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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教师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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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教师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国每年有数十万人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然而由于各地有着不同的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致使一些人无法当上教师。其中有一些标准规定很不合理。如个子矮、身体瘦、有高血压、有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都有可能无法当教师。各地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不一,大致是按照公务员标准体检的项目如下:

体检项目
1. 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
2. 心电图
3. 肝功能
4. 血脂.血糖
5. 肾功能
6. B超
7. X光胸透
公务员体检标准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大三阳也是携带者,只要是肝功能正常就排除了肝炎,因此是合格的。那么我们来看看那些体检为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http://tijian.51daifu.com/2015/0922/6486A325C728T461694.shtml
来源于:互联网


1楼2015-09-22 10: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