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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牛肃《纪闻》记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武德县有一位妇人怀了孕,将要生一个男孩。她的婆母很担心,为她准备一些吃的东西。这一家很穷,有几升面有几斗米。临产那天晚上,她的丈夫不在家,她的婆母和邻居的老太太为她做饭。男孩生下来之后,婆母与邻居老太太给她端上吃的东西来。饭还没吃完,她就象很渴很饿似的,不住声地要吃的。婆母就赶紧给她拿来。她吃了几个人的饭,还说饿。婆母又用一升面做熟给她送来,她又吃了个一点没剩,还说不够。婆母生气了,又去给她准备。婆母出去后,房中装饼的器具还在。妇人走下床,亲自拿过来,打开取饼吃。饼又吃光了。婆婆回来见了,又生气又害怕,对邻居老太太说:“这媳妇是怎么了?”邻人老太太说:“我从小到大,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婆婆正生气地询问,妇人说:“婆母不要生气,我把孩子吃了就不饿了。”于是她提起孩子就吃。婆婆上去夺没夺下来,吓跑了。不一会儿返回来,妇人已把孩子吃光了,嘴上的血还通红的。妇人对婆母说:“我还是很饿。”于是自己咬自己的手臂吃上面的肉,弄得血肉模糊,婆婆大为惊恐。妇人说:“终于吃饱了。”说完,仰倒而死。
原文:开元二十八年,武德有妇娠,将生男。其姑忧之,为具储糗。其家窭,有面数豆,有米一区。及产夕,其夫不在,姑与邻母同膳之。男既生,姑与邻母具食。食未至,妇若饥渴,求食不绝声。姑馈之,尽数人之餐,犹言馁。姑又膳升面进之,妇食,食无遗,而益称不足。姑怒,更为具之。姑出后,房内饼盎在焉,归下床,亲执器,取饼食之,饼又尽。姑还见之,怒且恐,谓邻母曰:“此妇何为?”母曰:“吾自幼及长,未之见也。”姑方询怒,新妇曰:“姑无怒,食儿乃已。”因提其子食之,姑夺之不得,惊而走。俄却入户,妇已食其子尽,口血犹丹。因谓姑曰:“犹饿。”乃自啮臂食肉,血肉狼藉,姑大怖,妇曰:“饱矣。”言终,仰眠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