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端吧 关注:65贴子:4,339
  • 11回复贴,共1

【文学】【欧美文学】乞力马扎罗的雪(海明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4-10-14 10:32回复
    为短篇集合


    2楼2014-10-14 10:33
    回复
      2026-01-14 14:27: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一天的等待
        他走进我们的房间关窗时,我们还没有起床,不过我发现他好像生病了,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蹒跚,似乎动一下就会疼痛至死。
        “哪儿不舒服了,宝贝儿?”
        “头痛。”
        “赶快回床上躺着去。”
        “不,我没事儿。”
        “你先回床上去,我穿好衣服就去看你。”
        不一会儿,他穿好了衣服,坐在火炉旁。这个九岁男孩看上去又虚弱又可怜,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烧得很厉害。
        “上床躺着,”我说,“你发烧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很快来了,给孩子量了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胶囊,并交代如何服用。一种是退烧药,一种是止泻药,还有一种是抗酸药。他解释说,流感病菌只有在酸性环境中才能存活。他似乎对流感很在行,还说只要发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轻度流感,只要当心别引起肺炎,就没有什么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孩子的体温和服药的时间。
        “要不要我读书给你听?”
        “好的,您想读就读吧。”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静静地躺在床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漠不关心。
        我大声读起霍华德·派尔的《海盗故事》,可我发觉他根本没有听。
        “感觉怎么样,宝贝儿?”我问道。
        “目前为止,还是那样儿。”他说。
        我坐在床脚,自顾自地念着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吃另一种胶囊。按理说他应该睡着了,可是我抬头一看,他正神情古怪地盯着床脚。
        “怎么不去睡会儿?吃药的时候我会叫醒你。”
        “我还是醒着好。”
        过了一会儿,他冲我说道:“爸爸,要是您觉得心烦的话,就不用在这儿陪我。”
        “没有什么可心烦的。”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我以为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按医嘱给他吃完药,我便出去了。
        户外有些寒冷,天空中下着雨加雪,飘洒在地面,形成一层薄冰,那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丛、修剪过的树枝、草坪和空地,似乎都被笼罩在寒冰里。我牵着小爱尔兰塞特犬出门,沿着大路和结了冰的小溪往前走,可是,要在光溜溜的冰面上站立和行走,真是有点困难。红毛犬连跌带滑,一路趔趄,我也重重地摔了两跤,猎枪都被甩了出去,在冰面上滑出去老远。
        一群鹌鹑躲在悬着树枝的高高的堤岸下,被我们惊飞了,我立刻举枪击落两只。有几只仍然栖息在树上,其他大部分都钻进了灌木丛。要想把它们赶出来,你得在生长着灌木丛的土地上跳几下。结果,你在这些又滑又有弹性的树枝上摇摇晃晃,还没站稳时,它们又飞了出来,你很难瞄准。我击落了两只,放跑了五只。不过,我在动身返程时,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鹤鹑,不禁窃窃自喜,还剩下许多,改日再来寻觅猎捕。
        回到家,家里人告诉我孩子不让任何人进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他面色苍白,但两颊烧得通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测了他的体温。
        “多少?”
        “一百来度吧。”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刚才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可是我忍不住。”
        “不要想。”我说,“放松点儿。”
        “我挺放松的。”他说着,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显然,他在极力克制自己。
        “喝点水,把药吃了。”
        “您觉得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
        我坐下来,打开《海盗故事》,读给他听,但看得出来,他根本没兴趣。于是我停了下来。
        “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
        “你不会死。你这是怎么了?”
        “哦,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发烧到一百零二度是不会死的,你真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们告诉我,发烧到四十度就活不了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早上九点起,整整一天时间,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儿,”我说,“哦,可怜的傻宝贝儿,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问题。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用那种温度计测,三十七度是正常体温。而用这种温度计测,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您肯定?”
        “十分肯定。”我说,“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换算一样。你知道,就好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换算成多少公里一样。”
        “哦。”他说。
        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8楼2014-10-14 11:01
      回复
        雨里的猫
          这家旅馆里只住着两位美国旅人。他们进出房间和上下楼梯时,碰见的人都很陌生。他们住在二楼,面朝大海,也面对着公园和战争纪念碑。公园里有大棕榈树和绿色的长凳。天气好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个带着画架的艺术家。艺术家们都喜欢棕榈树的姿态,喜欢面对着公园和大海的这栋旅馆那种明快的色彩。意大利人大老远跑来看战争纪念碑。纪念碑是青铜铸的,在雨里泛着光。这会儿正下着雨。雨水从棕榈树上滴下来。石子路上出现一汪汪积水。雨水滂沱,海浪裹着雨水像一条长长的线涌上岸,又沿着沙滩滑下去,然后再裹着雨水涌上来。泊在战争纪念碑旁边广场上的汽车都开走了。广场对面有个侍者站在咖啡馆门口,正朝着空荡荡的广场张望。
          美国人的妻子正站在窗边往外看,外面有只猫刚好蜷缩在他们窗子底下一张滴着雨水的绿桌子下。那只猫缩紧了身子,不让雨水滴到身上。
          “我要去逮那只猫咪。”妻子说。
          “我去。”丈夫躺在床上说。
          “不,我去。外面那只可怜的猫咪想在桌子底下躲雨呢。”
          丈夫靠在床头的两只枕头上,继续看书。
          “别淋湿了。”他说。
          他的妻子下楼去了。经过旅馆营业处的时候,店主起身向她哈哈腰,他的办公桌就在营业处那头。他是个老头儿,个子很高。
          “下雨了。”妻子说。
          她有点喜欢这个店主。
          “是啊,是啊,太太,坏天气,真是个坏天气。”
          房间里光线很暗,他站在房间另一头的写字台后面。美国太太喜欢他,喜欢他接到任何投诉时都那么认真的态度;喜欢他的修养,喜欢他乐意为她效劳的模样;喜欢他作为店主的那种感觉,喜欢他那张苍老、严肃的脸和他那双大手。
          她怀着对他的喜爱,打开门向外张望。雨下得更大了。一个人披着橡胶斗篷的人正穿过空荡荡的广场,朝咖啡馆走去。那只猫应该就在右边。或许她可以沿着墙,从屋檐底下走过去。她站在门口还没迈出去,背后有人为她撑开一把伞。原来是负责照料他们房间的女侍者。
          “您可千万别淋湿了。”她面带笑容,用意大利语说道。毫无疑问,是店主派她来的。
          女侍者撑着伞,美国太太沿着石子路走到他们房间的窗子底下。那张桌子就在这儿,被雨水冲洗得鲜绿鲜绿的,可是猫不见了。她突然大失所望。女侍者望着她。
          “您丢东西了吗,太太?”
          “刚才有只猫。”年轻的美国太太说。
          “有只猫?”
          “对,一只猫。”
          “一只猫?”女侍者哈哈一笑,“雨里的猫?”
          “对。”她说,“就在这张桌子底下。”她又加了一句,“噢,我可真想要它,我就想要只猫咪。”
          她用英语说这几句话时,女侍者紧绷着脸。
          “来吧,太太。”她说,“我们该回里面去了,要不您会淋湿的。”
          “我想也是。”年轻的美国太太说。
          她们沿着石子路往回走,进门后,女侍者在外面收了伞。那个美国太太经过办公室时,店主在写字台那头向她哈哈腰。太太从心里觉得某些东西又渺小又麻烦。这个店主让她觉得自己十分渺小,却又十分重要。她一时觉得自己太重要了。
          她走上楼梯,打开房门。乔治还在床上看书。
          “猫逮到了吗?”他放下书问道。
          “跑了。”
          “奇怪,会跑到哪儿去呢?”他把目光从书上移开,说道。
          太太坐在床边。
          “我真想要那只猫。”她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它。我就是想要那只可怜的猫咪。可怜巴巴地淋着雨对一只猫咪来说有点悲惨。”
          乔治的目光又挪到了书上。
          她站起身,在梳妆台前坐下,拿起镜子左照照右看看。她端详着自己的侧影,从这一侧看到那一侧,又照照后脑勺和颈窝。
          “你觉得我把头发留长好不好?”她一边再次端详自己的侧影,一边问。
          乔治抬起头来,看着她的颈窝,她的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儿。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
          “这个样子,我可烦死了。”她说,“像个男孩子,真够恼人的。”
          乔治挪动了一下身子,换了个姿势。从她开始说话,他的目光就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
          “你看上去漂亮极了。”他说。
          她把镜子放在梳妆台上,走到窗边,向外张望。天色渐渐暗了。
          “我要把头发扎到后面,扎得又紧又光滑,在后脑勺盘个大大的髻,坠在后面沉甸甸的。”她说,“我真想有只猫咪坐在我的膝头上,我一摸它,它就发出呜呜的声音。”
          “是吗?”乔治躺在床上应道。
