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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外来人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问题日益突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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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作为天津市外来人口较为聚集的城乡结合部其中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问题日益突出
  正义网天津4月26日电(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王志平)外地来津上学或打工的未成年人犯罪后,父母来津不便,在审查批捕阶段对不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时,无监护人和保证人怎么办?2012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与团区委积极探索在企业中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帮扶基地”,由“爱心企业”选派合适成年人,充当不批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保证人,并把他们安置在这家企业,让企业对他们进行监督、帮教,实现外来未成年人与本地未成年人公平同等的“法律待遇”。
  小冰是东北人,初中时迷恋上网后不能自拔,经常留宿网吧。父母的教育小冰根本听不进去,最终离家出走。2011年初,他来到天津开始打工,直至2012年2月底,他已经干过保安、饭店的服务员等,但因上网消费经常入不敷出,于是他连续两次实施入户盗窃,后被抓获归案。
  被捕后,检察官发现小冰犯罪情节较轻,而多次联系其父母,其父母以没钱交纳保证金为由拒绝到津尽到监护职责。
  在此情况下,该院联系到一家“爱心企业”,由该公司的负责人孙某担任小冰案件的合适成年人。在讯问小冰时,孙某看到小冰脚被开水烫伤的情况后,决定由该公司担负保证金,表示在诉讼期间的对小冰的帮扶与管教。
  接下来,在检察机关决定不捕后,经小冰同意,“爱心企业”的“合适成年人”将其送入公司的“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与他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同工同酬,安排他生活、劳动,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劳动表现,保障在司法机关传唤时随传随到,同时帮助其学习技术,尽快回归社会。
  小冰进入公司“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后,该院未检科干警与区团委及该公司一名专门人员,负责对小冰进行帮教考察,每两星期定期回访,并与公司辅导员沟通。通过回访,检察官发现小冰积极工作,思想汇报内容翔实具体,反映出其思想上的巨大变化。而小冰也表示,一定要努力工作,不再犯错,做社会有用之人。
  据了解,东丽区作为天津市外来人口较为聚集的城乡结合部,近年来,外来人口数量始终保持在40余万人,远超本区常住人口,其中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维护外来未成年人权利,该院在法律框架内,大胆尝试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即讯问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征求其本人同意,邀请人民监督员、团干部、教师、公司管理人员、村委会书记等作为合适成年人,代为行使和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其中在企业中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帮扶基地”,由“爱心企业”选派合适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1楼2014-12-11 09:37回复
    记者在蒋华就读的学校看到了他的学生手册,上面写道“蒋华入校三个月的具体表现如下:性格内向、英语较好,喜欢文娱活动,是学校合唱队的领唱,学习主动性不强,不爱劳动……”
      12月13日上午,记者在得到蒋华父母的准许后,和他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
      记者:12月11日晚发生了什么事情?
      蒋华:(双手不停地揉搓)晚上7点多钟,我叫了7个伙伴,其中5个是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同学,另外2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我们连抢了4个学生的手机和钱。后来,一辆警车、2辆摩托车过来,警察把我们都抓了。
      记者:你的父母亲知道这事后是什么态度?
      蒋华:我爸妈从湖南到宁波打工快15年了,我是生在宁波的。今年年初,我爸妈到象山一个岛上搞水产养殖,他们要我继续留在宁波读书。我一个月到象山看他们一次,拿点生活费。被抓那天晚上,民警和我爸爸联系上了,因为没船,他出不了岛,第二天中午才赶到。爸爸一直跟民警说话,办手续,没理我。
      记者:你为什么要抢别人的钱?
      蒋华:向爸爸要钱,他肯定不会给我。我就想抢点,和伙伴们上网吧、买零食吃。
      记者:听说你转过学?
      蒋华:爸妈离开宁波前,给我买了一个手机,为了联系方便。今年4月的一天,我放学时被3个高中生围住,他们抢走了我的手机,还威胁我,这事,我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人。月底,我到象山,爸妈见我的手机没了,就问我,我不说,爸爸以为我卖掉手机换钱用,打我,我才说的。后来,爸爸怕我再受欺负,今年9月念初二时,把我转到了舅舅家附近的学校,让舅舅照顾我。
      记者:你做这种事害怕吗?
