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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天管理制度(全员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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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公会简介
第二章 公会誓言
第三章 公会公共信息
第四章 公会组织架构
第五章 公会成员义务
第六章 公会成员惩罚制度
第七章 公会其他规定
第八章 公会银行提取权限表格
第九章 公会重要专贴链接


IP属地:天津1楼2015-04-21 17:02回复
    第一章 公会简介
    我会“擎天”是于2013年6月6日正式成立的魔兽世界二区熔火之心服务器的部落公会。由前身,本区“宁可战死绝不偷生”公会更名整合而来。
    我会致力于为每一位加入我们的兄弟姐妹提供本区最好的公会福利和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不想做PVE公会,不想做PVP公会,更不想做休闲公会。我们的目标是要做本区规模最大,进度一流,集合了PVE、PVP、休闲、奸商等各类玩家的全能公会。我们的理想是要创造一个美好的的家园,让所有的兄弟姐妹都能在这里找到家一样的感觉,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IP属地:天津2楼2015-04-2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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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公会誓言
      例:我,贝纳雷斯,擎天公会的一员。在此郑重起誓,我将为擎天、为擎天的每一位同胞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直至魔兽的消亡。我将誓死捍卫荣誉,守卫同胞,保卫部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为部落、为擎天、为同胞,宁可战死!!!绝不偷生!!!


      IP属地:天津3楼2015-04-2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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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公会公共信息
        公会贴吧:http://tieba.baidu.com/f?ie=utf-8&kw=%E6%93%8E%E5%A4%A9%E4%B9%8B%E5%AE%B6&fr=search
        公会邮箱:wow_qtdg@163.com
        公会QQ群:282616318
        公会YY频道:546847


        IP属地:天津4楼2015-04-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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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公会组织架构
          一、公会阶层
          第0阶层:擎天
          第1阶层:擎天之首
          第2阶层:擎天之柱
          第3阶层:擎天之柔
          第4阶层:擎天之心
          第5阶层:擎天之剑
          第6阶层:擎天之魔
          第7阶层:擎天之魂
          第8阶层:擎天之星
          二、公会阶层简介
          擎天:为防止会长被盗号后给公会带来的巨大损失而设置的人物。
          擎天之首:公会实际会长,最高管理者。
          擎天之柱:公会核心官员,一般为各战团团长、指挥、团长助手等玩家。
          擎天之柔:公会经过认证的女性玩家。
          擎天之心:曾对公会做出过重大贡献,现处于AFK或休闲状态的玩家。
          擎天之剑:装等已达当前版本最高难度副本,英雄难度开荒线的主力团成员。
          擎天之魔:专职PVP玩家。
          擎天之魂:当前版本已满级,但装等未达当前最高难度副本英雄难度开荒线的玩家和纯休闲玩家。
          擎天之星:当前版本未满级的玩家。


          IP属地:天津5楼2015-04-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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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公会成员义务
            “自由、快乐、团结、强大”八字标语是擎天精神的体现,也是每一位公会成员应秉承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擎天的一员,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游戏方式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在优先保障自己快乐游戏的前提下,尽全力帮助他人获得同样的快乐是每位公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个集体,公会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彼此的伙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互相扶持是公会精神的体现;当公会所有人都彼此尊重,彼此珍惜,彼此扶持的那一天,擎天将不再是一个公会,而是一种精神。就像魔兽精神一样,而当所有人都把这种精神当做自己的义务,那擎天将会是这个服务器、这个国家、乃至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公会。


            IP属地:天津6楼2015-04-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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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公会其他规定
              第一条、鉴于每一位国服魔兽玩家都是我们的同胞,故我会不支持杀害在做护送任务当中或独自酣战精英怪物的联盟玩家,遇到这样的联盟玩家,我们要先待其或帮其做完任务后再予以杀害,方可显我擎天之威。
              第二条、公会不建议官员充当点卡或金币交易的中间人,凡出现问题者,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与公会无关。如有合伙欺诈其他玩家行为者,不论在公会内身居何职,经举证核查无误者,一律开除,永不起复。
              第三条、如与我会成员有任何纠纷,需我会官员处理,必须举证说明。如指责我会成员却无法举证者,一律视为污蔑。同会者,如污蔑其他成员,直接开除,永不起复。外会者,如污蔑我会成员,我会会尽全力维护成员荣誉与尊严,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请自行承担。


              IP属地:天津8楼2015-04-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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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公会银行提取权限表格


                IP属地:天津9楼2015-04-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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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公会重要专贴链接
                  (1)公会大事记:http://tieba.baidu.com/p/3713420345
                  (2)公会花名册(爆照专用贴):http://tieba.baidu.com/p/3713607181
                  (3)公会纠纷处理专帖:http://tieba.baidu.com/p/3714773030
                  (4)公会外交处理专帖:http://tieba.baidu.com/p/3714776467


                  IP属地:天津10楼2015-04-2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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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有爆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6-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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