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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女性的剥削方式(节选《醒来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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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两种


1楼2015-12-09 09:07回复
    第一是剥削女性的免费家务劳动。不仅是我国,就算是西方女性地位比较好的国家,妻子做家务也比丈夫多。这些劳动是没有社会报酬的,还往往被男权社会所轻视。以我国的妻子包揽80%的家务计算(女性地位排前几名的挪威是70%),家务的50%是为她自己服务和承担她的那一半育儿责任(爸爸本来也该育儿!),那么30%的家务就是她免费给丈夫做的。每个家庭30%的家务,如果都变成有偿服务,那全社会加起来就是一笔巨款了。女性在免费的劳动中花费了过多的时间精力,于是做社会工作就受到了妨碍,于是加剧职场性别歧视,于是更加需要依赖家庭,这样恶性循环。


    2楼2015-12-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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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是把社会矛盾转嫁给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的女性。‘光棍多了影响社会稳定’,想必这个说法大家都不陌生。这句话不仅是民间,学术界和官方都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有人说男人结婚了雄激素降低了,暴力程度就降低了,于是有利于稳定。可是美国已经有研究证明,雄激素不是男人暴力程度的决定因素,单单注射雄激素是不能增加男人的暴力行为的。太监身上没有多少雄激素,但是很多太监很凶残的。


      3楼2015-12-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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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暴力程度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他成年之前就定型下来了,不会因为他以后结婚不结婚就有所改变。没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光棍一辈子也不会做暴力事情,而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如果不能时不时地发泄一下,给他的暴力找点宣泄口,就可能蓄积并爆发为更极端的行为。但是如果他结婚了,他就可以细水长流的把情绪发泄在妻子孩子身上,于是在外面社会表现为犯罪率较低。其实他对家庭的隐形暴力都没计算在内。这种犯罪率‘降低’不是真正的降低。殴打妻子、虐待孩子,和在街上闹事打人一样,都是犯罪行为,但是前者极少被起诉,极少被计算在犯罪率里,致使犯罪率看上去比实际要低。


        4楼2015-12-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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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之剥削女性,体现在丈夫是获得方,妻子是输出方,在家务方面,妻子做的比丈夫多,在情感方面,丈夫得到的慰藉是妻子的两倍,在自我牺牲方面,女性所作的牺牲最致命。丈夫对妻子的经济付出,也是微乎其微。如果请不起一个全职保姆/代孕/奶妈,谈何“我赚钱养家就应该得到这些”,谈何抵偿妻子除了家务、怀孕、抚育的价值之外,包括情感在内的全部付出?更不用说补偿妻子由于结婚而丧失的事业机会成本了。


          5楼2015-12-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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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之婚姻法忽略了女性在婚姻中的生育成本和对家庭的付出,并将婚姻中的各种风险绝大部分推给了女性承担,同时降低了婚后男方出轨成本。从而导致婚姻变得更加不利于女性自身和女性发展。


            7楼2015-12-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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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的还甘心为男的死去活来!只可惜没几个人懂爱!他们继续他们性奴式的‘爱’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8-1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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