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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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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1楼2014-10-04 22:52回复

        心中如同有万匹135奔腾而过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0-0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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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王大爷,那我呢?
      我是个大学生,空闲时间在超市当收银员。但是我从来不会这样介绍自己,因为显得我不务正业。我向来都是说自己是个超市的收银员,总是想尽办法挤出时间来去课堂上获取知识。如此一来,别人就会觉得我的故事很励志,也许我的事迹还能在人群中广为流传,成为又一碗感人至深的心灵鸡汤。
      其实我更喜欢超市收银员的身份,谁想要看清尘世就应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对人也是一样的,其他好处自不待言。我跟其他人之间就隔着一张收银台的桌子,我常常凭我的自以为是去判断这些人。有人买两罐啤酒,可能是为了看世界杯;有人买块肥皂,也许是为了丢和捡;有人又买肥皂又买啤酒,大概是想一边捡肥皂一边看世界杯。也许我的判断太过天马行空,不过我也只是想象,仅此而已,人畜无害,而有些人的自以为是就很不一样。曾经有个穿迷彩服的少年买了一包七度空间,我只是在收银的时候多看了他一眼,他连忙跟我解释,他买这个不是为了在军训的时候当鞋垫,是他女朋友来大姨妈了,特地给她买的。什么!你不相信我,我真有女朋友的!有钱长得帅还有女朋友这是我的错吗!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其实我什么都没说,我一直一脸平和地看着他,听他解释。几分钟之后,他左手拿着七度空间,右手拎着一个穿迷彩服的姑娘出现了,看吧,这就是我的女朋友,你看这里面少了一片,她刚刚用了,叫你不相信我!唉,何必呢。


      IP属地:浙江5楼2014-10-0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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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往常,在寝室呆不下去,我就会直接去超市,老板倒也乐呵,反正提早上班他也不会给我加工资。只是我心中一直想着王大爷的事,得想办法转移注意力,不知道来超市是否有用。
        收银台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她身上。而我缓缓上移的视线却停在了她的胸口便停滞不动了,她胸前的项链上有枚戒指。从前王大爷的戒指也都是挂着脖子上的,而不是戴在左手小拇指上。从前我还不认识王大爷。从前啊,有一条狭长的小巷,小巷的这一头是一排房子,最靠近田野的就是我家的,挨着我家的是我姑姑,然后是我大伯,还有一家不知道是谁。小巷的那一头直通小河,小河的边上是一个奇怪老头搭的丝瓜棚。后来那家不知道是谁的房子里新搬来了一户人家,我们说的都是温州话,而这一家人用的却是闽南语。不过多亏了党的政策,大家都会一点普通话,所以我大伯常常到他们家里去谈天说地,说白了就是喝喝酒吹吹牛逼。他总是在我姑姑面前“隔壁老王”“隔壁老王”地叫,于是我姑姑也常在我爸面前提起“隔壁老王”,到后来我爸也老跟我说“隔壁王叔叔”。对,王大爷他亲生父亲就是隔壁老王,或者隔壁王叔叔。
        隔壁王叔叔是夏天搬来的,所以我见到王大爷也是在夏天。夏天是小孩子的季节,我跟村里 的小伙伴经常到小河边的丝瓜棚下坐着遮荫。仅仅是遮荫而已,那个奇怪的老头一直盯着我们看,怕我们干坏事。那天我们去的迟,到小河边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个不认识的小孩坐在瓜棚下,他摘了好几朵丝瓜花,奇怪的老头却不管他。可是等我们坐下,也随便摘了几朵花,那老头抓起扫把就要来打我们,吓得我们跑了好远才敢回头看。没想到刚刚那个小孩也跟着我们一起跑来了,我们都很好奇,为什么他摘花就没事,我们就要被追着打。他说,花也是有男有女的,跟人一样,这个女的就好比你妈,这个男的就好比你爸。只要把你爸的花粉弄到你妈上面,你爸就没用了。而且你爸这么多,只要有一朵在就好了。你妈就重要多了,她以后会变成瓜的,我摘的都是你爸,你们把你妈都摘了,不打你们才怪!听了这些,小伙伴们都觉得这小孩子的形象顿时变得好高大,我们爸妈从来没跟我讲过这些。


