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史书上,对包公有不少记载。现存的有宋朝人撰写的《两朝国史·包拯传》,元朝人撰写的《宋史·包拯传》,包公的门人张田编的《孝肃包公奏议集》,以及南宋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有关记载等等;1973年,在合肥市东郊又出土了包公及其家族的六方墓志铭,为研究包公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我们谈历史上的包公,主要是根据这些史料。
历史上的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出生于庐州合肥县,就是现在的合肥市肥东县包村;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五月,死于东京开封,就是现在的河南开封市,终年64岁。次年葬于庐州合肥公城乡公城里,就是现在的安徽合肥市东郊大兴集乡双圩村。现在的包公墓则是1987年改葬重新修建的。
包拯自称“生于草茅”,史书记载,他的父亲叫包令仪,曾做过福建惠安县知县,官阶至虞部员外郎。看来,他只是出生于一个中小地主家庭,而非高官显宦之家。他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仰慕古代圣贤所为,有“竭忠死义”之志。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包拯29岁,一举考中第一甲进士,授官为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今江西南城)。宋代科举进士一般分五甲即五等,天圣五年王尧臣榜,共取进士377人,其中第一甲为30人。包拯高中第一甲进士,授官知县,这在当时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借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预示在仕途上有着光明的前景。
当时,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愿远离家乡。包拯为了照顾父母,放弃建昌县知县的官职而改任职位较低的监和州税。和州(今安徽和县)虽邻近合肥,父母仍不愿意随同前往,而让包拯一人前去上任。是上任为国尽忠,还是在家为父母尽孝?使包拯进退两难。将近而立之年的包拯,是多么渴望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呀,但是经过比较,他还是毅然辞去官职,屏居乡里,奉养双亲。直到父母去世、守丧三年期满之后,已经39岁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为了侍奉年迈的双亲,居家长达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说是“至孝”。由此足以证明,包拯绝不是孜孜追求功名利禄的庸人,而是一个淡泊名利、品德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