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punk,有些人认为,是wwe让他出名的,而让他出名的是自己!17岁和朋友创摔角联盟,后来转战ROH,那时得冠军,已经大有名气,但反派做太nb,还有和那时风格不一样,导致很多观众不喜欢,而他得冠军后,却依然是那样,他自己给自己写剧本,但后来合同要到期时,节目组通知他说:给他一个拿麦克风演讲的机会。但punk等了5年,想的就是一个拿麦克风的机会,他从ROH巅峰到ovw发展联盟,后来被海曼发掘,当了ecw一线,之后再去smock down(可能打错)最后才去raw,他自己也说过,他的实话可能给他自己带来麻烦,因为他在wwe里的台词都是自己写的,你可以看一下punk的记录片,他和塞纳在打那场wwe冠军头衔赛的时候,那是他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场,他说不想离开wwe,甚至他在比赛中才决定续约的,因为老麦说:我输给你了.然后他续约到了去年,但他最后还是走了,他去了ufc,没错,他是说了那些不该说的话,但是那是他内心中的想法,因为这个角色就像他自己一样,是他思想的结晶,他是说了那种忘本的话,但请记住,他在wwe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其他,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尊严,老麦当时完全不看好他,但他说,给他3个月,他会成为1级反派,他成功了,他使每个人都讨厌他,恨他,海曼觉得他会是第二个奥斯丁等等,总之,对于一个不被父母所关心的孩子讲,他不是自卑的,对于一个被同学讨厌的人来讲,他是自信的,对于一个不看好他的摔角公司来讲,他是成功的,不过,对于爱他的粉丝们,他失败了,他离开roh的时候用了一种自己不想但觉得必须做的事情,和平常反派一样,说了一样的话,然后和wwe当场签约,但他的老板后来一直打给wwe说punk有才能有能力,wwe却不对他有好感,但他依然是努力努力努力努力努力,而现在,他说的这些话,刺痛了我,刺痛了punk粉丝,刺痛了wwe摔迷,我爱punk!!是那从前的Best in the would CM Pu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