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问题急需思考:1、餐厅店主无证无照、胆大妄为是造成特大死亡事故的原凶。2、租赁方给不具备资质的店主开业该承担何种责任?3、租赁方/店主是否配置相应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应用是否培训到位?4、开业长达60余天中,工商、卫生、城管、消防、公安、安管办、集镇(街道办事处)、环保、食品检验责任部门、责任人是否依法到岗?履行职责?5、液化气罐是否设备完好?气罐保质期是否过期?生产商是否已通过消防、质检等部门的合格、合法资质?6、徽文中学校内有午餐提供?若无,有没有食品安全及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及培训?7、以上违法、违规者是否负刑事责任?8、如果现在没有相关负刑事责任的立法,或许下一个倒霉者就是你自己!9、强烈呼吁,立法惩治过失的公务、事业人员,应与店主同罪判处徒刑。看帖同意者给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