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27日向媒体发布《沈阳市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5日起,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并发挥作用的市民群众予以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据介绍,《办法》中界定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包括:(一)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场所等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情形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有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
《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评定和奖励。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0,000元;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100,000元,不高于500,000元。
据介绍,《办法》中界定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包括:(一)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场所等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情形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有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
《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评定和奖励。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0,000元;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不低于100,000元,不高于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