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有个老太太骑三轮车翻沟里去了,当时俺爸开着农用三轮车在她后面,翻下去之后老太太求我爸把她们车上的妇女孩子送医务室去,我爸心软答应了。把她们送去后老太太她们说是我爸开车给她撞沟里了。我爸说没撞你们,她们就把俺家的车扣住不让开走。最后老太太女婿贾现义就把我爸告了。俺家有证人证言证明不是俺撞住的人,法院竟然最后是俺们碰的她们,俺家败诉了。俺家想着不搭理她们,这都过去十五年了,她女婿贾现义又去法院让法院执行当年的案子,七月法院强制执行把俺妈银行户头上的两万元钱销了,今天才来俺家递单子,说户头已被冻结。出了这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哪提起诉讼来证明自己的无辜与清白,以及惩罚那些反咬人的被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