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
消毒水的味道刺激着人的嗅觉神经,闷闷的空气让人实在是压抑,宋容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世界全塌了。
这二十多年来,他的目标就一直是想当个好警察,直到他被大sir安排了做卧底,这卧底,一做就是三年。
这三年中他不断的在组织里表现自己,掩人耳目,他终是不负众望的得到了组织的重用。
但同时,他也把自己推进了万丈深渊,把自己给赔进去了。
一切都源于遇见了徐初祀。
徐初祀他是早有耳闻的,组织里的第二把手,能力非凡,是榜上有名的顶级特工。
她多才多艺,保护过国家高级人员,暗杀过黑道危险人物,但也因为是她护过很多的高层,所以让她的职业生涯也还算通顺。
其实特工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职业,很多人都会误以为像是杀手之类的,其实不是。
特工更加擅长趋炎附势,装模作样,什么任务都会接,保镖,卧底,杀手,小偷,什么都会做,甚至有不少都潜伏在娱乐圈里,只要买家出的起特工门要的价钱,也算是个特殊的职业。
所幸这次宋容禹的手抖了下,打偏了,没有打中徐初祀的心脏,但是送来的有些不及时,差点就手术失败了,好在最后还是铤而走险的成功了。
但也是擦伤了心脏,有可能变成了植物人。
在这一个星期里,如果徐初祀醒不过来的话,那她就会是个植物人了。
主刀医师说,这醒不醒来主要看的还是徐初祀自己的意愿,让宋容禹说多点刺激性的话,好让徐初祀感受的到,否则就真的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了,即使有着清晰的意识。
重症病房里。
病床上的徐初祀脸色苍白,连嘴唇都因为缺水而泛白。
她有着柔顺乌黑的头发,英气的眉下有着长密而卷翘的睫毛,直挺的鼻子,阖上的双眸盖住了她大部分的风姿,肌肤弹指可破。
身上插着各种仪器的管子,宋容禹用棉签沾了些水,润了润徐初祀的唇,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白很细,但是却有着薄薄的一层茧,握着,很舒服。
宋容禹把她的手贴近自己的脸上,看着她,缓缓的说:“醒来吧,我认识的徐初祀可不是这个病怏怏的徐初祀啊。我喜欢的我爱的都是那个永远神采飞扬的徐初祀。”
似乎想到了什么,宋容禹傻傻的笑了起来:“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因为组织有一个任务需要我们合作共达的。在那个博物馆里,你还记得么?嗯,我觉得你也是记得的。那个任务是难完成的一个任务,我们要去博物馆的中心站里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