        IP属地:浙江6楼2014-10-04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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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巧,他竟然也住在小巷的这头,回去的时候走到巷口就只剩我跟他了,我也是在这时才发现他的脖子上挂着条绳子,上面有枚戒指。我就问他这东西是干啥用的。
          “啊,你说这个啊,这是至尊魔戒,很神奇的,戴在左手的小拇指上就能隐身了!我戴给你看看!”
          竟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我看着他从脖子上取下戒指,轻轻地戴在了左手小拇指上。我屏住呼吸,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一分钟过去了,可是他还在我面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为什么……我还能看见你呀?”
          “唉。”他叹了口气,“看来你也不是个聪明人呀,只有聪明人才看不到。我周围的人都太蠢了,这戒指好像没多大用。”然后他又把戒指挂到了脖子上。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爸妈老说我笨的确是贴切呢。
          “诶,对了,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哈哈,我姓王,我喜欢别人叫我大爷!”
          “王大爷!”
          “叫的这么爽快!我允许你当我朋友了!”说完他就准备进隔壁王叔叔的屋子。
          “等等,你知道我是谁么?”
          “我这么聪明,当然知道,我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嘛,最靠近稻田的那家。”
          “你再等等!王大爷……把至尊魔戒借我用用好不好?我想试试看我爸妈聪不聪明。”
          “不行啊,你这么蠢,心智很容易被至尊魔戒控制,会酿成大祸的!”
          “哦……”
          他好像察觉到了我的失望和沮丧,又对我说,“其实根本不用试,大人都很愚蠢,只有小孩子才有可能聪明!”然后他眯起一只眼睛,在我面前不停地晃着至尊魔戒,我突然发现上面有一些并排着的波浪条纹,而我现在看到的这枚戒指表面却很光滑,什么图案文字都没有……


          IP属地:浙江7楼2014-10-0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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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强行装逼
                ----- 其实我有四个姐姐!!!


            IP属地:湖北8楼2014-10-0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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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流氓!不好好刷东西,一直盯着我的胸看干什么!”这时候我反应过来了,我注视着的不仅仅是一枚戒指,还有一个人的胸口,这枚戒指躺在胸口上。经她这么一提醒,我倒是注意起她的胸来了,这看起来应该是32c吧,也说不定是b,反正我觉得已经够用了。等我想看看有没有沟的时候,一只手挡在了胸前。其实我早该看看她的脸。并不是要看看她长得漂不漂亮,而是看她已经生气到什么地步了。老实说,不管真话还是假话,一定要说能让对方相信的话,不然不就是废话了吗?或者干脆不要说话。现在我抬头看她的时候,她已经很生气了,看起来差不多是想把我阉了,绝对不会相信我看的是戒指而不是胸,我只好承认我的确是在盯着她的胸。
              “不急不急,看够了就可以刷了,你看,这不是刷好了吗?”
              她拿起东西,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接着骂了我几句流氓就管自己走了。队伍后面的女生纷纷用手遮住自己的胸口,我就不明白那些-a、衣领都快到脖子的女生这么做究竟意义何在?
              还好接下来这个人是男的,我怎么看他都没事,而且他头上戴着个耳机,眼睛一直没离开屏幕,我问他要不要袋子,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觉得我要是多刷几块钱他也不会发现的。现在的人听歌用的都是手机,实在是方便,复读机加磁带的时代好像已经很遥远了。那时候大家听的都是东尼大木的歌,村里好多小孩子总是戴着耳机,一边听着歌,一边说着含糊不清的话,唯一清楚的是“哼哼哈兮,快使用双截棍”。


