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认为,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到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所以这种价值不是靠着行为的目的之实现,只在于行为由此发生所依据的原则,与实现价值的对象无关。(四无量心)
康德把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抽象化(对的,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凡夫者,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形而上学的分解为二重性的存在:一是作为感性的存在,人是宇宙的一部分,不得不受自然的必然性的支配(有生老病死,有无明,有社会性,有我执心,有五毒)。
但是作为理性的存在,人可以超脱自然规律而按照理性的原则行动,人可以有意志自由。(指通过修行,得以解脱,无无明,无生老病死,)
康德认为,按照道德规律行动,是执行命令,纯粹是一种义务,并不是为了追求某种目的和实际效果(无相)
服从至上的命令按照道德律行事,即使无实际效果,也不妨碍他是有德行的,所以信仰就是: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可以在感性世界里不受自然的必然性支配而去执行超越感性的道德律(成菩萨成佛了,说成为上帝了也行)。
那么,意志自由应该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做出决定的能力,从这一点来说,康德的观点站不住脚,康德把量子物理来,或者把佛教世界观搬出来,就完美了。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而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站在“实践理性”的立场(修行),人的灵魂是可以不朽的,有德行的人今世的欠缺,在来世会得以补偿。
为了达到美德和幸福两者的协调以实现最高的终极的善,仅仅信仰意志自由,灵魂不朽,还不够,还必须信仰上帝是存在的,上帝公平的掌握着美德和幸福的最恰当的协调,上帝是道德秩序最后的根据。上帝可以不是知识的对象,但必须是信仰的对象。(这描述的完全是佛教)
康德把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抽象化(对的,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凡夫者,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形而上学的分解为二重性的存在:一是作为感性的存在,人是宇宙的一部分,不得不受自然的必然性的支配(有生老病死,有无明,有社会性,有我执心,有五毒)。
但是作为理性的存在,人可以超脱自然规律而按照理性的原则行动,人可以有意志自由。(指通过修行,得以解脱,无无明,无生老病死,)
康德认为,按照道德规律行动,是执行命令,纯粹是一种义务,并不是为了追求某种目的和实际效果(无相)
服从至上的命令按照道德律行事,即使无实际效果,也不妨碍他是有德行的,所以信仰就是: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可以在感性世界里不受自然的必然性支配而去执行超越感性的道德律(成菩萨成佛了,说成为上帝了也行)。
那么,意志自由应该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做出决定的能力,从这一点来说,康德的观点站不住脚,康德把量子物理来,或者把佛教世界观搬出来,就完美了。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而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站在“实践理性”的立场(修行),人的灵魂是可以不朽的,有德行的人今世的欠缺,在来世会得以补偿。
为了达到美德和幸福两者的协调以实现最高的终极的善,仅仅信仰意志自由,灵魂不朽,还不够,还必须信仰上帝是存在的,上帝公平的掌握着美德和幸福的最恰当的协调,上帝是道德秩序最后的根据。上帝可以不是知识的对象,但必须是信仰的对象。(这描述的完全是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