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还有一个说法也属这种类型:“警察在大街上直接射杀的国民,在1000上下(官方承认500左右)。”好像还有500人被警察打死了外界不知情,警察不承认,似乎他们死后被警察抢了尸、被悄悄火化、被封网封消息。这些话,不论谁说的,都显然违背美国这个透明社会的实际情况。
八、盲人摸象,以偏概全——这个“方法”和“技巧”贯穿《江湖》全文,以致文风很难被人认同。美国是个大国,司法领域什么现象都有,我们研究它们。一种现象当前,得看其是否有普遍性,而不是见到或找到一个怪现象,立刻抓住,对国内同胞宣称“这就是美国司法!”如果我们是网络宣传员,这样还做可以理解,作为法学教授这样做否则难免害人害己。
同样,美国是一个言论多元和表达充分自由的国度,多好的东西都有人写书些文章说坏,多坏的东西都有人写书写文章说好。所以,引用一些极端片面和边缘化的东西,或主流社会嗤之以鼻的东西,那是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的,只能骗别人也骗自己。可惜,《江湖》全文都把这类“方法”、“技巧”作为致胜法宝在使用。从学理上看,用这种方法可以说太幼稚,根本没法证明什么。例如,何教授想证明警察专横可恨,找了这么个实例:“一位美国人好心提醒我,见到警察要尊称他‘officer’——类似于‘长官’,否则警察不高兴。我好奇地问,见到其他官员呢?她说:‘见到其他官员,直接称他Sir——先生,就可以了。’”老实说,我孤陋寡闻,第一次听到此说,我从来找警察,都是以excuse me, sir开头,从来没见警察不高兴。而且,“officer”是个工作岗位,算什么尊称?再说,警察不高兴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