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义务叫“幸福”
张恩浩
喜欢文学,自然也关注文学圈子里的那些事。
前几天,一个叫许立志的90后诗人跳楼自杀,又一次让我震惊不已。
自杀,在历史和现在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诗人(作家)的自杀被赋予了特殊的涵义。
我曾经为屈原、卧夫写过诗歌,也曾经为海子写过评论,可对于这个不太熟悉的年轻诗人,我该写点什么呢?
首先,我感到了一种愤慨。
客观地说,自杀,谈不上什么壮举,这本身就是一种人类的陋习。
单就文学圈而言,屈原的自杀,具有真正的爱国意义,我们纪念他,也讴歌他,他也为那条滔滔不尽的汨罗江留下了神秘的色彩;顾城的自杀(他先杀死了自己的爱人),只是让一个叫做激流岛的地方弥漫着悲哀;海子的卧轨自尽,让远方更加迷茫和悲怆;卧夫的自我失踪,让天地更加苍茫······而这个年轻的许立志呢?他的死除了让我们感到惋惜和震惊之外,也应该让更多的年轻人警醒。
这样的悲剧何时不再发生???
在我看来,那些选择自杀的人首先是缺乏责任心的人。
在纪念海子的文章里,我写过这样的话:
“海子自杀,震惊文坛,一颗彗星陨落。
一个国家可以失去一位诗人,可一个母亲却不能失去孩子!海子,就这么残忍地把最后一首血淋淋的诗歌深深嵌入了母亲原本孱弱的心房。老人要用自己的余生来承受这样的酷刑。
我不想宏论诗人的使命,但我觉得每一个诗人,不管他有多大的造诣,但他首先是一个客观意义上的人,应该是一个根植于生活深处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更应该是勇于承担人子、人夫或者人父之责的自然人。
我既不赞同更不赞赏那些完全独立于生活之外,动不动就拿理想说事儿的一意孤行甚至轻言放弃生命的极端做法。
人可以清高于红尘,但不可以轻生于尘世。因为你的生命不完全属于你的私有,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不应该为你承受这种冷酷的伤害。
······”
那些匆匆告别于人世的人,你们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你为国尽忠了吗?为家尽孝了吗?我觉得都无从谈起。
父母遗传给我们基因,赐予我们生命,国家给予我们培养,社会给我们机会。我们应该感恩!知恩图报才是君子所为。
虽然人生有那么多艰难险阻,甚至有那么多挫折和痛苦,可是,这又算什么呢?这只是我们需要破解的难题而已,只要你用心,尽力,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那些自杀的“勇士”们,你们真的勇敢吗?未必!
我呼吁那些对自杀的事件大肆渲染的人们,别再推波助澜了!
特别是那些正在成长的年轻人,你们有活着的权利,有工作的权利,但是,你们还有一种义务叫“幸福”。因为,你们的幸福也关系到很多人的幸福,比如你们的父母,你们的朋友······“幸福”,也是一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