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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卷二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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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楼2014-08-29 12:26回复
    一)文言文阅读(19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干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弘治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文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郎中李梦阳进曰:“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瑾诛,复官,致仕。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
    (节选自《明史·韩文传》


    2楼2014-08-2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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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言文阅读(19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干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弘治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文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郎中李梦阳进曰:“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瑾诛,复官,致仕。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
      (节选自《明史·韩文传》


      3楼2014-08-2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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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面两首诗,完成8-9题。
        含山店梦觉作 [唐]韦庄
        曾为流离惯别家,等闲挥袂客天涯。
        灯前一觉江南梦,惆怅起来山月斜。
        宿渔家 [宋]郭震
        几代生涯傍海涯,两三间屋盖芦花。
        灯前笑说归来夜,明月随船送到家。
        [注] ①韦庄(约836-910):字端己,长安杜陵人(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曾流离吴越等地。②郭震:字希声,成都人。生卒年生平不详。


        4楼2014-08-2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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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IP属地:山东7楼2014-11-1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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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IP属地:山东8楼2014-11-1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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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IP属地:山东9楼2014-11-1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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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言文阅读(19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干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弘治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文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郎中李梦阳进曰:“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瑾诛,复官,致仕。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
                (节选自《明史·韩文传》


                IP属地:山东10楼2014-11-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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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面两首诗,完成8-9题。
                  含山店梦觉作 [唐]韦庄
                  曾为流离惯别家,等闲挥袂客天涯。
                  灯前一觉江南梦,惆怅起来山月斜。
                  宿渔家 [宋]郭震
                  几代生涯傍海涯,两三间屋盖芦花。
                  灯前笑说归来夜,明月随船送到家。
                  [注] ①韦庄(约836-910):字端己,长安杜陵人(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曾流离吴越等地。②郭震:字希声,成都人。生卒年生平不详。


                  IP属地:山东11楼2014-11-1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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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IP属地:山东12楼2014-11-1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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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IP属地:山东13楼2014-11-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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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IP属地:山东15楼2014-11-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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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IP属地:山东16楼2014-11-1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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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的好!比我厉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11-18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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