      蒋华:不怕,我们人多。我的哥们里有比我大三岁的,他们都不读书了,整天在网吧里,我觉得他们很自由,我爸妈不在身边,舅舅早上去工地晚上回来,没时间管我。我跟着的这些哥们能保护我。我逃学,上网吧,因为我身上有一点零花钱,他们反倒听我的。
      记者:你们使用的伸缩钢棍是从哪里来的?
      蒋华:我们在一家工厂的保安室里偷的。我没用它打过人,只是吓唬吓唬来着。
      警方的两难
      “说句心里话,在所有的案子里,办理未成年人的案子是最难的,而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的案件,办理起来就难上加难了。”从事刑侦工作8年的段塘派出所民警陈瑞良不无感慨地说。
      陈瑞良告诉记者,这种案件一是取证难。外来务工人员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时,他们的第一反应大多数是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干这样的事情。向他们了解情况时,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再次吃亏,不配合警方调查,欺骗、隐瞒真实情况,“有时他们不但不配合,还反而责难我们公安机关不近人情,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
      而同时,学校方面也顾虑颇多,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感情出发,在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里大多报喜不报忧,这也给警方的调查设置了额外的障碍。“为了不给学校增加压力、减少孩子的心理阴影,办案民警到学校调查取证时,一般都不穿警服,而是着便装。”
      陈瑞良接着说,二是定罪难。因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法律能给予这些青少年的约束实在有限。“往往一起案件,既不能定罪量刑,又不具备上少管所的条件,年纪太小的,连行政处罚都不适用,只能责令他们的父母严加管教。”陈瑞良说,正因为警方惩治手段的有限,导致一些未成年嫌疑人比成年人还猖狂。
      “他们年龄太小,根本没有法律意识,更没有能力去判断后果的严重性。有时,犯案只是为了一时心理的快感。但仅仅是批评教育,能遏制他们再次违法犯罪吗?谁能担保他们长大后就能改邪归正呢?”陈瑞良忧心忡忡。
      四方观点给未成年人违法问题支招
      大学教授观点——恢复工读学校
      宁波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屠文淑: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学者们把它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既是公害,就是因为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未成年人犯法。不满14岁的少年犯法了,只能责令家庭管教,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本身文化不高,时间不够,方法不多,监管不力,家庭管教往往流于形式,以致这些孩子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的犯罪率远高于城市原住民。
      学校不收,家庭不管,你让这些孩子怎么办?所以,我认为应该重新把工读学校办起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读学校是比较陌生的。它是我国专门针对一些有违法犯罪行为、年龄在12至17岁的青少年开设的学校。这些少年从常规的小学中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住校周末回家,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在校学生期间除了进行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外,还按年龄组织必要的生产劳动,实行半工半读,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奖惩制度。
      也有人说,工读学校是对孩子的一个心理伤害。但我认为,管总比不管好,有关专家曾说,多一所这样的学校就少一座监狱。
      律师评述——建立跟踪和帮教制度
      宁波律协刑委会秘书长、宁波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龚永茂律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4岁以前现象”存在一定普遍性,常发的是抢劫(俗称“克米”)、偷盗、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目前,各国刑法关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很大差异。有规定为不满17周岁的,有规定为不满18周岁的,但多数国家规定为不满14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放任不管或走走过场,应当做适当的法律处理,以防止其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目前这种责令家庭管教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操作细则和制约措施。所以,完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的制度十分必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对不满14周岁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孩子,应当对孩子家长或监护人作出具体的书面管教要求,并建立跟踪和帮教制度;家长或监护人管教不严或疏于管教而导致孩子再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则应当对家长或监护人作出制约或处罚措施。
      校长视角——建立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
      海曙段塘学校副校长卲依玲: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由于家里孩子多,负担重,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家长终日为一日三餐而忙碌,难有闲暇顾及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在家里从小缺少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及时的思想引导,等到孩子走向歧途后,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已经无能为力了。德国著名法学家李斯特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与其在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之后大谈“挽救”,不如给他们一个平等的成长环境,也许,这样才更能显示出社会的善意。我一直在思考,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一方面社区、居委会发现孩子旷课,在外面游荡、上黑网吧,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另一方面,可以经常组织孩子们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当他们从那些好的事情中找到乐趣时,就会自觉抵制那些坏的事情的诱惑了。
      心理学家剖析——凸显家庭抚育的悲哀
      宁波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心理治疗师吕飞岳:在孩子成长的最初十年,主要来自父母的教育。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孩子的内在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无法忍受所处的生活孤立或者心理孤立的情景,就会产生一定的焦虑;对孩子来说,这种焦虑是痛苦的。外来的务工家长,重心都在打工挣钱上,孩子心灵孤单,物质满足匮乏,教育简单粗暴,对孩子只有指责和情绪上的虐待,极易导致孩子走向歧路。要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来关注参与,让外来务工家长进家长学校,参加新宁波人心理咨询服务等,都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的有效途径。
    关于东丽区学校的调查 :结果差强人意学校太乱(转载)
    华明就是只管成绩,,,也确实出了不是好成绩!