          “还有,我想用银碗吃饭,要点上蜡烛。我还希望现在就是春天,我要对着镜子梳妆,我要一只猫咪,还要几件新衣裳。”
          “噢,别说了,去找点儿东西看吧。”乔治说着,又低头开始看书。
          太太向窗外眺望着。天很黑了,雨点敲打着棕榈树。
          “不管怎么说,我都想要一只猫。”她说,“我想要只猫,现在就想要只猫。要是我没有长头发,也没什么别的好玩儿的,总能有只猫吧。”
          乔治没有理睬她,依旧看着书。太太又望着窗外,广场上的灯都亮了。
          有人敲门。
          “请进。”乔治说着,抬眼望去。
          女侍者站在门口,怀里紧紧抱着一只大花斑猫,她松开手把猫放下来。
          “不好意思,打扰了,”她说,“老板让我把这只猫送给太太。”


        9楼2014-10-15 09:50
        回复
          世界之都
            名叫“帕科”的男孩儿,马德里多的是。这个名字是“弗朗西斯科”的爱称。马德里流传着一个笑话,说是有个做父亲的来到马德里,在《自由报》的寻人栏中刊登了一则启事说:“帕科,星期二中午到蒙塔尼亚饭店来见我。往事一概不咎。爸爸。”结果,应召而来的青年竟有八百人之多,最后只得召来一中队的骑警才把他们赶散。但是,在卢阿卡寄宿公寓里当餐室侍者的这个帕科,却既没有父亲原谅他,也没有做过什么错事需要父亲原谅。他有两个姐姐在卢阿卡做女侍,她们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她们跟这家寄宿公寓原先的一个女侍是同乡,那个女侍干活勤快,为人又诚实,因而就给她的村子和同村的人都赢得了好名声。两个姐姐出盘缠让弟弟乘长途汽车来到马德里,并且替他弄到这份当侍者学徒的活儿。他来自埃斯特雷马杜拉的一个村庄,那里的情况还处于原始状态,真叫人难以相信,食物匮乏,生活中的舒适其根本谈不上。从他有记忆的日子起,他就在拚命地干活。
            他是个身材结实的小伙子,头发漆黑,有点儿鬈曲,一口洁白的牙齿,皮肤细腻,连姐姐们也羡慕不已;脸上还经常挂着一丝开朗的微笑。他手脚灵快,活儿干得挺出色,也很爱他的姐姐,她们看上去很标致,很世故。他喜欢马德里:这仍然是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地方;他也喜欢他的工作,穿着干干净净的亚麻布衬衫和夜礼服在明亮的灯光下干活儿,厨房里吃的东西又很丰盛,这工作似乎充满了瑰丽的浪漫色彩。
            住在卢阿卡,并在餐室就餐的还有另外八到十二个人,但是在帕科的眼里——他是三个侍者中最年轻的一个——实际存在的就只有那些斗牛士。
            二流的①剑刺手住在这家公寓里,因为圣赫罗尼莫路地段很好,伙食精美,膳宿费用又便宜。对于一个斗牛士来说,即使不显得阔气,至少得显得体面些,因为在西班牙,人们最最重视的美德就是体面和尊严,勇敢倒还在其次。斗牛士们总住在卢阿卡,直到他们花光了最后几块比塞塔。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斗牛士搬出卢阿卡,住进了一家更高级或者更豪华的旅馆,因为二流斗牛士从来不会成为一流斗牛士;可是从卢阿卡潦倒下去却十分迅速,因为凡是能挣点钱的人,都可以住在这里;客人不提出,帐单是从不会拿给他的,除非经营这家膳宿公寓的那个女人知道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①斗牛士一般可分为三种,“剑刺手”是斗牛队里的主要斗牛士,是唯一可以用剑刺杀公牛的人;“骑马长矛手”骑在马上,于斗牛开始时,用带有钢尖的长矛刺牛,将其激怒;“短枪手”手持成双的短枪,将其插入已被激怒的牛之肩部和颈部。每个斗牛队通常由一名剑刺手,两名片马长矛手和三名短枪手组成,以剑刺手为首,其他五人须服从他的指挥。】
            眼下,正有三名正式的剑刺手住在卢阿卡公寓,此外还住着两名很好的骑马长矛手和一名出色的短枪手。对于家在塞维利亚,春季要住在马德里的骑马长矛手和短枪手来说,住进卢阿卡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但是他们收入不错,工作固定,雇用他们的剑刺手在即将到来的斗牛季节中全签订了大量合同,所以这三位副手每一个挣的钱都有可能比那三个剑刺手中的任何一个为多。说到那三个剑刺手,有一个生了病,却想装得没病似的;另一个是新兴的角色,没红几天便成了过眼烟云;而第三个则是个胆小鬼。
            这个胆小鬼曾一度勇猛非凡,技艺高强,到斗牛季节他第一次作为正式剑刺手出场时,小肚子就被牛角狠狠地戳了一下,负了重伤,从此便成了胆小鬼,不过仍然保留着走红时的许多豪爽的派头。他一天到晚乐呵呵的,不管有人逗他,没人逗他,他总是笑口常开。当年得意的日子,他挺喜欢恶作剧,但现在已经不再来这一套了。大概没有心思了吧。这位剑刺手有着一张聪明的、非常坦率的面孔,举止很有派头。
            生病的那位剑刺手处处留神,从不显出生病的样子,餐桌上摆出来的菜他都特别细心地每一样都吃上一点。他有许许多多手帕,总自己动手在房间里洗。近来,他更卖起自己的斗牛服来了。圣诞节前他卖掉了一套,价钱十分便宜,到四月的第一个星期又卖掉了一套。这都是很值钱的服装,一直保存得很好,如今他身边只剩下一套了。生病以前,他曾是一个大有希望,甚至是轰动一时的斗牛士。尽管他自己不识字,却收集了一些剪报,上面说,他在马德里的首场斗牛中表现得比贝尔蒙特还要出色。现在他总是独自一人在一张小桌旁进餐,很少抬一抬头。
            那位曾经昙花一现的剑刺手个子矮小,皮肤黝黑,很有气派。他也是独自一人坐在一张桌子旁就餐,脸上难得有一丝笑意,更不用说哈哈大笑了。他来自瓦利阿多里德,那里的人都是不苟言笑的。他可是个有才能的剑刺手,但是他还没有仗着自己临危不惧、镇静自若的长处赢得公众喜爱时,他的风格就已经过时了,海报上披露出他的大名再不能把观众吸引到斗牛场去了。他当年的新奇之处在于他身材矮小,连公牛的肩隆也看不到;但身材矮小的斗牛士并不就只他一个,他始终没有能给公众留下持久的印象
            至于那两位骑马长矛手,一个是花白头发的瘦子,长着一副秃鹫般的面孔,体格虽不健壮,胳膊和腿却象铁打的一般,裤子下面总是穿一双牧牛人穿的长筒靴,每天晚上总要喝上过多的酒,色迷迷地盯着公寓里的随便哪个女人。另一位则生着一张古铜色的面孔,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容貌英俊,两手大得特别,头发象印第安人那样乌黑。这两位都是了不起的骑马长矛手,不过大家都说第一位因为耽于酒色,技艺已经大不如前,而第二个据说又过于任性,动不动就跟人吵架,所以跟任何剑刺手共事,顶多只一个斗牛季节。
            那个短枪手是个中年人,头发已经斑白,可是尽管上了岁数,却仍然象猫一般敏捷;他坐在餐桌旁边,看上去很象一个生财有道的商人。对今年这个斗牛季节说来,他的腿脚还很利落,到了上场的时候,他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经验还足以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愁没人正式雇用他。所不同的是:到他脚底下不够敏捷时他就会惊慌失措,而如今不管在场内场外他都胸有成竹,镇静自若。
            这天晚上,大家都已离开了餐室,只剩下那位长着秃鹫面孔、喝了过多酒的骑马长矛手,逢年过节在西班牙集市上拍卖表的那位脸上带有胎记、同样也喝了过多的酒的商人;另外还有两个加利西亚来的教士,他们坐在墙犄角的一张桌子旁,酒即使喝得不算过多,肯定也已经不少。在当时,酒是包括在卢阿卡的膳宿费用中的,而侍者又刚新拿来几瓶巴耳德佩尼亚斯红葡萄酒,先送到拍卖商的桌上,再送给骑马长矛手,最后又送去给两个教士。
            三名侍者站在餐室的一头。这里的规矩是:侍者要等他们所负责的餐桌上的客人全部走光以后才能下班。但负责两个教士那张餐桌的侍者预先约好要去参加一个无政府工团主义者的集会,帕科事先已答应帮他照料那张餐桌。
            楼上,那个生病的剑刺手正独自一人伏在床上。那位不再引人注目的剑刺手正坐在那里望着窗外,准备出去上咖啡馆坐会儿。那位胆小鬼剑刺手则把帕科的一个姐姐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想要让她干什么事儿,可她却嘻嘻笑着不肯答应。剑刺手于是说:“来啊,野姑娘。”
            “不,”帕科的姐姐说。“我干吗要来?”
            “行个好吧。”
            “你吃饱了,现在又要拿我当甜点心。”
            “只来一回。这又有什么害处呢?”
            “别碰我。别碰我,我告诉你。”
            “这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事儿罢了。”
            “我告诉你,别碰我。”
            在下面餐室里,那个个子最高的侍者这时已经误了开会的时间,他说:“瞧瞧这些黑猪喝酒的样子。”
            “话不能这么说,”第二个侍者说。“他们都是些体面的顾客,酒又喝得不算太多。”
            “我看我这种说法很恰当,”高个子侍者说。“西班牙有两个大祸害,公牛和教士。”
            “当然不是说个别的公牛和个别的教士罗,”第二个侍者说。
            “当然是,”高个子侍者说。“只有通过个别的人,你才能向整个阶级发动进攻。必须杀死个别的公牛和个别的教士。把他们统统杀光。然后才不会再有新的出来。”
            “留着这些话到会上去说吧,”第二个侍者说。
            “瞧瞧马德里的野蛮劲吧,”高个子侍者说。“现在已经十一点半了,这些家伙还在大吃大喝。”
            “他们是十点钟才开始吃的,”第二个侍者说。“而且菜又很多,这你也知道。那种酒又很便宜,他们都付了钱,再说,这酒也不凶。”
            “有你这样的傻瓜,工人们怎么能团结一致呢?”高个子侍者问。
            “听我说,”第二个侍者说,他是个五十岁的人了。“我已经干了一辈子的活啦。下半辈子也一定要干活。我对干活毫无怨言。干活是正常的。”
            “是呀,可没有活干就要命了。”
            “我一直在干活,”年纪较大的侍者说。“去开会吧。用不着待在这里了。”
            “你真是个好同志,”高个子侍者说。“不过你缺乏思想。”
            “mejorsimeafaltaesoqueelotro,”年纪较大的侍者说(意思是没有思想总比没有活儿干好点儿)。“去开会吧。”
            帕科一直没有吭声。他还不懂得政治,但是每次听高个子待者讲到必须杀死教士和宪警时,他总感到一阵心情激动。在他看来,高个子侍者就代表着革命,而革命也是富于浪漫色彩的。他本人倒很想成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一个革命者,有一个象现在这样的固定工作,同时,还是一个斗牛士。


          10楼2014-10-15 10:00
          回复
              午饭以后我们一直坐在那节车厢里,我就靠在窗前看外边的野景。现在看野景也没有多大味道了,因为眼下有件事就够好看的,再说野景我也看得多了。不过我也不想贸然提出到吸烟车厢去,这事总得由爸爸先提吧。他是在那里看书,我想大概是我那副坐不定的样子,叫他书也看不安生了。
              “你从来也不看书,吉米?”他问我。
              “不看,”我说。“没工夫看。”
              “你这会儿在干些什么呢?”
              “等着呀。”
              “你想不想到前边去?”
              “想。”
              “你看我们该告诉那个警官吗?”
              “别,”我说。
              “这可是个道德问题,”他说完就合上了书。
              “你想告诉他吗?”我问。
              “不想,”爸爸说。“再说,还没有被法庭判定有罪的人,对他按理就应当作无罪的人看待。说不定他倒没有杀那个意大利人呢。”
              “他们是吸毒鬼不是?”
              “我也不知道他们吸不吸毒,”爸爸说。“吸毒的人也多的是。不过,不管是吸上了可卡因还是吗啡还是海洛因,说起话来也不会像他们那样呀。”
              “那么是吸上了什么呢?”
              “我也说不上来,”爸爸说。“到底是什么呢,弄得人说起话来变成了那个样子?”
