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探亲:
1、大陆新娘有居留证但没有拿到身份证的,可邀请大陆地区之三代以内血亲(或是大陆配偶在台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后未满2个月情况的)赴台探亲3个月的探亲签证。可申请延期,每年最多不得超6个月;
2、大陆新娘有居留证但没有拿到身份证的,可邀请大陆地区之父母或子女配偶赴台2个月的探亲签证。不能申请延期,每年赴台次数不得超过3次;
3、大陆地区人民在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可邀请之父母、配偶或子女赴台1个月的探亲签证
1、大陆新娘有居留证但没有拿到身份证的,可邀请大陆地区之三代以内血亲(或是大陆配偶在台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后未满2个月情况的)赴台探亲3个月的探亲签证。可申请延期,每年最多不得超6个月;
2、大陆新娘有居留证但没有拿到身份证的,可邀请大陆地区之父母或子女配偶赴台2个月的探亲签证。不能申请延期,每年赴台次数不得超过3次;
3、大陆地区人民在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可邀请之父母、配偶或子女赴台1个月的探亲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