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本人驾驶轿车在慢车道由东向西走,对方驾驶两轮摩托车载着老婆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走。我打转向灯向右侧非机动车道靠边停车,对方行驶速度快来不及刹车撞在我右后侧。 对方老婆轻微擦伤 ,共花费600由本人垫付。对方不同意私了,经公 交警的意思是对方的主要责任,但没下事故认定书。交警让我们双方协商自赔或互赔,但对方认为是我的原因造成的,所以要求我的全责承担一切损失。本人同意但交警不认可,只是说对方的主责,也就是说必须谈好自赔或互赔,否则认定书不能开。 现在保险公司说没认定书就不能理赔,如果起诉的话没有认定书就不能立案。而交警说不谈妥自赔互赔就不能开,对方的意思是我必须赔偿他一切损失,而且我的损失他也不管。 我现在纠结了。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