              “我们还是上前边去吧,”我说。爸爸取下了手提箱,打开来把书放好,还从口袋里掏出些什么东西一并放了进去。他锁好箱子,我们就一起去吸烟车厢。顺着吸烟车厢的过道走去,我看见了那两个刑警和两个犯人都安安静静坐着。我们就在他们的对面坐下。
              小个子帽子拉得很低,把头上的绷带都遮没了,两片嘴唇都肿了。他没打瞌睡,在看窗外。那警官却昏昏欲睡,眼睛一会儿闭一会儿开,张开了一会儿又闭上了。他的脸色看去十分困倦,只想睡觉。前面一排的那两个都在打瞌睡了。犯人歪向窗口那头,刑警歪向过道这头。这样歪着双方都不好受,后来人愈来愈困,彼此索性歪到一块儿来了。
              那小个子对警官看看,随后又向我们这边看看。他似乎认不得我们了,眼光就又一直朝车厢的那头望去。他似乎把吸烟车厢里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乘客不是很多。这时候他又瞅了瞅警官。爸爸早已从口袋里又拿出一本书来,在那里看书了。
              “警官,”小个子唤道。警官撑开了眼皮,对犯人看看。
              “我得上厕所,”小个子说。
              “这会儿不行,”警官闭上了眼。
              “我说,警官,”小个子说道。“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憋不住要上厕所的时候?”
              “这会儿不行,”警官说。他此刻正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舍不得放弃。他的呼噜已经在慢慢地来了,要是睁开眼来的话,这呼噜就打不下去了。小个子向我们这边看看,可似乎还是认不得我们。
              “警官,”他又唤了。警官没有答理。小个子的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我说警官,我得上厕所。”
              “好吧,”警官说着,就站了起来,小个子也站了起来,两人一起从过道里走过去。我对爸爸看看。爸爸说:“你要去就去吧。”我也就跟在他们后面从过道里走过去。
              他们却在厕所门口站着。
              “我得一个人进去,”犯人说。
              “那可不行。”
              “得了吧。让我一个人进去。”
              “不行。”
              “为什么?你锁着门好啦。”
              “去掉家伙就是不行。”
              “得了吧,警官。让我一个人进去。”
              “我得看着点儿,”警官说。他们走了进去,警官随即把门关上了。我坐在厕所门对面的座位上。我望了望过道那头的爸爸。我听得见厕所里面在说话,却听不出他们在说些什么。有人转了一下门内的把手想要开门,紧接着我就听见有个东西倒在门上,在门上撞了两下。那东西随即就倒在地上了。然后又发出了一个声响,就像杀兔子时提起了兔子的后腿,把兔子头使劲往个树桩上撞。我忙不迭地对爸爸使眼色,打手势。那种声响连响了三下,紧接着我就看见有什么东西从门下流了出来。一看是血呢,很慢很慢的,往外直流。我穿过过道快快跑到爸爸身边。“门的底下流出血来啦。”
              “在这儿坐好,”爸爸说完就站起身来,到过道那边碰碰刑警的肩膀。那刑警抬眼一看。
              “你的伙伴上厕所里去了,”爸爸说。
              “好嘛,”那刑警说。“这有什么?”
              “我的孩子刚去那儿,看见门底下流出血来了。”
              刑警一听跳了起来,那另一个犯人给猛地一牵,倒在座位上。那犯人对爸爸看看。
              “跟我来,”那刑警对犯人说。犯人却还坐在那儿。“跟我来,”那刑警又说了一声,犯人还是不动。“不来我就揍得你屁股开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人?”犯人问。
              “跟我来,你这个狗杂种,”刑警说。
              “哎,别骂人嘛,”犯人说。
              两个人就顺着过道走去,刑警右手拿着把手枪走在前头,跟他铐在一起的犯人磨磨蹭蹭跟在后边。乘客们纷纷站起来看。爸爸说:“大家都留在座位上不要动。”他牢牢抓住了我的胳膊。
              那刑警见到了门底下的血。他回过头来盯住了犯人。犯人见他盯着自己,站住不动了。他说了声:“别!”那刑警右手拿着枪,左手使劲向下一甩,犯人往前一个踉跄,跪倒了下来。他又说了声:“别!”那刑警眼睛盯住了门和犯人,手里把枪倒了个个儿,抓住枪口,突然对着犯人的半边脑袋猛砸下去。犯人脚一软倒下了,脑袋和两手都着了地。他倒地以后还在那里摇头,连声说道:“别别!别别!”
              那刑警接二连三砸下去,把他砸到出不了声。犯人脸儿朝下趴在地上,脑袋耷拉在胸前。刑警眼睛盯着门,把手枪往地上一放,弯下腰去打开了犯人手上的手铐。接着又捡AE餦f0手枪,站起身来,右手握枪,左手去拉绳通知停车。然后才伸手去转门把手。
              火车开始减速了。
              “谁在门外,不许进来,”我们听见门内有个人说。
              “快开门,”那刑警说着,后退一步。
              “阿尔,”那声音说,“阿尔,你没事吧?”
              那刑警闪在门的一边。火车渐渐慢了下来。
              “阿尔,”那声音又说了。“你要是没事的话就答应我一声。”
              没人应声。火车停了。扳闸员开门进来,问:“怎么回事?”他看了看地上的人和血,又看了看那个拿枪的刑警。列车员也从车厢的那头过来了。
              “里边有个家伙杀了人,”那刑警说。
              “还有呢!早就翻窗逃走啦,”扳闸员说。
              “看住那个人,”那刑警说着,就推开了去车厢头上的门。我赶到过道的那边往窗外望去。沿路轨有一道栅栏。栅栏外是树林。我望了望路轨的两头。只见刑警匆匆跑了过去,一会儿又跑了回来。一个人影子也没见到。刑警回到了车上,厕所的门也开了。门是好不容易才打开的,因为警官倒在地下,身子压在门上了。窗子开了约莫一半。那警官嘴里还有气息。大家就把他抱起来抬到车厢里,大家也抱起了那个犯人,把他安置在一个座位上。那刑警把手铐在一只大提箱的提手上一套。看来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去照看这个警官呢还是该去追捕那小个子,还是怎么样。大家都下了火车,望望路轨远处,望望树林边上。那扳闸员看见小个子是穿过路轨跑进树林去的。刑警到树林里去了两次,又都退了出来。那个犯人把警官的手枪抢走了,所以看来谁也不愿意闯进树林深处去抓他。最后火车又开了,他们准备到前站去报告州警,把小个子的相貌特征发往各地通缉。爸爸帮助他们照料警官。他给警官清洗了伤处,伤在锁骨和头颈之间,他叫我到厕所里去取来卫生纸和毛巾,折起来堵在伤口上,又从警官的衬衫上撕下一只袖管,把伤口裹紧。他们尽量设法把他安顿好,爸爸还替他擦净了脸。他的脑袋在厕所的地上撞得够呛,所以到现在还昏迷不醒,不过爸爸说他的伤倒不重。车一到站他们就把他送下了车,还有一个刑警也把另一个犯人带走了。这犯人脸色煞白,脑袋一侧隆起了一个紫血块。他给押走的时候,一副样子显得傻乎乎的,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只巴不得快些办好似的。爸爸帮着他们安排完警官的事,又回到火车上。车站上正好有一辆运货汽车,警官给抬上了汽车,送到医院里去了。那另一个刑警在打电报。我们还站在车厢的进口处,火车就开动了,我看见那犯人还站在那里,后脑靠在车站墙上。在哭呢。
              我只觉得样样无趣,满肚子不痛快,于是我们进了吸烟车厢。扳闸员拿了一只水桶和一团废纱头正在那里擦洗,去掉地上的血迹。
              “他的情况怎么样啊,大夫?”他对爸爸说。
              “我可不是大夫,”爸爸说。“不过我看他的伤碍不了事。”
              “这么两个大个子警察!”扳闸员说。“居然会对付不了那么一个小矮子。”
              “你看见他翻窗出去的?”
              “可不,”扳闸员说。“应该说,是他跳下去刚落在路轨上,就被我看到了。”
              “你当时认出他了吗?”
              “没有。乍一见我没认出他。依你看他是怎么用刀扎他的,大夫?”
              “一定是从背后扑上去的吧,”爸爸说。
              “不知道他这刀子是哪儿来的?”
              “这就不知道了,”爸爸说。
              “还有一个可怜的蠢蛋也真是,”扳闸员说。“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要逃跑。”
              “是啊。”
              “可那警察还是结结实实给了他一顿。你看见了吗,大夫?”
              “看见了。”
              “那个可怜的蠢蛋,”扳闸员说。他洗过的地方留下了些水印,血迹都没了。我们又回到自己那节车厢的座位上。爸爸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我说,吉米,”过了一阵他才说。
              “嗯。”
              “对这件事你现在总的怎么看?”
              “说不出个看法。”
              “我也是,”爸爸说。“心里很不痛快是不是?”
              “对。”
              “我也是。害怕吗?”
              “看到血的时候很害怕,”我说。“见他打犯人也很害怕。”
              “那是正常现象。”
              “你害怕吗?”
              “不怕,”爸爸说。“你看到血是什么样子的?”我想了一下。
              “又浓又滑。”
              “血浓于水啊,”爸爸说。“一个人走上了生活的道路,首先体验到的就是这一句老话的意思。”
              “那不是这个意思吧,”我说。“那是说的亲属关系。”
              “不,”爸爸说。“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等你体验到的时候,你总少不了还要吃一惊的。我忘不了我第一次体验时的感受。”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只觉得鞋子里面尽是血。暖烘烘、腻稠稠的。就像打野鸭的时候长筒靴里灌了水,只是暖烘烘的,比较稠,也比较滑。”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啊,是好久以前的事啦,”爸爸说。


            19楼2014-10-16 10:44
            回复
                “你真是个够交情的哥们儿,”乔治说。“我就是喜欢上这儿来跟你见见面。”
                “快走吧,”大师傅说。“拉卡万纽丝要来叫你了。”
                “我爱那个姑娘,”乔治说。“谁敢动她一根毫毛”
                “快走吧,”大师傅说。“要不那帮黄娃娃可是不会放过你的。”
                “这真是一种愉快,老哥,”乔治说。“真是太愉快了。”
                “快走吧。”
                “请再赏个脸吧。”
                大师傅抹了抹嘴唇。“客人要走啦,一路顺风啊!”他说。“我待会儿还来吃早饭,”乔治说。
                “免费招待就是,”大师傅说。乔治把酒瓶放进了口袋。
                “再见了,慷慨的人,”他说。
                “快滚吧,”打牌的一个黑人说。
                “再见了,列位,”乔治说。
                “吃早饭再见,”大师傅说。我们就走了出来。
                我们又回到了自己的那节车厢里,乔治看了看号码牌。上面显示出一个十二号、一个五号。乔治把一个小东西往下一拉,数字就消失了。
                “你还是在这儿坐,不用客气,”他说。
                我就在厕所里坐下来等,他管自到过道那头去了。只一会儿工夫他就回来了。
                “好啦,全都侍候周到啦,”他说。“这铁路上的事你喜欢吗,吉米?”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你爸爸不就是这样叫你的吗?”
