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嚏……
真是不好意思啊,竟然很长时间没好好在贴吧里说句话了,因为工作、环境的限制,我没有时间去做过多额外的思考,也很少能听出激动人心的旋律,一些形而上的东西全部烟消云散,换作的是充实的工作并带点紧张的压力。
要说收获啊,还是有的,从年初开始讲吧,令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会唱英文歌了,真真令我自己都没想到,说起我与英文歌的渊源,也颇有些年头了:迈克尔杰克逊让我第一次有幸听了英文歌;披头士让我第一次有了想唱英文歌的欲望,抱歉当时我没有挑战成功;Oh My God ,枪炮与玫瑰竟然让我成功的把第一首英文歌练下来了,那便是这首激动人心的《Knockin' on Heaven's Door》现场版。要说以前,说起翻唱我往往都是不屑一顾的,因为我认为翻唱者都是没有创作能力的,只能说明当时我接触的华语歌手很有限,但也确实反映出了华语乐坛的某些问题。直到我听了鲍勃迪伦的原唱,我还是认为应该尊重原创,创作者是伟大的,但当我不小心爱上了枪花这支乐队时,才意识到伟大的歌也需要更多的人来翻唱,在遍地开花的欧美乐坛,歌手们不会吝啬的去翻唱他们喜欢的作品,更何况是他们重新编曲,足以可以超越原版的翻唱。我热爱它到什么程度?吃饭都想唱,刷牙都想唱,它给我注射了一股强心剂,我从未觉得一首歌可以让人这么激动人心、热泪盈眶,这跟我当年崇拜某伦的时候完全不是一种感觉,在我心里周杰伦依然很牛,我听他的作品依然会拍案叫绝啧啧称奇,这种天才是可望不可即的,是让我有距离感的,我会因为他喜欢一辈子钢琴却不敢触碰。枪花给我感觉更纯粹,更我行我素,更有代入感,这很摇滚,我会因为摇滚找到自我,找到追求,找到一种活法。梦想真是个好东西,不管走到哪我都知道我想要什么,让我不会迷茫,这就是我一直所追求的意义所在。
看看去年年底我说的话,那简直太糟糕了,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暗下决心,要把某些事做好,这其中包括吉他弹唱,事实证明我把它攻克了,我背下了和弦,更拿下了扫弦,这与去年相较而言确实有了质的飞跃,总算能让我轻松的面对弹唱谱了,以前我可是听说弹唱那可是万万不敢尝试的啊,一弹就不会唱,一唱就不会弹,弹唱结合真是天大的难事,事实上有那么难吗,难道会弹唱的都不是人?扫弦更是如此,那眼花缭乱的手法让我止步不前,我还是能弹分解尽量就不扫了吧……统统这些,在你学会了之后你都觉得明明简单的要死。要说我弹唱的第一首歌啊,我会选择《回到过去》,因为它的伴奏我很熟悉,所以即使不唱,伴奏弹对了也会很有感觉,但我练了一半就把它暂时搁置一旁了,绝对不是因为它很难,因为难点我都练会了,一段换把位、大横按、击勾弦轮番上阵的难点我也拿下了,好吧我放弃它的原因还是因为枪花,于是我人生第一首会弹唱的歌就是《Don't Cry 》,你瞧瞧,这起点多高,都忍不住嘚瑟。但我学得快吗,一点都不快,这只能说明我坚持下来了,拨片都不会,什么调式都分不清,音阶都唱不准,视唱练耳更不用提,一首正儿八经的指弹曲都弹不下来……还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你还好意思嘚瑟?
再不加倍督促自己你还凭什么混饭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