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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也就前段时间的事儿,身边有个人的态度转变略大,我也是感觉有些承受不来。
心里感觉有些憋得慌。


IP属地:广东1楼2014-10-13 14:16回复
    嗯猪直又刷下限
    一边拼命巴结,一边又打着“为你好”旗号,对别人私生活指手画脚的女神经病,真想甩她一脸呵呵→_→
    猪直莫非都以为别人的三观都是她说了算?找个贱男当宝贝,也就天草猪女做的出来了!而且最恶心的是,猪女自己捡垃圾,还逼着我们这些正常人也跟她们一样捡垃圾,还恬不知耻地宣称捡垃圾就是真理。卧槽,她们太会yy了!
    马丹,她说异性恋好,异性恋就真的好?当别人跟她一样是被天草洗脑的傻子?
    还有你新男友。。。应该不会是天草男对吧⊙▽⊙
    按理说来欧美直男很多,比天草男好得多,起码长相不在一个档次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0-1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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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觉得绕了一大圈感觉自己其实是个无性恋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10-20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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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什么都不再说了。捣浆糊的话我也不是第一次见了,还是隐了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0-2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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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 事多 真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4-10-2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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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单 我觉得我对独身这个理解的更深吧 当然老师给分挺慷慨的。 我不太理解那些强迫说同性恋双性恋是种病的人 我没有强迫你一定认可我 那么你凭什么强迫我要接受你的?尊重是相互的 这有一点我非常赞同亚伦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4-10-2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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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月 有图有真相 尽情打那些烧死非异性恋的人的脸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4-10-3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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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马君表示很无奈 不过他们都可以随意开这些玩笑呢!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4-10-3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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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很兴奋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4-11-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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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以前那男朋友我是见过几次的,不过我跟他没说过几句话,就连招呼都很少打,对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了解。虽然很不想跟她聊一个我不知道的人,但也不怎么好打断她的“你认识的,我前男友,就是那个谁谁,你们以前还见过的。”
                    对她这一大串的自问自答我除了苦笑也不知道该做如何回应,毕竟说是不认识吧,印象里又是有这么个人,说是认识吧,我又连他名字都不知道。
                    接下来正如意料之中地,那妹子在不断给我扒他的不是。她在扒他不是的时候也倒是爽,本来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过了一会儿之后就好像浑身的火气都出来了一样,但是这状态没憋多久就又憋出眼泪来了,这个时候就开始扒他的好了,还一边哭着含糊地说着自己还是很喜欢他什么的,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还算是幸运的就是,那妹子在我那儿把眼泪和鼻涕都抹完了之后就心满意足地走了,并没有多要求我怎么样。
                    但我始终就是感觉这事不会这么容易就结束,说出来可能也算是诋毁那妹子,但是据我所知,这个妹子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说白了就是事儿多,用英文来说就是troublemaker。
                    之前已经说过了,我这人对衰事的预感是出奇的准,却没有什么预知好事的天分。这果然是过了不久就又见面了,但这中间的“不久”可以说是刷新了历史上的最短纪录——隔了三天?四天?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心里一直挥之不去的是那种“又来?!?!”的强烈感觉,到如今也还记忆犹新。