                “是啊。”
                “这不结了,”他说。
                “我太喜欢了,”我说。“你和大师傅说起话来总是那个样儿的吗?”
                “不,詹姆斯,”他说。“我们只有心里一热乎才那个样儿说话。”
                “也就是你们一起喝了酒,”我说。
                “不光是喝了酒。只要为了个什么缘故两人心里一热乎。大师傅和我是同调。”
                “什么叫同调?”
                “对人生抱有同样看法的人。”
                我没说什么,这时电铃响了。乔治到外边把那箱子里的小东西一拉,又回到里间来。
                “你看见过用剃刀扎人吗?”
                “没有。”
                “要不要听我说说?”
                “好啊。”
                铃声又响了。“我还是去看一看,”乔治说着就出去了。
                一回来他就挨着我坐下。“使剃刀可是一门技术,”他说,“不是只有干理发这一行的才会使这种家伙。”他对我看看。“别把眼睛瞪得这样大,”他说。“我不过是嘴里讲讲。”
                “我不怕。”
                “我看你也不会怕,”乔治说。“你最要好的朋友就在你身边哩。”
                “对,”我说。我看他是有点醉了。
                “这玩意儿你爸爸有很多吧?”他掏出了酒起。
                “我不知道啊。”
                “你爸爸真称得上是一位标准的高尚慷慨的绅士。”他喝了一口。
                我没说什么。
                “我们回头再说剃刀,”乔治说。他伸手到上衣的里袋里掏出一把剃刀来,并不打开,就放在左手的掌心里。
                那手掌是淡红色的。
                “你看看这剃刀,”乔治说。“使起来不用费什么劲,也没什么玄乎的。”
                他把剃刀托在掌心里拿给我看。那剃刀有个黑柄,是用骨头做的。他拉开刀来,直挺挺的亮出了刀锋,交到右手里。
                “你有根头发没有?”
                “什么意思?”
                “拔根头发下来。我自己的头发太韧了。”
                我拔下一根头发,乔治伸手接了过去。他用左手捏着,看个真切,剃刀一扬,就把头发截为两半。“一是刀口要锋利,”他说。眼睛依然望着残留的小半截头发,手里把剃刀翻了个个儿,刀锋朝反方向又是一扬,头发就在紧靠两个指头处又给削去了一半。“二是动作要洗练,”乔治说。“有这两条就很了不起了。”
                吱吱的电铃声响了,他折好剃刀,交给了我。
                “代我保管一下,”他说完就出去了。我把剃刀拉开看看,折拢看看。还不是一把普通的剃刀?乔治又回来在我身旁坐下。他喝了一口。瓶里没酒了。他把瓶子看了看,收起来放回到口袋里。
                “请把剃刀给我,”他说。我就交给了他。他接过去放在左手的掌心里。
                “你刚才看到了,”他说,“一条是刀口要锋利,一条是动作要洗练。还有一条比这两条更重要。就是刀法要把稳。”
                他右手拿起剃刀,轻轻一挥,刀身就出来了,刀背贴住在指关节上,锋口亮在外边。他把手让我看清楚:刀柄藏在拳头里,翘出的刀身贴着指关节,由食指和拇指扣住。刀子就这样牢牢地架妥在拳头里,亮出了锋口。
                “你看清楚啦?”乔治说。“你再看看,使用起来还少不了要掌握这样熟练的技巧。”
                他站起身来,啪的一声一伸右手,拳头早已握起,刀子早已贴着指关节亮了出来。剃刀的刀身在射进窗口的阳光里发亮。乔治头一低,抡刀连砍了三下。又后退一步,把刀在空中挥了两挥。然后压低了头,用左臂护住了脖子,拳头带着刀子飞快地一捅一收,来回不停,一边又是躲又是闪。他砍了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直砍了六下,才直起腰来。他一脸汗水,把剃刀折好放在口袋里。
                “要掌握使用的技巧,”他说。“另外左手最好还要拿一个枕头。”
                他坐下来擦了擦脸。还脱下帽子揩了揩里面的皮垫圈。又走过去喝了杯水。
                “剃刀其实只是一种幻想,”他说。“剃刀是防不了身的。谁都能拿剃刀来捅你。你既然捅得到人家,人家自然也捅得到你。要是左手能拿上个枕头,那就好了。可是用得着剃刀的时候又上哪儿去弄枕头呢?总不见得会在床上去捅谁吧?剃刀只是一种幻想,吉米。那是黑人的武器。地地道道是黑人的武器。可你现在也知道黑人是怎么个用法了。黑人品实总共只作了一个改进,就是可以在手里把剃刀翻个个儿。黑人中只有一位杰克·约翰逊才真具备了自卫的功夫,可他却给关进莱文沃思去了。我这点剃刀功夫比起杰克·约翰逊来那真是差远了!可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吉米。人生在世,别的都是空的,自己有个看法才最受用。像我和大师傅这样的人,都是有自己看法的。即使看法不正确吧,日子总也比较好过些。像杰克老哥或马库斯·加维这样的黑人,满脑袋幻想就得给抓去坐班房。我要是对剃刀还死抱着幻想的话,也不知道会弄得怎么样呢。什么都是空的啊,吉米。喝了酒,过上个把钟头,你就会像我这样,知道那个滋味了。你和我,其实还根本不好算朋友。“
                “哪儿的话,我们是朋友。”
                “吉米好老弟,”他说。“你看那可怜的‘虎斑草’老哥,他受到的是什么样的待遇啊。他要是个白人的话,百万家财早都挣下啦。”
                “他原先是干什么的?”
                “原先是个拳击手。拳击功夫好得真没说的。”
                “他们把他怎么啦?”
                “总是叫他在铁路上跑,不是干这个就是干那个。”
                “真太可惜了,”我说。
                “吉米,这还不算什么,事情可还大着哪。你还会从女人那儿染上梅毒,要是你有老婆的话,老婆都会逃跑。吃这碗铁路饭晚上往往是回不了家的。你去找的那种女人,她也是没办法才来跟你好的。你去找她,是因为她没办法,你拉不住她,也是因为她没办法。男子汉一辈子能有多少欢情可得呢,喝了酒心里多添几分不痛快又算得了啥。”
                “你心里觉得不痛快?”
                “是啊。心里觉得不痛快。要不是觉得不痛快,我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我爸爸早上铺来也常常觉得不痛快。”
                “是吗?”
                “可不。”
                “那他怎么办呢?”
                “就锻炼身体。”
                “哎,我有二十四个铺位得收拾。也许这倒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天一下铺雨来,在火车上就觉得日子长得难捱了。雨打得车窗玻璃都湿了,再也看不清楚窗外的景色,而且在雨里看去反正车外什么都是一个样。我们路过好多个大小城镇,可是没一处不在下雨,火车在奥尔巴尼过赫德孙河时,雨下大了。我走出车厢,站在连廊里,乔治把门打开了,好让我看野景,可是眼前见到的却只有湿漉漉的铁桥架,落在河里的雨点,还有就是那水淋淋的列车了。不过外边却有股子好闻的气味。这是一场秋雨,从开着的门里透进来的空气闻起来很清新,好似潮湿的木柴、沾水的铁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湖滨的秋天。车厢里乘客虽有不少,可看上去都引不起我多大的兴趣。有个漂亮的妇女要我在她身旁坐下,我就去了,后来才明白,原来她自己也有个跟我同样年纪的孩子,眼下她是到纽约某地去当教育局长的。我心想:我这会儿要是能跟乔治到餐车厨房去,听他跟大师傅谈谈,那该有多好呢。可是白天一般的时候乔治说话也跟常人无异,只有说得更少,而且态度非常规矩,不过我也注意到他喝了不少冰水。
                车外雨停了,但是大山顶上还有大片的云团。火车沿着河边驶去,四野里真美丽极了,这样的美景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见过,只有肯伍德太太家里一本书的插图上才看得到如此风光。我们住在湖滨的时候,逢星期天总要上肯伍德太太家去吃饭,她家有这么一本大书,一直放在客厅里的桌子上,我在等吃饭的时候总要去翻翻看看。那本书上的版画也就像此刻这雨后的四野,也有这样的河,河畔也耸立着这样的山,山上也是这样灰色的山岩。有时在河的对岸可以见到有列车迎面而过。树头的叶子入秋都已变色,有时看见河面只在树木的枝桠之间露出一角,那时这河看去就一点也不显得古老,跟书上的插图也不像了,倒是让人觉得这种去处大可住得,住在这儿可以钓钓鱼,一边吃午饭一边看火车开过。不过总的说来这河是阴暗、凄凉而又陌生的,似乎并非现实,倒是像书上的版画,古味十足。这也可能是因为一场大雨刚过、太阳还没有出来的缘故。风吹叶落的时候,落叶欢舞,踩上去也带劲,树呢,也还是老样子,只是树上没有了叶子而已。可是雨打叶落的时候,落叶就生气全无,都湿漉漉贴在地上了,树也变了,变得水淋淋没有好脸面了。沿赫德孙河的这一路上景色固然十分美丽,这种景色在我可毕竟是感到很隔膜的,我倒宁愿还是回到湖滨去。这个地方给我的感觉,也正就是书上的版画给我的感觉,这里边掺杂着很多别的东西:看这本书我总是在那个客厅里,那是别人的家,时间又总是在吃饭前,何况雨后的树一片水淋淋,更何况北方的季节此时已是秋尽,天气又潮又冷,鸟儿早已飞空,在树林子里散步已不再是什么乐事,天一下雨就只想待在屋里,生上一堆火。我看我也不是一下子想到了那么多的,因为我这个人向来是不多想也不细想的,只是赫德孙河沿河的景色给了我那么复杂的感受而已。一下雨,什么地方都会变得陌生的,连自己的家乡也不能例外。


              21楼2014-10-16 10:55
              回复
                  “怎么回事?”女记者问。
                  “进攻失败了,”我说。
                  “怎么?”
                  “没有能坚持到底。”
                  “为什么呢?他们后退不也跟前进一样危险吗?”
                  “不见得。”
                  女记者举起望远镜来看。可是随即又放了下来。
                  “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她说。她泪水顺着两颊直流,脸上还在抽搐。我以前从来也没有见她流过泪,要哭的话,大可一哭的事我们也见得多了。打起仗来,各等各样的人,包括将军在内,谁都免不了有流泪的时候。不管人家跟你是怎么说的,反正这句话才真是实情,不过眼泪还是应该尽量少流,人们也都能忍则忍,所以我以前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记者流泪。
                  “这就是一场进攻战了?”
