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一门语言的基本构成是phnology(语音),morphology(basic units of meaning,如单词),和syntax。部分语言没有phnolpgy如哑语,盲文。 所以说对一门语言来说,没有语法就不称之为语言。所以总体来说,语法重不重要是毋庸置疑的。 1b. 至于说学语法有没有用,这个问题复杂一些。总的说对于esl来讲,由于不是从小处在语言环境中,在入门时学习基本的语法是必须的。而入门后系统的学习语法可以比强行的积累经验效率要高很多。但是对于有的学语法比较困难的同学,学习语法语法分析可能并不会很有效果。本人就是一个例子,本人什么都学,就是学不了语法分析和思想品德。不管中文英文语法,各种术语就是记不住。这种情况下可能花大量的时间强行学语法就不太有用。
2. 语法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关键,对语法的定义不同可能带来不同的观点。有的人定义语法就是中国初高中考的语法,甚至有的认为语法就是中国人造出来的。初高中教的语法这个狭义的概念我觉得不妨定义成“应试语法”比较好。 关于定义问题最好的方法还是看语言学的定义:syntax is the set of rules, principles, and processes that govern the structure of sentences in a given language. 在这里不解释关于set/集的概念,中学数学学过的人都会对集有一点了解。也就是说,任何支配morphology如何被组合形成有意义的结构的规则都是语法。 结合这个定义说一点,本吧大多数人对语法的理解都是很不全面的。受英语课影响,大多数人对语法的认识停留在对单个句子的分析上。但是语法并不是简单的分析每一个句子,语法还包括特定词的用法,对词义的理解,标点符号的应用,句子之间的连接,行文结构等。这些很多都是中国中学语法课没有提到的。 但是语法同时也可以指对于语言使用的原则和规则的学习,也可以狭义地理解为“句子分析”。这个概念过于具体,但是可以使很多讨论变得简单很多:如一个人语法好不好可以很简单地根据做语法分析题的能力来判断。不过显然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讨论的语法不是这么简单地定义的。此帖中将主要使用语言学上的基本定义。
6. “经验获得的语法”和“系统学习的语法”实质上是相同的。 回顾一下上一条最后一个观点,【语法并不是一个有逻辑的对于基本用法的解释。大部分语法都是对已形成的使用规则的抽象总结。】 所以为什么说从经验上知道用法和从语法规则上知道用法是一样的?通过以下几个例子来说明。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3个statements:A: 1+0=1. B:1+1=1+0=0+1=1;0+0=0. C:x+0=x;x+1=1. A就像一个知识点/语法点,B可以看作是通过“大量的”经验总结出来的,C则是系统的定义。C可以用来解释A和B,相反A不能用来解释B或C。但是B也可以解释A和C。知道B和知道C可以说是完全一样的,因为B<=>C. 只不过C是对于A的内容的抽象总结。 另一个简单的例子,知道“1/3+2/4=2/4+1/3, the 1s, 2s, 3s, and 4s on both sides are the same numbers, the 1s, 2s, 3s, and 4s in this statement can be replaced by any other integer, respectively. "和“x+y=y+x;x,y in R."是一样的, 因为他们实际上说的都是一个原则,但是第二种是第一种的抽象总结。不明白什么是有理数,没有以正式的方式把一个集的内容抽象的表示出来,并不代表着不能理解被抽象总结的概念。 相似的,在语言使用中,“知道主谓宾” 和 "知道I kick balls这个语法点,并且知道可以generalize到把I,kick,和balls用同样性质的词替换。" 效果是一样的,因为实际上前者也只是后者这个集的正式的抽象表示方法。 也就是说的就是在使用经验中习得的"every member of the set of rules and principles"(从经验中积累的习惯用法并且知道如何generalize)和通过理论习得的"the formally abstracted generalization of the contentof the set of rules and principles."是等同的。语感并不是有限数量的习惯用法的集合,而是“通过习惯用法总结出的所有同样结构的表达方法的集合”。在根据语言学关于语法的定义下,是一样懂得语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