                    我本来也算是个不怎么爱出门的人,正好暑假回去又不得不到处跑,毕竟在国外待了一年回国,要见的人多,要办的事儿也多。要不是迫不得已,其实我也是个巴不得天天窝在家看动画的主儿。
                    由于我家住地方比较奇特,一般没什么人知道我家在哪儿,就算有我家的具体地址,门牌号,也基本没有人找得到,就连快递一开始都很难捉摸我家的具体方位,还得打电话来问具体怎么走,不过还好后来都摸清楚了,这还得感谢老妈高强度的网购——当然这跟目前讲的这事儿没有关系。
                    那天有人说是喝茶,聚一聚,于是我就去了,还多少有点小期待——广州人其实多数都好这一口,更何况我还在外一年,基本上就连中餐都没怎么接触的,就更不要说是广式早茶了。
                    有些意外地是计划那天去的人还是挺多的,不过我不跳清楚那天是不是大部分人都实际道场了。虽然酒店不是我平时喜欢的那家,这家我也曾经去过,却也还是不错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家的地理位置,可以算是方便了大多数人的出行吧。但如之前所说的,我家的位置还是比较奇异,喝早茶的时间也都不晚,所以我早上就只能让老妈先送我到附近,然后喝完茶之后就自力更生坐地铁回家。
                    那天既不是周六,也不是周日,老妈也不可能总是请假在家陪我——更何况她也没什么必要一直陪着我,于是为了迁就她上班的时间,我那天到的算是比较早。
                    虽然酒店里是预定了位置的,但也不好一个人一大早就过去占着桌子,就先在附近溜达了。
                    说到这里,我感觉我有必要称赞一下自己的一个非常好的美德,就是不会乱花钱。其实一出到外面去,我就对周遭的小店兴趣缺缺了,不是小气抠门,不是给不起钱,只是提不起兴趣,偶尔花那么点钱还全是花在了吃的上面。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出门不太花钱,但我总是会带点钱的,即使那钱的数目也不会算多,毕竟身上还有一两张卡也就没什么带现金的必要。
                    其实我对酒店附近的那一带也不算很熟,也就只感在那周围逛一逛消磨消磨时间。那附近有个地铁口,我这人一见到地铁口就有了种看到回家的路了一般的亲切感,毕竟地下有不少路牌,虽然都比较坑爹,但兜兜转转的只要有个目标就一定能转出去,最坏的情况就是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大不了就直接刷卡打道回府,也没什么可怕的。
                    就在地下兜兜转转的时候,正好给我碰见了那个妹子。
                    说起来其实并不是我碰见了她,而是我在经过一个拐角的时候被她认了出来。
                    最作死的条件反射无非就是一听到有人喊你名字,也还没来得及分辨声音的主人是谁就回过头去了。我的情况其实比这个还要糟糕得多,是一听到姓就回过头去了——说起来也是小众复姓的悲哀,毕竟一般人都不会记得你全名是什么,只会记得你有个高端霸气上档次的姓罢了,其实有不少人都与我认识有些年月了,却不是个个人都记得我名叫什么。一是我名字太长,难记,另一个就是我名字的形象跟我个人不太符合,当然这也只是饭饱茶足之后无关痛痒的趣谈罢了。
                    没错,我被那妹子认出来了。


                    IP属地:广东17楼2014-11-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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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扒皮贴还更不→_→
                      我在那边的扒皮贴刚写完,你看看艾特你的记录
                      我觉得一起吐猪女超痛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11-1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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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看她也算是交际圈挺广的人,一般来说身边总是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可那天偏偏就她一人儿,看上去也是因为有一些什么事不得不来得早了的样子——不也没有我早,她在追到我跟前了之后告诉我她那时候也是才刚下地铁,想着早点去到酒店,在酒店里先坐着也没什么不妥,但这才刚出地铁站还没走出地铁口呢,就碰见了我。
                        一听她这话我就感觉有点坏事,这预感也给我预准了——
                        “本来还想着要是一个人的话我就先去酒店了,不过既然都遇上了你,我们两个就现在这周围逛逛呗?酒店那里现在应该也没什么人——就算有人也不会有几个的啦!”说罢,也没等我怎么回答的,就好像默认了我的同意一般,直接拽着我的胳膊就往我本来应该去的那个方向走去了——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往那个方向去究竟是为了找什么,毕竟我本来也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打发时间,而且还为了不要迷路就尽量一直在原地绕圈圈。
                        在跟那妹子打了招呼之后,我就一直出在一种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状态,毕竟我也知道,我说出来的话题十有八九那妹子是不会感兴趣的,说还不如不说,免得她一人漫不经心,我一个人在尴尬。于是虽然一直是在被那妹子扯着胳膊一起逛街,但我始终也没有说什么,那妹子感兴趣的,而对于我来说却属于兴趣缺缺的范围,平时也就是因为都对衣服这些提不起兴趣,也就没有什么了解。
                        与地铁相连的地下商业街里总是会有一些买像是耳钉、耳环、手链一类的小首饰的店,一直被那妹子在地下商城里拉着乱跑,我们也就误打误撞地走出了卖衣服的区域,闯入卖首饰的地方了——虽然我不知道那到底真的是偶然,还是妹子故意拉我过去的。
                        那妹子似乎对耳钉耳环一类的小饰品情有独钟,在看到第一间店的时候就松开我的手臂一个人走进去了,我也没办法,只能跟她一直到店门口。