                  “这就是一场进攻战,”我说。“现在你算是见识过了。”
                  “这以后又会怎么样呢?”
                  “要是带队指挥还有人的话,说不定还会打发他们再上去。不过我看只怕是不会了。这损失有多大,你不妨数一数就明白了。”
                  “那些人全都死了?”
                  “不一定。有的是受了重伤,动不了了。等天黑以后,会有人来把他们抬下去的。”
                  “那坦克现在怎么办呢?”
                  “能撤回去算是走运。”
                  可是其中有一辆已经倒运了。松林里腾起一股黑污的烟柱,在空中随风飘散,很快就扩大成乌黑的滚滚一团,浓浓的油烟里看得见还有红通通的火舌。只听见一声爆炸,同时看见一阵白烟翻滚,于是黑烟窜得就更高了,下面着火的范围也更大了。
                  “那是一辆坦克,”我说。“起火了。”
                  我们继续看下去。从望远镜里可以望见打壕沟的一个角落里爬出两个人来,抬起一副担架,顺着上山的一道斜坡往上爬去。看上去爬得很慢,似乎爬得很吃力。正看着时,前面那人忽然腿一屈跪下了,随后便一屁股坐下来。后面那个早已趴倒在地上。他爬到前面,把胳膊钩在前面那人的肩下,拖着他向壕沟里爬去。一会儿他就不动了,只见他面孔朝下趴得直挺挺的。这样两个人就都横在那儿不动了。
                  对石头房子的炮击已经停止了,此刻四下一片悄然。衬着青青的山坡,那农家大宅子连同围墙里的院子黄得好显眼,不过山坡上筑了工事,挖了交通沟,泥土翻起处还添上了些白色的瘢痕。山坡上这会儿有些小火堆升起的细烟,那是行军炉灶在做饭。往上,通向农家大宅子的一路上则尽是这场进攻战遗下的死伤士兵,好像把许多包裹撒在青草坡上。那辆坦克还在树林子里燃烧,烟是又黑又油的。
                  “吓人哪,”女记者说。“这种场面我还是生气第一次见到。真吓人哪。”
                  “打仗的场面总是这么吓人的。”
                  “你见了倒不觉得讨厌?”
                  “我讨厌,我一向就见了讨厌。可干一行就得懂一行。这是打的一场正面进攻战。打正面进攻战就是这样惨。”
                  “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进攻了?”
                  “有啊。办法多啦。不过你总得先有军事知识,有军纪,有经过训练的班排长。尤其应该有出奇制胜的计谋。”
                  “这会儿天色都给弄得黑乎乎的,要拍也没法再拍了,”约翰尼说着就把他的远距离摄影镜头用罩子罩了起来。“喂,我的’小人‘哥。我们快回旅馆去吧。今天的活儿干得相当不错。”
                  “是啊,”那另一个摄影师说。“今天我们拍到的一些镜头是非常珍贵的。可惜进攻没有成功,真是太遗憾了。算了,这事还是别去想了。但愿有一天我们能拍到进攻得胜的镜头。只是进攻得胜的日子往往不是下雨就是下雪。”
                  “我可永远也不想再看了,”那女记者说。“我今天算是见识过了。我是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看了,好奇心打不动我,写文章挣大钱引诱不了我。他们都是男儿汉血肉之躯啊,跟你我有什么两样?可你看看他们,就这样都倒在那儿山坡上了。”
                  “你可不是男儿汉,”约翰尼说。“你是个女儿家。可不能混淆了。”
                  “那个戴钢盔的家伙又来了,”那另一个摄影师望着窗外说。“又大模大样地来了。我恨不得手里有颗炸弹,扔下去冷不丁吓他个半死。”
                  我们正在收拾摄影器材,那戴钢盔的大员进来了。
                  “哈罗,”他说。“你们拍到好影片了吗?伊丽莎白,我有一辆汽车停在后面一条小街上,我来送你回去。”
                  “我要跟埃德温·亨利一块儿回去,”那女记者说。
                  “风小点儿了吗?”我问他,这无非是句应酬话。
                  他没有答理,管自问女记者:“你不去?”
                  “不去,”女记者说。“我们准备大家一块儿走。”
                  “晚上跟你在俱乐部见,”他照样乐呵呵地对我说。
                  “你已经不再是俱乐部里的人了,”我极力学着英国人的腔调,告诉他说。
                  大家一起下楼,大理石楼梯上有窟窿,走起来得十分小心,眼下又添了新的损伤,得一一跨过、绕过。这真像是一座走不完的楼梯。我拾到了一个炮弹引信头上的“铜帽子”,已经撞扁了,底部还有灰泥的痕迹。我就递给了那个叫伊丽莎白的女记者。
                  “我不要,”她说。到了门口,大家一起站住,让那个戴钢盔的家伙一个人走在前头。他架子十足地穿过了有时会有冷枪打来的大街这半边;到了对面墙头的掩护下,便只管端着架子继续走他的。于是我们也一次一个,向街对面的墙下作冲刺。在这里待过了一阵子总会知道:过开阔地的时候,第三个人或第四个人往往会招来敌人的火力。所以我们过了这个关口,心里总是挺高兴的。
                  这样我们就在墙头的掩护下顺着大街走去,四个人并排走,手里拿着摄影机,脚下踩着新飞来的铁起、刚碎的砖块,以及成块的石头,一路看看前面那个戴钢盔家伙架子十足的步态:他,已经不再是俱乐部里的人了。
                  “真讨厌,我还要写电讯稿呢,”我说。“今天的电讯稿可不好写。进攻失败啦。”
                  “你这是怎么啦,老兄?”约翰尼问。
                  “你应该找些可以说得的事情来写,”那另一个摄影师和婉地说。“今天的事情那么多,总该有些什么可以说说吧。”
                  “他们什么时候去把伤员弄回来?”那女记者却问。她没戴帽子,步子跨得又大又随便,头发披在皮领短茄克衫的领子上,在愈来愈暗的光线下看去都成了土黄色的了。她转过头来时,头发也跟着一晃荡。她面孔发白,脸色难看。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等天一黑。”
                  “上帝保佑,快些天黑,”她说。“原来战争就是这样。我要来采访报道的就是这么回事。那两个抬担架出去的人是不是给打死了?”
                  “死了,”我说。“肯定死了。”
                  “他们的行动太迟缓了,”那女记者不胜怜悯地说。
                  “人有时候想走却就是迈不开腿,”我说。“走起路来像陷在深沙里,有时又像身在梦中。”
                  前边,那个戴钢盔的人还是一直顺着大街走去。他左边是一排残破的房屋,右边是营房的砖墙。他的汽车停在大街的尽头,我们的车子也就停在那儿一所房子的背面。
                  “我们就带他回’俱乐部‘去吧,”那女记者说。“今儿晚上我可不想让谁受到伤害。感情不能受到伤害,什么都不能受到伤害。嗨!”她就喊起来。“等等我们哪。我们来啦。”
                  那人站住回头一看,笨重的大钢盔随着脑袋转过来,显得滑稽极了,像是什么驯顺的牲口头上长的两只大角。他等在那儿,我们就迎上前去。
                  “是不是要搭我的车?”他问。
                  “不用了。我们的汽车就在前面。”
                  “我们都到’俱乐部‘去,”那女记者说。然后向他微微一笑:“你也来,顺便再带上一啤酒,好吗?”
                  “那就太好了,”他说。“我带什么酒好呢?”
                  “带什么酒都行,”女记者说。“随你的便好了。我还有些工作得先去做好。七点半左右碰头吧。”
                  “你要不要搭我的车回去?”他问她说。“那辆车上还得装这么些玩意儿,怕是太挤了。”
                  “好啊,”她说。“我挺高兴的。谢谢你啦。”
                  他们俩上一辆车,我们把摄影器材统统装上另一辆车。
                  “怎么啦,老兄?”约翰尼说。“你的女朋友倒让别人送回家去?”
                  “这场进攻战叫她看得心都乱了。她心里难受着呢。”
                  “看进攻战而心不乱的女人不好算个女人,”约翰尼说。
                  “这次进攻败得真惨透了,”那另一位摄影师说。“幸而她观察的距离还不算太近。今后不管有没有危险,我们可千万不能让她近距离看进攻。这种场面刺激性太大。今天她在那儿看,还不过像看电影一样。看去就像电影里的老式战斗场面。”
                  “她心地善良,”约翰尼说。“跟你不一样,我的lice哥。”
                  “我的心地可善良了,”我说。“不过你应该说louse,用lice不对,lice是复数。”
                  “我就喜欢用lice,”约翰尼说。“这个字听起来口气更强硬。”
                  可是他却抬起手来,把车窗上用唇膏写的那几个字擦掉了。
                  “要开玩笑我们明天再另换个花样吧,”他说。“镜子上写字的事儿算是跟你一笔勾销了。”
                  “行,”我说。“那太好了。”
                  “你呀,我的lice哥!”约翰尼说着,拍了拍我的背。
                  “应该用louse!”
                  “不。就是要用lice!这个字我喜欢多了。口气上要强硬百倍。”
                  “去你的。”
                  “好吧,”约翰尼说着,愉快地笑了。“这一下我们又都是老朋友了。在打仗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得注意着点,彼此可别伤了感情才好。”


                29楼2014-10-22 11:42
                回复
                  2026-01-14 14:21:4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你总是的,碰到件事就要想起点什么
                    “这篇小说写得真不错,”孩子的父亲说。“你知道你这篇东西写得有多好吗?”
                    “那可不是我要她送给你看的,爸爸。”
                    “你另外还写过些什么呢?”
                    “小说就这一篇。真的,那不是我要她送给你看的。可小说一得了奖”
                    “她要我辅导辅导你。不过你既然写得出这样的好文章,也就用不着别人来辅导了。你只要写下去就可以了。你写这篇小说花了多少时间?”
                    “也没花很多时间。”
                    “你从哪儿听说有这么一种海鸥的?”
                    “大概是在巴哈马吧。”
                    “你从来没有去过狗礁,也没有去过埃尔鲍基。在凯特基也好,比美尼也好,都没有海鸥来做窝住,连燕鸥都没有。在基韦斯特也只能见到些最小的燕鸥来做窝。”
                    “对,就是那种叫’该杀的彼得‘的。窝都做在珊瑚礁上。”
                    “就做在浅滩上,”他父亲说。“可小说里说的那种海鸥,你哪儿见得到呢?”
