伤者看病的话就不扣车(扣我驾驶证,行车证),我先掏了1000元给伤者拍全身CT,没有骨折没有脑震荡,诊断报告说是外伤,伤者家属要求住院(伤者家属是医院职工),就又掏了2000元住院押金。13日,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我是全责,保险公司拍照。15日伤者联系要出院,前提是我赔付5000元,我没同意;伤者又要求我垫付住院押金,我以没钱脱身。16日,伤者与我在交警处协商,让我赔付3000元完事或者伤者继续住院由我垫付住院费;我不同意,交警去医院看伤者。
现在伤者自己垫付住院费,不出院。交警一直不给我驾驶证行车证,说伤者提出财产保全要扣我的车。
我该怎么办?朋友一直说不再垫钱,让伤者起诉我。
现在伤者自己垫付住院费,不出院。交警一直不给我驾驶证行车证,说伤者提出财产保全要扣我的车。
我该怎么办?朋友一直说不再垫钱,让伤者起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