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我租下一商业门面准备做餐饮,并签订租赁合同并开始装修,免租期2个月。接手后我立即开始装修。
9月5日,出租方告知门面要被收回,统一地规划为金融产业园,不能经营餐饮。
但此时装修已经大半,物资设备这些采购也差不多了,现在出租方聘请了审计公司来审计赔偿。
现在已经12月9日,时间已经拖了3个多月,几十万的资金被耗着。
请问除了装修金额,物资设备金额需要主张赔偿,我还应该主张哪些赔偿?
先感谢!致敬!
9月5日,出租方告知门面要被收回,统一地规划为金融产业园,不能经营餐饮。
但此时装修已经大半,物资设备这些采购也差不多了,现在出租方聘请了审计公司来审计赔偿。
现在已经12月9日,时间已经拖了3个多月,几十万的资金被耗着。
请问除了装修金额,物资设备金额需要主张赔偿,我还应该主张哪些赔偿?
先感谢!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