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鬼,现住于鬼都。许多不愿投胎的鬼都住在这里,自然而然这里的生活和人间差不了多少,有着人间的店铺,人间的市集。住于鬼都的鬼怎么能不知鬼都里那些阴差呢,倒不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黑白无常,相反鬼都的鬼挺喜欢她们,没错她们,阴差皆是女子,据传闻她们是阎王十二殿殿主之女,却个个甘心做一个收鬼的阴差。据说……
我喜文,更喜写文。可惜胸无点墨。。。。
“曲老板,我要的默酒呢。”一身红衣,热烈如火。鬼都极少有鬼会穿如此鲜艳的红色,在我看来那是血的颜色。就和奈何桥旁的那花一样。我低头看字,淡淡的说:“曲老板投胎去了,把店转让给我。”我听曲老板说过她,极为嗜酒的,每每路过此地就定要坛默酒,倒不知这苦涩无味的酒有什么好喝的。我起身去拿默酒,听到她敲了敲桌子说:“他倒也舍得他的酒方子。哎,你叫什么。新来的?”“无名”我把酒递给她后便不再说话了,她似乎对我的名字不太上心。我呆在鬼都一有百来年了吧,从未想过我的名字,也从未想过从哪来到哪去,只知我在等一个人。后来听闻她是十二阴差之一,写书的缘由也是因她而起的,她叫朝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