              IP属地:浙江9楼2014-10-0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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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都是煞笔!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10-0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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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我大伯口中得知,王大爷差不多比我大了整整一岁,这就是说比我多活了一年。你要知道,一年会发生很多事情的。时针会恰好转过730圈;刚从南方回到北方的候鸟会停留一段时间,再回到南方过冬,之后又回到北方;太阳的直射点会从北回归线慢慢往南移,越过无数条看不见的纬线,最长的纬线赤道,掠过乞力马扎罗山、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到南回归线后又调头北返。又是一条条纬线,又是山川大洋,在夏至的时候回到北回归线。多活了一年的时间就足以让人有很大的不同。王大爷听的音乐就跟村里其他小伙伴不一样,那天我看见他戴着耳机,还以为他也在听“哼哼哈兮”。其实不是,他听的歌只有“噔噔哼哼”之类的声音,却没有歌词,不过听起来倒是挺不错的。
                  “王大爷,这歌挺不错的呀!”
                  “不不不。”王大爷眼睛一闭,嘴巴一撇,脖子一扭,将竖起的食指不停在我面前左右摇晃,“这叫古典音乐。”
                  “那……那,这歌手是谁呀?”
                  “不不不。”他的食指又动了起来,“只能说作曲家。”
                  “那……那,作曲家是谁?”
                  “勃拉姆斯。”
                  “这名字好奇怪,叫起来好别扭呀。”
                  “你要用英文叫,这样就很顺口了,Brahms!”
                  “啊?大爷你还会英文啊?”
                  “当然,略懂略懂。我可以教你啊!跟着我念啊,bra——hms!”
                  “bra——hms!”


                  IP属地:浙江11楼2014-10-0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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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爷这孩子,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所以他妈经常打他。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小孩都怕被爸妈打,而王大爷却因为被打得太多习惯了所以早就不怕了。他也不用他妈说,扒拉两下就脱下裤子,趴在凳子上。还老跟他妈讨价还价,说不要用毛主席(竹子捆一起)打,还是用小平(木板)吧,怎么说我也是你儿子啊。我亲眼见过王大爷被他妈打,很有意思。王大爷不管有没有挨打都会“啊啊啊啊”地叫个不停。不是简单的“啊”,“啊”的长短音调不停地在变,说他在唱歌更为贴切——用啊替换所有歌词,或者说本来就没有歌词,他哼唱的十有八九是“bra——hms”的曲子,至于是哪一首我得再听一会儿才能猜出个大概。王大爷这时候在凳子上光着屁股趴着就像一架钢琴,他妈抓着木板站着就像一位钢琴演奏家。一声很清脆响亮的“啊”,这是演奏家狠狠地“按”了一下琴键;而一连串平稳低沉的“啊”是演奏家在休养生息为最后的高潮做准备而轻拢慢捻;最后那几声响彻云霄,直穿鼓膜的“啊”,是演奏家倾尽全力为乐曲最后的篇章献出的最华丽的演奏!躲在门后偷偷地看着这一切的我如痴如醉,如此精彩而有趣的演奏我后来再未见过,更别说之前了。唯一遗憾的是我没听出来是哪一首曲子,毕竟我在音乐方面的天赋甚是稀缺。


                    IP属地:浙江14楼2014-10-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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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想成为王大爷这样的人,尤其是挨打这方面。我没有像王大爷这样天天被打,但多少也被打过。可是我挨打却跟演奏会搭不上关系,我妈一个劲儿地拿毛主席抽我,又拧我大腿。我只是一直哭一直叫,毫无韵律节奏可言。眼睛哭肿了,眼泪流了一地,嗓子喊哑了,大腿青一块紫一块,还在哭还在叫,我只能联想到电视剧里的严刑拷打,我是被诬陷的忠臣,我妈是不辨清白的酷吏。
                      所以我受不了就跑出来了,正好碰见王大爷。王大爷是个聪明人,看我这副模样就知道我挨打了。没有人会如王大爷这般不厌其烦地安慰我这样无知的少年。他笑着说我被打得太少,如果我也像他一样天天被打,那就会很享受挨打的过程,如同家常便饭。每天吃过饭,大爷就要问他妈,“妈,你到底打不打我呀,不打我就出去玩啦。”大爷告诉我挨打的时候最好别哭,哭多了眼睛疼,大人最烦哭了,叫还是要的,不然你既不哭又不叫打你就没什么意义。他说,挨打就挨打吧,反正是你亲妈,又打不死你,以后你就跟我学,脱下裤子给你妈打就是了,穿上裤子接着出去玩。他最后掏出一包刚买的辣条,告诉我这个辣条包治百病,吃了疼痛顿消,铜皮铁骨,再也不用担心妈妈打你了!
                      我拆开那包辣条,拿出一根来咬了一口。辣条的味道其实都差不多,只是这包辣条特别辣,吃了一口就把我辣到了。感觉舌头麻麻的,浑身冒汗,只盼着喝口水。多亏了王大爷,我觉得跟吃辣条比起来,挨打根本算不上什么。


