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心人帮帮我! “我于2002年在任丘市华北油田东风社区购置二手房一套,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房主居然要把房子收回,而且只给我十几年前买房的钱。当初买卖是两家老人定的,签的合同,后来才知道房子是老人孩子的,让卖家办过户,答应的好好的迟迟不给办,这都拖了十几年了。 房主很有钱,听说女儿还是山东哪个市市长的儿媳妇,难道有钱有权就可以这样不讲道理,仗势欺人吗? 还有公家根本没有合理的说法。现在要选房了,领导说拆迁跟我们买方无关,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过户?我们我们是花钱自己买的,不是偷,不是抢的,住了十三年了,怎么就跟我们无关了?当初签字,你们当领导的说的是谁买了就是谁的,现在同意拆了,政策就变了,领导是这么当的??难道房子拆迁了,我们就啥都没有了?还有黑心的房主,当初是我按市场最高价从你那买的,现在拆迁了,你眼红了,要把房子要回,给的钱,都不够现在买个厕所!试问,如果现在不拆,房价降了,是不是要把多的钱退回呢?这样黑心的人,良心何在?这样的领导,是什么领导??” PS:小城市,这种买房不过户的很多,也是因为很多房子集体产权,办不了证。这笔交易在房子所在整个小区都知道是买卖关系。从法律角度讲,依据不足,但从情理上讲,就是见钱眼开,泯灭良心的典型!呼唤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