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年—公元702年),原名徐弘敏,唐洛州偃师县人,徐文远之孙。他为官刚正不阿,敢于依法办案。
徐有功初为蒲州司法参军,后袭封东莞县令。他为政行仁义,不轻易用刑,所以民众深服其能。累迁至司刑丞。
徐有功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就连武则天,他也敢与“争枉直”,曾数次犯颜抗争,坚持正义。有时为争是非曲直,他能将生死置之度外。虽也曾因此而获罪免官,但仍坚定执法、信念不变。天授元年(公元690年),发生了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酷吏陷害一案。徐有功对“判死罪”持有异议,结果被武则天免官。后再次被起用,任侍御史,但他仍对武则天表示:“陛下以臣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显示了他冒死守法的决心。
徐有功初为蒲州司法参军,后袭封东莞县令。他为政行仁义,不轻易用刑,所以民众深服其能。累迁至司刑丞。
徐有功为官清廉,刚正不阿,就连武则天,他也敢与“争枉直”,曾数次犯颜抗争,坚持正义。有时为争是非曲直,他能将生死置之度外。虽也曾因此而获罪免官,但仍坚定执法、信念不变。天授元年(公元690年),发生了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酷吏陷害一案。徐有功对“判死罪”持有异议,结果被武则天免官。后再次被起用,任侍御史,但他仍对武则天表示:“陛下以臣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显示了他冒死守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