    热心网友
    最快回答我是东丽中学的 反正我认为东丽中学不行 很乱 以前发生了很多不光彩的事 我实话的告诉你 指望老师教,跟老师学是拿不了几分的,现在的老师就是吃人饭不干人事,教课超垃圾 关键靠自己 要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有效地) 现在网络资源那么丰富! 只要自己有实力 都差的学校也不怕!
    不会吧..老师您嫩么倒霉????
    ......东丽中学被烂...........
    ...........老师您姓嘛呀??......
    东丽中学是东丽区最好的初中,原来和百中在一起的.从东丽中学上学,升百中比其他学校要来得容易,教学质量也在区里不错的.
    不过和市里的初中比,就稍微差些了,比郊县的中学优势也不是很明显了
     记者从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天津市学生犯罪呈多样化趋势,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并出现了学生抢劫、抢夺、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案件。今年发生的这些学生犯罪活动所造成的后果比以往大学生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
      据介绍,今年 1至 4月,在高校相对集中的南开东丽区,法院共受理学生犯罪案件 24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9.5%。在这24件学生犯罪案件中涉及 14个罪名,其中犯盗窃罪 5人,诈骗罪 3人,贪污罪 3人,贩卖毒品罪2人,故意伤害罪2人,合同诈骗、寻衅滋事、挪用资金、受贿、职务侵占、滥用职权、抢劫、抢夺、聚众斗殴各一人。在 24件案件中,男性21人,女性3人,其中累犯 3人。 24件案件中,被告人主观上均有犯罪故意,无过失犯罪。
      原因一:拜金主义风行谈到学生犯罪的原因时,南开东丽区法院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成为大学生犯罪不断上升的客观条件之一。有些学生崇尚拜金主义人生观,为追求金钱和物质利益而犯罪。如原为女学生张某,由于受拜金主义影响,在校期间就因卖淫被劳动教养。辍学后其不但继续卖淫,还参与了贩卖毒品犯罪。有的学生为包装自己或达到某种消费需求,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来摆脱经济上的窘境,有的人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原因二:教育改革存在疏漏有的对学生简单化实行学分管理,疏于对学生道德品质的教育。所谓学分管理制度简单化,就是按照学生积累的学分情况,分列学生的品行,点评学生优劣,这实际上仍然是应试教育化倾向。这样做的副作用使学生只重视学分的积累,漠视对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提高,容易造成他们是非观念混淆。
      防学生犯罪六条对策可用
      南开东丽区法院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对学生犯罪提出六条对策。首先,要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其次,在学校教育体制改革中,要增加防范大学生犯罪的相应措施。学校应根据学生犯罪的新形式、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校风规范学生的行为。此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及时惩处诱发大学生犯罪的违法活动(如制裁违法经营活动、取缔非法出版物),都是预防学生犯罪的重要工作。


    3楼2014-12-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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