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11时许,小王驼路口,我父亲直行,因为是路口,所以他的车速很慢。肇事者突然左转,并且未开转向灯。导致我父亲右手及胳膊骨折。经了解后,跟我是一个公司的同事,我给我母亲打电话说,只把病看好就可以。别的都算了。到医院,肇事者交了住院押金,跟我母亲说,医药费不够他再过来。自此,肇事者没有出现过。
今上午医院要求交钱,已经欠费,不交钱不输水。我给肇事者打电话,他说让我把他卖了,我当时就呵呵了。他说把事往好里办,他就不交钱了。我去他妈!!!
我对他已经仁至义尽,在听说他姑娘生病,而且又在同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没有要我父亲母亲的误工费,只需要给我父亲把病看好,他现在跟我耍赖皮,我也不会再仁慈,我会走法律程序。
如若如此,肇事者必定在公司说我没有仁义道德,跟我同公司的不少,我想知道,我够仁义道德吗
今上午医院要求交钱,已经欠费,不交钱不输水。我给肇事者打电话,他说让我把他卖了,我当时就呵呵了。他说把事往好里办,他就不交钱了。我去他妈!!!
我对他已经仁至义尽,在听说他姑娘生病,而且又在同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没有要我父亲母亲的误工费,只需要给我父亲把病看好,他现在跟我耍赖皮,我也不会再仁慈,我会走法律程序。
如若如此,肇事者必定在公司说我没有仁义道德,跟我同公司的不少,我想知道,我够仁义道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