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关于存在的知识,真理是与存在的符合,当我们把注意力放在绝对实在时,这显然会陷入无休止的形而上学的争论。所以关于事物的知识,逐渐被以一种科学的目光看待。真理是要达到绝对的普遍性,就我认为理性是达不到的。因为毕竟在人看待世界时,人已经作为了一个客观存在,已经作为了一个知识的因素。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不以人为视角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是我们眼前看到的样子,或是另一种其它的方式。我们无法假设自己不存在,因为我这样认为时,我已经是存在了的。科学既然源于哲学关于世界的思考,这种思考在物理的进程中逐渐变得清晰。科学与哲学不同的,不是要达到知识的绝对,科学追求的是相对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在人类中是试用的,就是不会因人的差异而有所改变。比如重物是向下掉的,只要是人,你就不会认为重物会向上掉。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科学是去分析这些客观事物。我们为了达到普遍性,分析的工具必然要符合普遍性的范畴。那么科学的工具是什么呢?毫无疑问,科学的工具是数学和逻辑。数学和逻辑都是先于科学而存在,而且可以达到客观的真理性。1+1=2,一般有思维能力的人不会认为有其它答案,而且等式的成立不需要任何现实的基础。同样形式逻辑的演绎,也是不以外在为依据的。所以说关于数学和逻辑的真实性都是自显的,它们都属于普遍性的范畴。科学的方法可能需要实验,但它的内核是数的变换。例如物理学的公式,化学的元素之间质子数的差异,经济学引入数学后才得以从社会学中分离。。。。。。科学是了人去更好的认识这个世界的,就现在而言,它的确做到了,而且还在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