                    “可能是你告诉我的吧,爸爸。”
                    “这篇小说的确写得非常好。倒使我想起了好久以前看过的一篇小说。”
                    “你总是的,碰到件事就要想起点什么,”孩子说。
                    那年夏天,父亲在藏书室里找了些书给孩子看,孩子就看这些书。孩子要是不去打棒球、不去俱乐部练射击的话,总会来大房子吃午饭,来的时候往往说他一直在写作。
                    “你要是想给我看看,只管拿来,有什么问题要问,只管来问,”父亲说。“你要写你熟悉的东西。”
                    “我是这样,”孩子说。
                    “我不想来监督你,也不想来钉牢你,”父亲说。“不过,假如你想要的话,我倒可以找些我们彼此都熟悉的题材,给你出几个简单的题目做。这样练习练习很有好处。”
                    “我觉得我干得倒还算顺利。”
                    “那你不一定要拿给我看,什么时候觉得有必要,再给我看好了。《当年在远方》这篇文章,你看了喜欢吗?”
                    “喜欢极了。”
                    “我刚才说到出题目,无非是这样的意思:我们可以一起去逛一次市场,或者去看一次斗鸡,把我们的所见各自记下来。只要把自己看到后觉得印象深刻的东西如实记下就可以了。比如,在斗鸡的两个回合之间,公正人让鸡主人把鸡抱回去调理一下,这时候鸡主人就扒开鸡嘴往嗓子眼里灌点酒。就记诸如此类的小事。看看我们各自看到了些什么。”
                    孩子点点头,可是随即就垂下眼来,望着面前的盘子。
                    “要不我们也可以去一次咖啡馆,玩上几盘扑克骰子,①你就写你听到人家都谈了些什么。也不要全写出来。只要把有点意思的写出来就行了。”——
                    ①有的骰子上面刻有扑克图案,称为扑克骰子。另外,亦有以骰子掷出花色,引用品克牌打法的。也称为掷扑克骰子——
                    “按这个办法写我现在怕还不行呢,爸爸。我想我还是照那篇小说的写法写下去吧。”
                    “那就照你的老办法写吧。我不想干预你,也不想影响你。我说的这些都不过是练习罢了。本来我倒很愿意陪你练习练习。就好比弹琴练指法。其实这些办法也不一定就真好得不得了。我们还可以另找些更好的办法。”
                    “我恐怕还是照那篇小说的写法写下去的好呢。”
                    “也好,”父亲说。
                    父亲心里想:我像他这样年纪的时候,还写不出这样的好文章呢。我认识的人里也从来没有一个能有这样的本事。我认识的人里也从来没有一个能像他似的,才十岁的娃娃就有那么一手好枪法。小小年纪不只参加射击表演,还跟大人、跟职业选手一块儿比试枪法。他十二岁上就以平等的资格上场参加比赛了。他打起枪来就像身上天生有雷达似的。目标没到射程以内,他绝不轻易发枪;野禽被一哄赶冷不防飞出来,他也决不会给弄得措手不及。他常常打长尾野鸡,打飞过的野鸭子,射击的姿势优美,出枪恰到好处,准确非凡。
                    逢到比赛打活鸽的时候,只要一等他来到屋外的水泥场上,通过旋转门走进射击栏,旁边挂起了黑条纹金属板表示由他上场,那班职业选手就都不作一声,紧盯着看了。射手中只有轮到他上场,满场观众才会鸦雀无声。他举起枪来架在肩上,还回头看了看枪托底部抵在肩膀的什么部位,一些职业选手见了微微一笑,好像发现了一个秘密似的。然后他的腮帮子就靠下去贴在贴腮上,左手老远伸出在前头,身体的重心前移到了左脚上。枪口抬起来又低下去,往左移了移又往右移了移,最后回到了正中。右脚的后跟轻轻一提,浑身的力气都集中到了弹膛里的那两发弹药上。
                    “预备!”他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嗓音是那么低沉沙哑,真不像是小孩子的说话。
                    “预备!”管鸽笼的人应了一声。
                    “放!”那沙哑的嗓子话音一落,五个笼子里不知哪一个笼中就飞快冲出一只灰鸽来,也不知是怎么一窜,就贴着青草地箭一般一掠而过,向着白色的矮栅栏飞去。第一个枪筒里的子弹一下就打中了它,第二个枪筒里的子弹也随之而入。那飞鸽脑袋朝前一冲,栽了下来,只有那些射击的行家才看出第二颗子弹也打中了鸽子,尽管这时鸽子早已中弹死在空中了。
                    孩子这时就会打开枪筒,离了水泥场,回到休息室去,脸上不带一点表情,眼睛直望着地下,对喝彩声只当没有听见一样,要是碰到哪个职业选手赞他一声:“好样的,斯蒂维,”他就会以那个陌生的沙哑嗓门说声“谢谢”。
                    他就会把枪在枪架上放好,等着看父亲上场打。父亲打罢,爷儿俩就会一起走到露天的冷饮柜台跟前。
                    “我可以喝瓶可口可乐吗,爸爸?”
                    “只许半瓶为限。”
                    “好吧。真遗憾,我刚才的动作太慢了。倒让那只鸽子逞了强,真是不应该啊。”
                    “那鸽子冲劲足,飞得又低,斯蒂维。”
                    “要不是我动作慢,那就谁也不会知道了。”
                    “你打得还不错。”
                    “我还会打得跟本来一样快的。不用为我操心,爸爸。就喝上这么点儿可乐,我包你出手慢不了。”
                    他打第二只鸽子时,地笼的弹簧门一开,鸽子从暗沟口里窜出来,刚一飞起就给打死在空中。大家都看清了鸽子是在空中中了第二枪以后才落地的。出了笼子还飞不到一码远。
                    孩子来到休息室时,有个本地的射手说道:“好,你这一下打得轻松,斯蒂维。”
                    孩子点了点头,把枪搁好。他看了看记分牌。还要等四个选手上过场,才会又轮到父亲。他就去找父亲。
                    “你这一回出手又很快了,”父亲说。
                    “我是听见了开笼声的,”孩子说。“我不是糊弄你,爸爸。我知道几个笼子开笼的声音都是听得见的。可我发现眼下二号笼开起来要比别的笼子响一倍。这个笼子也真该上点油了。看来这号事谁也没有注意。”
                    “我总是一听见开笼声就把枪口转过去。”
                    “是啊。可要是声音特别响的话,那准是在左边。左边的声音响。”
                    父亲此后连打三轮,鸽子没有一次是从二号笼里出来的。后来真碰上了一次,他却并没有听到开笼声,结果这一次他是用了第二发枪弹在老远以外才把鸽子打死的,死鸽子正好撞在栅栏上,落在界内。
                    “咦呀,爸爸,我真抱歉,”孩子说。“他们上过油了呢。都怪我多嘴了。”
                    爷儿俩一起参加过了最后一次国际射击大赛,晚上在一块儿闲聊,孩子说道:“我真不明白,怎么有人会连只鸽子也打不中。”
                    “这话可千万不能对人家说啊,”父亲说。
                    “我不说。可我这倒真是心里话。打不中是说什么也不应该的。我总共只失败过一次,可也是两枪都中,只是死鸽子栽下来掉在界外了。”
                    “可这样你还是失败了。”
                    “我明白。这样我还是失败了。不过我弄不懂,真要是个够格的射手怎么会连只鸽子也打不中。”
                    “也许过了二十年你就懂了,”父亲说。
                    “别生气,爸爸,我不是存心要顶撞你。”
                    “没什么,”父亲说。“可对别人你这话千万不能说啊。”
                    他是在对那篇小说、对孩子的写作感到捉摸不透的时候想到了这些的。孩子虽然天赋惊人,能成为这样一个打飞禽的能手却也并非全靠自己,他不是不经点拨、不经培养就自己成了材的。可如今他早已把这个锻炼的过程统统忘了。他忘了自己起初打不中飞禽,父亲就要扒开他的衬衫,叫他看看他枪托抵的不是地方,所以臂膀上都起了青肿。教给他纠正毛病的办法就是每次举枪一定要回头看一看肩膀:看枪确实架妥了,才能招呼放鸽子。
                    他忘了父亲还教给他一套动作要领:把身体的重心落在你跨前的脚上,莫抬头,只管转枪口。怎么能保证身体的重心落在跨前的脚上呢?只要把右脚的后跟抬起就行。莫抬头,转枪口,快出手。记住,得分多少是无关紧要的。可我要求你一定要做到鸽子刚一出笼就得打着。看鸽子不要看其他部位,只要看它的嘴。枪口要瞄准鸽子嘴。要是鸽子嘴看不见,看嘴巴该在哪儿就瞄哪儿。我现在对你的要求是出手一定要快。
                    孩子天生是棵打枪的好苗子,但是父亲一直帮着摔打,要把他磨练成一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每年都要带着他苦练提高出手速度,初练时十枪里不过中个六七枪、七八枪。后来提高到十有九中,在这个水平徘徊了好一阵,又提高到二十枪内枪枪命中,可惜不走运,到底成不了一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那第二篇小说他可始终没有拿出来给父亲看。直到暑假结束他还没有把稿子改到能使自己觉得满意。他说他要磨到完美无缺才能拿出来。等他一完稿,他一定马上送来给父亲看。他说这个暑假过得非常愉快,真是少有的愉快,而且还有这么些好书看,他感谢爸爸在写作问题上对他没有逼得太紧,因为暑假毕竟是暑假,今年的暑假过得好,大概算得上是过得最好最好的暑假之一了,跟爸爸在一起那可真是带劲极了,真是带劲极了。
                    过了七年,父亲又看到了那篇得奖的小说。那是他在孩子当年住过的房间里查阅几本书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本书,在书中看到的。他一看见这本书就立刻意识到那篇小说是怎么来的了。他记起了当年的那种似曾相识之感。把书一翻,果然有这一篇,一字未动,连题目都一样。那是一位爱尔兰作家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所收都是极优秀的作品。孩子竟是一字不改的抄袭,连题目都照抄了。
                    父亲心想:从小说得奖的那年夏天到他无意发现这本书相隔已有七年;这七年中的后五年,孩子简直把一切坏事、蠢事都干绝了。可父亲本来还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孩子病了。以为他是得了病才变坏的。以为他原先一直还是不错的。是那最后一个暑假后一两年才开始变的。
                    如今他明白了,这孩子从来就不是个好孩子。回想往事,他总每每有这样的感觉。悲哀啊,原来射击是并不能促使人进步的!


