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一村子里面,A住户很久之前在房子旁边修了一条支路,花了五六千块钱,现在因为村里要修高速公路要路过,村里面很多房子都要拆除,现在村里面一家人B,长期没在村子里面的,听说了要拆迁,就立马回家修房子了,并且将A住户所修的支路占掉,归为己有,A找来村里面的干部,干部也说那个地方归B,原因就是因为A跟队长家里有矛盾,现在A出门必须经过那条支路,B就说了,允许A过,但是一旦损坏,就必须赔偿,A当初修路花的钱B也没有支付,这让我想到了古代的占山为王,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现在这个问题能够找哪个部门解决,不要说村官了,都是一个鼻孔出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