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文号批复的职称退休后待遇不同:在现行的退休政策待遇中,有明显的人权不平等歧视。比如:企业单位及公务和私营下岗人员,他们的职称相同,甚至还在同一个文号的批复上,但退休后待遇成倍差额。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养老保险金还有单位帮缴一部分,而企业单位和私营下岗人员都是自已的辛勤汗水争薪自已全部缴纳,本来生活艰辛凑足数缴到退休享龄,不想仍被国家政策打入最底层。国家口口声声说让百姓分享改革的红利,到头来连起码的公平和本该属于自已的享受都被强行剥夺!这是对人权的侵犯,这是对社会底层的歧视!同文号批复的相同职称人员,就因为服务的性质不同而歧视对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