                        她在看耳钉,我也只能等她等到她看完,但看样子她也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结束的,于是我就先拿出手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邮件或者短信了——要说邮件,还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毕竟时不时会有人发邮件过来,要是错过了的话还会挺尴尬——这是血的教训。但国内似乎都不怎么兴email这一套,要我平时一个人的话,用手机无非也就只是刷刷动态罢了。
                        那天一上邮箱,正好看到了封来自在美国认识的一个妹子的邮件——毕竟在国内用不了脸书,也用不了推特,发国际短信还烧钱,更何况我还没有告诉他们我的国内手机号,也就只能通过邮件来联络了。
                        美国的妹子也是闲,一不上学了就在瞎想,那天看到她那封说是想我了,问我在中国怎么样的邮件,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人气还是不低的。
                        也不知道那天我是回邮件回得太专心,还是我笑得实在太帅气逼人,在我还乐呵地按着键盘输入内容的时候,突然看见一直手出现在我面前,挡住我的屏幕了。
                        本来我发短信发邮件多少也是不喜欢有人打扰,而且还是那么直接的从中间挡住了,于是我第一反应就是皱了皱眉想发火,但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个眉毛皱得比我还有麻花范儿的人,突然就忘了生气是个什么感觉。
                        大概是当时在地下街里有些太吵,我没听到那妹子喊我的声音,在我从邮件里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妹子就已经生气了。
                        我这人平时哄人还是挺在行的,但那天偏偏却也是冤家路窄,遇上个让我就连正常交谈都能无言以对的主儿。当时的我没办法,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就只能拍了拍她的肩膀。让我有些意想不到的就是,那妹子在被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之后就没再生我气了,就连到现在我都没想通那单纯的一拍之中到底有个什么奥义。
                        然后妹子就带我去看她之前看看重了的耳钉。
                        其实也只是很普通的款式,简简单单的一对带着黑色人造石的耳钉,还有一对也是同样简单的,不过上面的石头是透明的罢了,两对耳钉摆在一起看上去有点情侣耳钉的意味,款式很普通,可以算是烂大街的节奏。
                        “我看你今年回来了之后打了耳洞,就想跟你一起买,来——你试试黑的。”说着就把黑的递了给我,而她自己就先取下了她自己原本带着的耳环,把那透明的换了上。
                        我拿着那俩耳钉,用手掂估着那耳钉的重量,感觉有些不妙,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大概是妹子在换完了之后看我还是没动,就把手伸到我耳垂那里,大概是想帮我把耳环摘下来,我被她这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本能反应地微微一侧身躲过了。不过在躲过了之后我就马上感觉到不妙了,那妹子本身脾气就不太好,这一下那么掉面子,要她不生气也是比登天还难。
                        “怎么不换?不喜欢?”
                        她这一开口,口气是如我所料地不是很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如实回答,“不是不喜欢,是我合金过敏。”
                        那妹子就好像听了天大的笑话一样,满脸的不相信,却也只是笑了笑把她自己的给取了下来,“只要是银的就行了吧,大不了我们再去找间。”
                        “我对925银也过敏,戴的话就只能用999或者9999的。”
                        这个倒是真的谎话了,虽然是真事儿,不过形容的不是我,是我妈。要知道现在纯度是三个九的银子也已经是很难找的了,就不要说四个九的了,更何况还是要在广州这种就连925满大街,就连达不达标都不知道的地方……不过我觉得我也算是个人体检验器了,纯度低于925的我真的会过敏,不骗人。其实我也只是不想跟她瞎折腾,毕竟之前也到处走走停停逛了那么一大趟,我估摸着酒店里也该来点人了,想早点去酒店坐着罢了,毕竟逛街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大折磨。
                        但想归想,现实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毕竟这里也没有我说话的份,决定权完全不在我身上。
                        不是我软脚虾,是这妹子太让人感觉伤不起,要我做出点什么伤她自尊伤她心的事儿,那无疑就是主动去找阎王喝茶了。那时候的妹子正在兴头上,我也不好主动打扰,不然我大概就连个全尸都没有了,而且说句真心话吧,我一直不觉得那妹子是个什么少事儿的人,特别是在她对我态度转变了之后。
                        于是我就只能被她拉着一间一间店跑,但她虽然试也试了不少了,却也始终都没见要买什么,而且都是在她问了价格之后才走的,也不知道到底是嫌价格太高还是太低。
                        当她终于决定要买点什么的时候,也已经将近十一点了,我估摸着这时间大概人都已经到齐了,就等我俩了,而且——要是再晚点的话很多东西都没得吃了。
                        我猜那妹子大概是忘了时间,于是便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下她,毕竟我也挺怕她因为这生气,不过我们当时也已经算是迟到了,不提醒她一下的话是真的过不去了。
                        结果也只是我的虚惊一场,那妹子好像并没有生气,但好像也完全不在意我到底说了什么,注意力依旧放在那堆银饰里面,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说等她看完这个就走。
                        虽然只有天知道她看完这些要到什么时候,不过我也算是松了口气。毕竟那天早上我还什么都没吃,就等着去喝茶的时候吃多点的,结果一直被拉着逛到了那个时候,肚子说不饿那也是假的。
                        按照之前的惯例,我是在门口等着的,过了一会儿妹子出来了,我以为她是看完了,就对她说了声“走吧。”
                        “走什么走,我东西还没买呢……哎,你有没有钱,帮我买条手链呗?”