                      IP属地:浙江15楼2014-10-0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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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次回过神来的时候,我这边的队伍里只剩下五个人,包括买“唐僧肉”的,其他人都跑到对面的收银台去了。这也不能怪他们,谁叫我刷的慢呢。不过我清醒的时候收银很快的,两三下就把“唐僧肉”解决了,随后是一个买两罐啤酒的男子。其实我很想提醒他,这种雪花味道不好,超市里的啤酒我差不多都喝过,为什么不选勇闯天涯或者青岛呢?可是我不该多管闲事,人的口味各异,连金龙泉这样的酒都有人说好。如果我说了,他可能会茫然不知所措,也许会说自己就是喜欢这个你管得着吗,我又何必呢。
                        我倒是记起第一次喝的酒就是王大爷带给我的,当时我坐在河边晒着太阳,看着那些会游泳的孩子在水中肆意嬉戏,我的皮肤就是那时候被晒得黝黑黝黑的,之后就再也白不起来了,就像是太阳在我全身上下都留下了抹不去的刺青。大爷在我旁边坐下,递给我一个绿色的玻璃瓶。我一看标签,竟然是啤酒!大爷笑着说,我看这玩意儿大人特喜欢喝,就好比我们喜欢喝AD钙奶。我趁我爸午睡才偷偷拿出来的,好东西当然要一起分享啦,你快试试。
                        此番盛情,自然难却,我拿起瓶子喝了一大口,盼着能喝出比AD钙奶还美妙的味道来。可我却发现这玩意儿味道真是奇怪,苦的要命,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了,我告诉王大爷他还不相信。他拿起瓶子也喝了一口,说,你说的没错。


                        IP属地:浙江16楼2014-10-0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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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如此,王大爷他还是不甘心。据他观察,大人几乎是离不开酒的,酒在他们生活中的地位仅次于饭。他觉得也许是酒的种类不对。那段时间,王大爷会趁着他爸午睡之后,偷偷地带各种各样的酒来找我,各种各样的难喝。黄酒全是药味,难以下肚;白酒辣的很,又不同于辣条,喝了一口就会从舌头一路辣到肚子;还有那个什么XO,焦味太浓;红酒倒是还好,有一点葡萄的甜味,可是为什么不干脆去喝葡萄汁却选择喝这玩意儿呢?
                          我们把王大爷家里的酒喝遍了,他也终于肯放弃了。他说大人就是愚蠢,这些酒没有一个比的过AD钙奶,还说以后绝对不喝酒,要喝就喝AD钙奶!我也附和王大爷,AD钙奶还比酒便宜多了呢!


                          IP属地:浙江17楼2014-10-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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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天王大爷弄了根烟过来,看着他从口袋里很神秘地掏出个东西来,我还以为是新出的辣条。烟以前我也是见过的,在大人的嘴上冒出灰色的烟和刺鼻的气味来,丢在地上被脚踩灭火星和烟灰四溅,像现在这样近距离地看着一根完整的烟的的确确是第一次。我看到这根烟上印着一朵很美丽的雪花,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也许这烟是“雪花牌”的吧。
                            我看完就把烟还给了王大爷。他接过来就学着大人,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了烟。大爷的手指关节很灵活,所以他拿烟的方式别人很难模仿。他用左手夹烟,大拇指往上翘,夹住烟的食指和中指总是伸的直直的,而无名指和小拇指却使劲地往手心弯曲,从手背一面看去,像是凭空少了两根手指。
                            王大爷夹起烟来的确有模有样,可是他就这么一直夹着,什么事也没做,深深沉浸在其中,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然后问我有没有火柴或者打火机。我说没有,就准备回家给王大爷拿。他把我拉住,叹了一口气。
                            “唉,看来想抽烟的心、烟、火三者缺一不可啊。”
                            于是大爷就把那根烟塞回了口袋,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左手的手心,低声呢喃着,“要用最绚丽的火点出最沁人的烟。”
                            我当然是听到了,没想到王大爷随口一句自言自语就胜过我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
                            在那之后王大爷就经常夹着那根烟,但是从来没点着过,因为烟、火、想抽烟的心三者缺一不可,可王大爷总是缺这个或者那个。


                            IP属地:浙江18楼2014-10-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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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4-10-04 23:0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