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一系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5-5-18 8:25:37 阅读4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为了实务界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多期培训班,5月15日至5月17日,培训班在银川市宁夏工人文化宫开班,我院应用法律一系王英、王秀萍及其他系部3名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15日由最高院民一庭的肖峰法官就民事诉讼法解释涉及到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及证据部分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16日由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结合民事再审程序实务就民事诉讼法解释中关于审判监督程序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17日由最高院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最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赵晋山就执行、执行异议、执行监督及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问题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讲解。此次培训班的三位主讲人均为最高院一线资深法官,办案经验丰富,且都参与实施了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授课时结合立法目的、依据和审判实务案例,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
通过这次培训班的学习,我系教师受益匪浅。通过对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中的主要内容进行的系统的梳理与学习,结合法官对该解释中的许多条文的立法目的及立法依据的介绍,我们更加明确了一些重点法条的理解与适用,并对今后教学中如何去调整教学内容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为了实务界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多期培训班,5月15日至5月17日,培训班在银川市宁夏工人文化宫开班,我院应用法律一系王英、王秀萍及其他系部3名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15日由最高院民一庭的肖峰法官就民事诉讼法解释涉及到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及证据部分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16日由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结合民事再审程序实务就民事诉讼法解释中关于审判监督程序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17日由最高院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最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赵晋山就执行、执行异议、执行监督及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问题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讲解。此次培训班的三位主讲人均为最高院一线资深法官,办案经验丰富,且都参与实施了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授课时结合立法目的、依据和审判实务案例,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
通过这次培训班的学习,我系教师受益匪浅。通过对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中的主要内容进行的系统的梳理与学习,结合法官对该解释中的许多条文的立法目的及立法依据的介绍,我们更加明确了一些重点法条的理解与适用,并对今后教学中如何去调整教学内容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