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我是权责,我没有违规和违章,更没有酒后驾驶,我买了全额保险,为什么要我先行垫付再拿单子去报销?这合理吗?如果我撞了一个上千万的车,维修费要几百万的话,一个基层打工者,把房子卖了都先行垫付不起,这合理吗?如果我有那么多钱,我还有必要买保险吗?我都敢直接裸车上路了。还有就是,虽然我是右转弯,但是下陡坡路段右转,时速不可能超过30码,但是保险公司到现场,什么都没问,直接说是我的责任,我就笑了。我敢肯定,对方的车子百分之百超速了,城内规定时速是60码,那个女司机起码开到了80码以上,而且她的右边很大一块空地没车经过,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她却方向都不打一下直接撞过来了,这让我想得通吗?
主要还是理赔的事情,我的车维修1000多块钱,我在他们保险的维修厂维修的,要我先行垫付,她的车在4S店维修的,需要30000多块钱,也要我先行垫付。不是说理赔方面的话,车主是不用出面跟对方联系的吗?保险公司不是帮投保人搞定一切的吗?为什么对方车主去4S店维修车子,开维修单都要我去呢?我不明白。
主要还是理赔的事情,我的车维修1000多块钱,我在他们保险的维修厂维修的,要我先行垫付,她的车在4S店维修的,需要30000多块钱,也要我先行垫付。不是说理赔方面的话,车主是不用出面跟对方联系的吗?保险公司不是帮投保人搞定一切的吗?为什么对方车主去4S店维修车子,开维修单都要我去呢?我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