                  30楼2014-10-22 15:39
                  回复
                      “你击败了他,小宾子!你确实赢了这场比赛,老弟!啊,你竟然制服了这老手,小子!”他们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朝斯托伊的更衣室走去,山姆兴奋地说。道森尾随在后,手里提着铅桶、海绵、毛巾和其他什物。斯托伊在更衣室里仰面躺在长沙发上,气喘吁吁,一边听山姆嚷嚷。
                      “哦,小子,你们在第六回合旗鼓相当地互相拖拉时,我想可怜的山姆会干脆昏过去了。可当你在第八回合击倒了他,我狠狠地一拳打在老道森身上,差一点让他栽进围绳里去。我那一拳跟你的一样的凌厉难当,斯托伊。”
                      “可真是一场激烈的比赛,”斯托伊带着疲惫不堪的调子说。“他比我想象的要厉害。有两三次他揍得我够呛。”
                      “着,是你揍得他够哈,我的老爸。是吗,道森?”他对正走进门的教练说。
                      “确实揍得他够呛!即使你手套里装满了铅,也不可能揍得他更凶。除了这水桶,你把什么都用来揍他了。你的上半身是重量级的料,宾先生。这就是为什么你击败了所有的中量级选手。嗯,现在只有一名选手比你今晚揍得半死的哥儿强。”他打开了一瓶搽剂。“我们下一场将与他对阵,宾先生。你感觉如何?”
                      “我感觉挺好,道森。但我盼望这一场赶快过去。所有的这一切。今晚,我有两次寻思要是能不打这场比赛,我愿拿出所有的一切来。到头来,我干吗要跟人斗拳?我并不是必须打的,对不?”他烦躁地说。
                      “哦,你必须打,斯托伊,”山姆平静地说。
                      “是的,我必须打,”斯托伊听天由命地说。“但我多么盼望这一切都过去啊。道森,我们什么时候跟麦吉本斯打?”
                      “大约过一个月吧,宾先生。在新奥尔良。打二十回合。”
                      “你知道,道森,我从不打二十回合的比赛。”斯托伊的嗓音带着怨气。
                      “你也不用打到二十回合,宾先生,”道森咧嘴笑道。
                      斯托伊将与之交手的麦吉本斯是他所在的量级中的冠军,最伟大的拳击手之一,尽管也是进入这四方赛台的拳手中最怪僻的一位。他实际上是爱尔兰人,如今在拳击手中爱尔兰人是很稀有的了。他是个矮胖子,长着一张象猴子般的脸庞,象猩猩一般颀长的手臂。没有任何人击倒过他,更不用说击昏他了,他的左右拳都具有置人于死地的力量。他一直是拳击台上各种技艺的大师,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将在未来的岁月中保持冠军的头衔。当他的经纪人对他说起跟斯托伊比赛的事时,他丑陋的猴脸一抽搐,露出一口狼牙的狞笑来。
                      “贵格派威利,伙计,不是个美男子吗?好吧,如果可能的话,打满二十回合,他就不会那么漂亮了。和他八二分成吧。”
                      猿人麦吉本斯的经纪人赛德曼在和道森进行了一场漫长的谈判之后,回到他那决斗者身边。“你是说八二分成吗?”暴躁的猿人问。
                      “麦克,我达成的协议比你预想的还要好。胜者独享。你会击败这姓宾的小子的。他对于你只是小菜一碟。你会杀得他一败涂地的。那个过去总和康瓦尔郡人练拳的老阿历克·道森正在指导他,我看他也不过是那种货色。这一来你能多拿二成。难道这不是一着妙棋吗,麦克?”
                      “我说过八二分成,你这犹太猪仔。要是发生意外怎么办?你为什么不照我说的做?”
                      “不会有意外的,麦克。请相信我吧。不可能发生意外。一定不能发生意外!你只须击倒他就行了。你现在愿意了吗,麦克?”
                      “我只能这样做了,你这混蛋。不过对于我来说,八二分成要好听得多。在过去的日子里,当你没法回避时,胜者独享是不错的。但八二分成意味着不管怎么样你总能分得八成。而且总是有可能发生意外的。”
                      “但是,麦克,听着!绝对不能发生意外。你必须保证不发生意外。你只须将他打翻在地就行了。”赛德曼的语调中揉和着歉意、赞美、信心和鼓励。
                      “好吧,我会做到的。你给我闭嘴,行吗?”猿人的火气又冒上来了。
                      在初赛期间,道森、山姆和斯托伊一起在斯托伊的更衣室里。山姆还是那么兴高采烈。“不出两小时,你就能成为这项古老的世界性运动的冠军了,小宾子。我把属于和将属于霍恩家的一切都押在你身上,来赌你猛的一拳将对手击昏而胜。”
                      “他将为你省下你的钱,霍恩先生。等他成功了,可别把我凉在一边呀。你觉得怎么样,宾先生?”
                      “我感觉挺好,阿历克。我只是想放弃这场拳赛算了,因为我怕得要死,两腿发颤。除这之外,我倒没事儿。我永远不会再参加拳赛了,阿历克。”斯托伊正穿着他的拳赛短裤和鞋子,全身裹在一条旧的橄榄球毯和一件浴衣里。
                      “你没事儿,宾先生。但要时刻提防着他。他的左右拳都不行。用你的左拳挡开他,裁判没数完十,就别以为你击倒他了。别让他糊弄你,让你以为他情况不行。别靠近他!别跟他打近战。把他打得屁滚尿流。我们将坐收二万美元,宾先生。”道森讲这番教诲的每一个字时,都打手势来示范。他是三个人中神经最紧张的。
                      “你是说坐收二万美元,阿历克?然而我并不认为拳击手能得到这么高的份额。”
                      “依我看,你真是太好了,宾先生。但是请记住。别靠近他。别让他愚弄你,一有机会就狠狠揍他!”
                      已经走出去的山姆从门口探进头来。“来吧。该轮到咱们了。我们的名字挂在名牌上了。幸运之轮要转动了。来吧,你这拳师。我有一个惊喜给你,斯托伊。进场时,往娘儿们坐的地方瞧瞧,你这耍拳儿的。瞧瞧你能否注意那鲜亮的一点。”
                      “你这傻呵呵的疯子。她不会在这儿吧,是吗?”斯托伊突然愤怒地喝道。
                      “她正在这儿啊,小宾子,”山姆高兴地说。
                      “谁让你带她到这儿来的,你这傻瓜?”
                      “谁也没有,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有时会心血来潮。说到底,你在为谁打拳啊?”
                      “唉,你这该死的傻疯子,”斯托伊无可奈何地嘟哝道。“我本来想比赛结束后才让她知道的。要是我给打破了脑袋怎么办?”他是如此地愤怒,不可救药地愤怒,以致不知道正在往哪儿走,竟一下子闯进了这大场子边沿上的观众群里。
                      “这没关系。她什么都知道了。她是和她父亲一起来的。我给她讲了关于这场比赛的一切,讲了你,讲了那‘对手’和所有有关的一切。斯托伊,你不会因为她在场而给弄得大为尴尬什么的吧?”
                      他们沿着一条长长的坡道走向拳击台,整个场子内掌声雷动,其中夹杂着一声声高叫:“嗨,你这拳击大师!”“你会击败他的吧,宾!”“把猿人宰了!”山姆把凳子从绳索间递上去,斯托伊向观众鞠躬之后在凳子上坐下,身子后倾,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
                      “就在那边,”山姆指着说。“难道你眼瞎了吗?向她挥手啊!”斯托伊挥起手来,但他只见多萝西亮光闪烁的秀发和一摊白色——那准是她的脸庞。
                      接着便象通常一样令人厌倦地等待冠军露面,等到他在通道上拖曳着脚步来到时,响起了又一阵欢呼。接着介绍选手后,裁判将二名拳击手叫到拳击台中央,吩咐了几句,接着便响起了自动的锣声,拳击赛正式开始。一排排弧光灯照在拳击台的帆布地上,一片晃眼的白光。
                      猿人的下巴缩在胸口上,两肩耸起,两条毛茸茸的长手臂展开着,左臂外伸,右臂弯成弧形。他以一种奇怪的、拖曳着脚板的步法移动身子,一双小蓝眼睛一直回避着斯托伊的视线。
                      正如道森所说的,斯托伊腰部以上是重量级水平。他的双肩令人望而生畏,手臂奇长,手腕厚实无比。双腿长得很俊美,但与上身并不相称,而宽阔的胸膛呼吸起来象匹赛马。他的头发仔细地梳理过,而脸庞正如多萝西所说的“太英俊了”。
                      他们握手之后一往后挪步,斯托伊的左拳便象脱弦之箭一般飞向猿人的脸蛋。但猿人把脑袋往一边一扭,自己的右拳便啪的一声击在斯托伊心脏上方的肋骨上。“美男子!”猿人说。“转眼就不会这么美啦。”他左右开弓,直逼过来,斯托伊用一下左直拳来迎击,象用一根两英寸长、四英寸宽的木材往他脸上捅了一下,使他猛怔了一下。猿人重新扑打过来,斯托伊侧身躲闪,上前一步,从大腿边撩起右拳猛揍猿人的下巴。这是老菲茨西蒙斯的谋略。猿人昏昏沉沉地摇晃着,仿佛就要倒地的样子。他双手下垂。斯托伊趁势用左拳倏的击向他的脑袋,往前一冲,准备用右钩拳将他击倒在地,这时,他自己感到挨到剧烈的一击,耳中隐隐约约听见敲锣的声音。
                      山姆和道森把他拖到拳击台一角的凳子上,他鼻子闻到氨水的芳香味儿,重新振作了起来,山姆往他身上泼水,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助手用一条大毛巾在把大股空气扇进他吃力地喘着气的肺部。“在你肯定能击倒他之前,别靠近他!别靠近他!用缓兵之计来掩护自己!只要坚持下去。在上一回合,当你用右钩拳对付他时,他用左拳给了你一下。”
                      这时锣声又响起来。有人把他屁股底下的凳子猛地抽走。他又独个儿伫立在拳击台上了。但他并不是独个儿,因为猿人正在向他走来,一副跌跌撞撞的样子。他必须拖延时间,掩护自己,等头脑清醒些,摆脱掉这迷迷糊糊的感觉。猿人向他猛扑过来,象阵雨般一拳拳痛击他,而他则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下巴。他隐约感到一生还从未见过如许多的拳击手套。他感到鼻子发胀,知道鼻子正在大出血,淌向他的胸部。这时要退出比赛该多么容易啊!一个回合到底要打多久?只三分钟吗?它已经延续快三小时啦。这时两人正抱作一团,猿人正往他后腰猛击肾部钩拳。每一下都仿佛心口被人痛击了一般。裁判将两人分开。他的丝绸衬衣上沾着血迹。斯托伊再一次掩护自己,躲进守势的躯壳之中。猿人连连猛击。要退出比赛是多么轻而易举!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得到安宁,向这一切告别。不,在什么地方有一股潜流。他必须随这股潜流而行。这正是症结之所在,这股不断流着的潜流。正是这潜流使一切都动起来了。多萝西也在这儿。他纳闷为了什么?这时,他头脑清醒起来,想出了一个办法。锣声响起,他踉踉跄跄迈着醉汉的歪歪斜斜的步子走向拳击台角落。
                      道森俯在他身上,让他闻氨水。道森在揉搓他那被打裂的鼻子、用海绵将他眼睛中的血吸干时,斯托伊从发肿的嘴唇间嘟嘟哝哝地说着话。“我没事儿,阿历克。两人都能玩这骗人的把戏。在下一回合,我要战胜他!”
