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7点15分,本人因准备逆向停车,与一醉驾(酒味冲天)无证摩托,发生碰撞~摩托车倒地后滑行撞向停在路边的别克轿车。摩托车上共两人(父女)。造成对方女儿轻微擦伤,当场立即救人,摩托车主送他女儿去完医院后不见踪影,没法测酒精……三天后他才出现在交警大队,交警处理时,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赔偿时很混乱,到现在我没看懂,对方女儿医疗费走我交强险,小别克走我保险,另判各修各车…而对方摩托不要了,只要被拘留15天就行……敢问各位大神,交警这样处理真的对吗?这样几乎所有的钱都我来,那不如判我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