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的平仄格式,也可以有通融的地方,这就是所谓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即七言近体诗的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务须依格。至于五言近体诗,则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如杜甫的《春望》一诗: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丨丨一一丨 一一丨一一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丨一一丨丨 丨丨丨一一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一丨一一丨 一一丨丨一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丨一一丨丨 一丨丨一一
其中的第三、五、七、八句的第一个字皆不合常格,但仍不失为一首五言律诗。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严格来说,是不够全面的。最显而易见的一点是容易出错,或者说是难免出错,且必须保证诗句不犯“孤平”和“三平”两病。如若按照没有可平可仄的格式去写,一般来讲那是绝对不会出错的。
近体诗有平起式、仄起式之分,予曰在这里以五律为例加以讲解
五律仄起式为:
仄丨一一丨,一一丨丨一
平一一丨丨,仄丨丨一一
仄丨一一丨,一一丨丨一
平一一丨丨,仄丨丨一一(汉字表可平可仄)
上举《春望》一诗即为此式。本式第一句如押韵,应为“仄丨丨一一”,余七句照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