                      锣声响起,他仍然象上一回合那样跌跌撞撞地走上前去,在猿人凌厉的攻势下向后退却。他这时只能用一只眼睛看了,但他不想反击。只要尽量藏匿在守势的躯壳之中,保护好下巴就可以了。观众狂呼要求拳手击倒对方。在猿人一阵可怕的进击之后,他塌倒下去,双膝着地,听见裁判在数数。当数到平时,他站了起来,两手在身侧晃动着。猿人冲将过来,脸色狰狞,希冀一拳定局。他这一拳刚出手,斯托伊的右拳象一道电光般从腰下飞将出来,以打桩般的伟力猛击在猿人的下巴上。猿人的脸抽搐起来,身子摇摇晃晃,正当他要倒下去时,斯托伊又抡起能将骨头击碎的一拳,打个正着。裁判数到了十,反正他要数到一百也可以,接着他将斯托伊戴拳击手套的右手举过了头。长时间以来,斯托伊第一次咧嘴笑了。
                      全场一片狂叫。山姆用一臂抱住了他,凑着他耳朵高声嚷嚷。道森正疯狂地敲打他的脊背。穿过乱哄哄地走动的观众,有一位红头发的妞儿和一位穿晚礼服的绅士奋力向拳击台走来。
                      斯托伊从围绳间钻出来,到了场子的地板上,多萝西一下子扑在他的怀里。“哦,斯托伊!”她嘤嘤地哭泣起来。“你被揍得血迹斑斑的脸是如此的其实而俊美。我是多么的爱你。哦,你为什么要参加拳击赛呢?哦,我是多么的爱你!你不是用情不专者。你比这奄奄一息的格斗者好多了。哦,我在说什么废话哟!但是我爱你,斯托伊。哦,斯托伊,你不会再参加拳击赛了,是吗?”他紧紧地抱住她,血淋淋的脸上绽出一丝笑容。“别担心,最亲爱的。别担心。”


                    35楼2014-11-03 10:55
                    回复
                      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好咖啡馆
                        当时有的是坏天气。秋天一过,这种天气总有一天会来临。夜间,我们只得把窗子都关上,免得雨刮进来,而冷风会把壕沟外护墙广场上的树木的枯叶卷走。枯叶浸泡在雨水里,风驱赶着雨扑向停泊在终点站的巨大的绿色公共汽车,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人群拥挤,里面的热气和烟雾把窗子都弄得模糊不清。那是家可悲的经营得很差劲的咖啡馆,那个地区的酒鬼全都拥集在里面,我是绝足不去的,因为那些人身上脏得要命,臭气难闻,酒醉后发出一股酸臭味儿。常去业余爱好者咖啡馆的男男女女始终是醉醺醺的,或者只要他们能有钱买醉,就是这样,大多喝他们半升或一升地买来的葡萄酒。有许多名字古怪的开胃酒在做着广告,但是喝得起的人不多,除非喝一点作为垫底,然后把葡萄酒喝个醉。人们管那些女酒客叫做poivrottes,那就是女酒鬼的意思。
                        业余爱好者咖啡馆是穆费塔路上的藏垢纳污之所,这条出奇地狭窄而拥挤的市场街通向壕沟外护墙广场。那些老公寓房子都装着下蹲式厕所,每层楼的楼梯旁都有一间,在蹲坑两边各有一个刻有防滑条的水泥浇成的凸起的鞋形踏脚,以防房客如厕时滑倒,这些下蹲式厕所把粪便排放入污水池,而那些污水池在夜间由唧筒抽到马拉的运粪车里。每逢夏天,窗户都开着,我们会听到唧筒抽粪的声音,那股臭气真教人受不了。运粪车漆成棕色和橘黄色,当这些运粪车在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路缓缓前进时,那些装在轮子上由马拉着的圆筒车身,在月光下看去好像布拉克布拉克的油画。可是没有人给业余爱好者咖啡馆排除污秽,它张贴的禁止公众酗酒的条款和惩罚的法令已经发黄,沾满蝇屎,没人理睬,就像它的那些顾客一样,始终一成不变,身上气味难闻。
                      【布拉克布拉克(GeorgesBraque,1882—1963),法国画家,立体派创始人。】
                        随着最初几场寒冷的冬雨,这座城市的一切令人沮丧的现象都突然出现了,高大的白色房子再也看不见顶端,你在街上走,看到的只是发黑的潮湿的路面,关了门的小店铺,卖草药的小贩,文具店和报亭,那个助产士——二流的——以及诗人魏尔伦魏尔伦在那里去世的旅馆,旅馆的顶层有一间我工作的房间。
                        上顶层去大约要走六段或八段楼梯,屋里很冷,我知道我得去买一捆细枝条,三捆铅丝扎好的半支铅笔那么长的短松木劈柴,用来从细枝条上引火,加上一捆半干半湿的硬木爿才能升起火来,让房间暖和,这些要花我多少钱啊。所以我走到街对面,抬头看雨中的屋顶,看看是否有烟囱在冒烟,烟是怎样冒的。一点没有烟,我想起也许烟囱是冷的,不通风,还想起室内可能已烟雾弥漫,燃料白白浪费,钱随之付诸东流了,就冒雨继续前行。我一直走过亨利四世公立中学、那古老的圣艾蒂安山教堂、刮着大风的先贤祠广场,然后向右拐去躲避风雨,最后来到圣米歇尔林荫大道背风的一边,沿着大道继续向前经过克吕尼老教堂和圣日耳曼林荫大道,直走到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我熟悉的好咖啡馆。
                        这是家令人惬意的咖啡馆,温暖、洁净而且友好,我把我的旧雨衣挂在衣架上晾干,并把我那顶饱受风吹雨打的旧毡帽放在长椅上方的架子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端来了咖啡,我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本笔记簿和一支铅笔,便开始写作。我写的是密歇根州北部的故事,而那天风雨交加,天气很冷,正巧是故事里的那种日子。我历经少年、青年和刚成年的时期,早已见过这种秋天将尽的景象,而你在一个地方写这种景象能比在另一个地方写得好。那就是所谓把你自己移植到一个地方去,我想,这可能对人跟对别的不断生长的事物一样是必要的。可是在我写的小说里,那些小伙子正在喝酒,这使我感到口渴起来,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在这冷天上口真美极了,我就继续写下去,感到非常惬意,感到这上好的马提尼克马提尼克朗姆酒使我的身心都暖和起来。
                        一个姑娘走进咖啡馆,独自在一张靠窗的桌子边坐下。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她头发像乌鸦的翅膀那么黑,修剪得线条分明,斜斜地掠过她的面颊。
                        我注视着她,她扰乱了我的心神,使我非常激动。我但愿能把她写进那个短篇里去,或者别的什么作品中,可是她已经把自己安置好了,这样她就能注意到街上又注意到门口,我看出她原来是在等人。于是我继续写作。
                        这短篇在自动发展,要赶上它的步伐,有一段时间我写得很艰苦。我又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每当我抬头观看,或者用卷笔刀削铅笔,让刨下的螺旋形碎片掉进我酒杯下的小碟子中时,我总要注意看那位姑娘。
                        我见到了你,美人儿,不管你是在等谁,也不管我今后再不会见到你,你现在是属于我的,我想。你是属于我的,整个巴黎也是属于我的,而我属于这本笔记簿和这支铅笔。
                        接着我又写起来,我深深地进入了这个短篇,迷失在其中了。现在是我在写而不是它在自动发展了,而且我不再抬头观看,一点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不去想我此时身在何处,也不再叫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了。我喝腻了圣詹姆斯朗姆酒,不再想到它了。接着这短篇完成了,我感到很累。我读了最后一段,接着抬起头来看那姑娘,可她已经走了。我希望她是跟一个好男人一起走的,我这样想。但是我感到悲伤。
                        我把这短篇合起在笔记簿里,把笔记簿放进上衣的暗袋,向侍者要了一打他们那儿有供应的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干白葡萄酒。我每写好一篇小说,总感到空落落的,既悲伤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爱似的,而我肯定这次准是一篇很好的小说,尽管还不能确切知道好到什么程度,那要到第二天我通读一遍之后才知道。
                        我吃着那带有强烈海腥味和淡淡的金属味的牡蛎,一边呷着冰镇白葡萄酒,嘴里只留下那海腥味和多汁的蛎肉,等我从每个贝壳中吸下那冰凉的汁液,并用味道清新的葡萄酒把它灌下肚去,我不再有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开始感到快活并着手制订计划了。
                        既然坏天气已经来临,我们大可以离开巴黎一个时期,去到一个不下这种雨而会下雪的地方,那儿雪穿过松林飘落下来,把大路和高高的山坡覆盖起来,在那个高处,我们夜间走回家去的时候,会听到脚下的雪吱嘎吱嘎地响。在前锋山前锋山为瑞士西南部日内瓦湖东北湖滨的一小城。南有一所木制农舍式的别墅,那里的膳宿条件特佳,我们可以一起住在那里,看我们的书,到夜晚暖和地一起睡在床上,敞开着窗子,只见星光灿烂。那是我们可以去的地方。乘三等车价钱并不贵。那儿的膳宿费比我们在巴黎花费的并不多多少。
                        我要把旅馆里那间我写作的房间退掉,这样就只需付勒穆瓦纳红衣主教大街74号的房租了,那是微不足道的。我给多伦多写过一些新闻报道,它们的稿费的支票该到了。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我都能写这种报道,因此我们有钱作这次旅行。
                        也许离开了巴黎我就能写巴黎,正如在巴黎我能写密歇根一样。我不知道要这样做为时尚早,因为我对巴黎了解得还不够。但是最后巴黎却还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不管怎么说,只要我妻子想去,我们就去,于是我吃完牡蛎,喝干了葡萄酒,付了我在这咖啡馆里挂的账,便抄最近的路冒着雨——如今这只不过是当地的坏天气而已,而不是改变你的生活的什么东西了——赶回圣热内维埃弗山,回到山顶上的那套房间。
                        “我想这该是绝妙的,塔迪塔迪【(Tatie)是海明威给自己起的绰号】,”我妻子说。她长着一张线条优雅的脸,每次作出决定时,她的眼睛和她的笑容都会发亮,仿佛这些决定是珍贵的礼物似的。“我们该什么时候动身?”
                        “随你想什么时候走都行。”
                        “啊,我想马上就走。难道你不早就知道吗?”
                        “也许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这儿天气就晴好了。等天晴了,变冷了,就会非常好。”
                        “我看天一定会好的,”她说。“你能想到出去旅行,不也是真好吗。”


                      36楼2014-11-03 11:18
                      回复


                        42楼2014-11-10 1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