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包公”——金光悌
疏影微吟/(辘轳体)
恰似清廷一剑悬,官仓硕鼠夜难安。
无辜不枉桁杨冷,有罪难逃铁面寒。
主审和珅惊四野,严辞金锭贿八千。
青天竟比包公誉,代代刑官照镜看。
注:(一)桁杨:用来做夹手脚刑具的木料。
(二)金光悌,字汝恭,号兰畦。湖北英山人。是清朝时的一位廉洁清正之官(正一品,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曾任江西巡抚,官至光禄大夫刑部尚书。他主持清廷六部之一的刑部二十年,执法公正,廉洁无私,“不枉无辜,不纵有罪”,是一个反腐败的斗士。曾主审和珅贪污大案,有人深夜送金八千,托情兔罪,遭他严词拒绝。其一生为官、治狱、断案充满传奇色彩,与宋代开封府“包龙图”的经历相似,故当时有“清包公”之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