                        听到钱这个字眼还是让我虎躯一震的,特别还是别人问我要钱的时候。虽然我是不怎么稀罕这点小钱,但平时一般就只有我主动提出要帮别的妹子买东西的份儿,而这妹子竟然是直接开口问我要。
                        当时我心里又出现了那个问题……
                        我们有那么熟吗?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我还是没问出口。那妹子也没管我到底答没答应,就自顾自地把我拉近了那家店,然后把她选好的那条手链拿过来给我看,问我怎么样。
                        “嗯,好看。”
                        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毕竟她都已经选好了还准备买了,就算我真的是看不上,但我能说不好看吗?虽然我觉得有些问题问来也是废,但也还是说不得的,平时我在日常也是个吐槽大手,这时候想说点什么却不能说出来,心里憋得那个叫做一难受。
                        听到我的回答,那妹子似乎就更高兴了,“行,那就这条吧。”
                        当时那话还让我感觉有点懵,毕竟谁付钱这事儿还没说清楚,只是她提出来让我买了,但我当时既没答应也没拒绝的怎么也是个扯不清的份,虽然我也不太在意帮人付钱,但我始终会在意我付不出钱啊!
                        妹子大概是在之前就已经跟店家商量好了价钱的问题,好像还打了个折,毕竟店家说的是“折后六百多”,这么一算,折前不是七百就是八百了,像在这种小店买东西,我觉得能要到折扣就已经很了不起的了,而且折扣肯定不会大到哪里去。
                        突然很同情店家,我是说真的。
                        也不知道那妹子是怎么个软磨硬泡发嘴炮才要到的这个价格,但问题是……
                        我是真的没钱。
                        那妹子大概也是觉得是傍上了个大款才拉着我一直兜兜转转地,但是她实在是太不了解我了。我这个人凡是出门身上带的现金一定不会超过两百,毕竟出门在外我就一定会带卡,有了卡遇到ATM可以取钱,没有ATM买东西一般都可以刷卡,连钱都不用掏,于是多数时候我身上只有167——至于为什么那么精确,我不过是喜欢这个数字罢了。
                        而且我妈也不太支持我身上带太多钱,她知道我这人好说话,别人一让付钱就掏钱包了,有的时候甚至还是我主动掏钱包——“少带点钱,免得老被人宰。”——我妈是这么说的
                        那天也一样,我身上只有167。


                        IP属地:广东19楼2014-11-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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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说起来这个扒皮的我写完了也有一段时间了。
                          实际上……这个系列有第二篇……
                          不,应该说是为了这个系列的第二篇我才把这个弄成了一个系列的文哈哈哈
                          下个系列我就不以第一人称写了,作者身份指向性太强,所以以微恶搞第三人称小说来写w但都尽量还原事实,一些做不到的,比如对话,我就只能尽量还原原意。
                          那篇其实也写了差不多一万字了,不过第二章还没完结Orz
                          应该说第二章特别长Orz
                          没错第二篇分章节了Orz


                          IP属地:广东21楼2014-12-0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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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刚看开头就好想问这是小说吗
                            其实面对同性恋想躲的远远儿的我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圣母的行为让我说什么好?!!而且我最讨厌把别人的事儿跟身边的人跟讲故事似的来回广播,麻痹的关她啥事儿?!!!
                            讨厌的人不用给好脸 也不用给面子你竟然还受得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5-02-12 19:14
                            收起回复
                              作为小说来看←_←情节棒 叙事也好 就是我特别喜欢看的那种 现在对小说都各种挑剔ヽ(‘⌒´)ノ好多文一打开就不愿意看下去了 给点个大大的赞(๑•̀ㅂ•́)و✧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02-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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