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会面不许用家乡话、不能谈案情、只有十分钟。那么这封信一样会体现出:“不许用家乡话”、“不能谈案情”、“只有十分钟”的情节。也就是说这封信最起码要经过三层过滤,如果能把全文公布在媒体上,让大家亲眼见到林同学的笔记,还得有一层审查,因此这封信最起码要经过四层过滤才能面世。这样的信还能说什么?因此含沙射影的说点令人似懂非懂的东西很正常,让聪明人去解读吧!
看了林友【青琅方寸】的解读,我认为相当精准没必要再多解读。但我还是想多说两句。
1,对“案子到这个地步,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解读。
(1)对“案子到这个地步”的解读。
投毒罪中,判决认定的投系列应该是具备了,确实是投了,但投的过程不好说;判决认定的毒系列纯粹就是欲加之罪。完整的意思是:一次普通的近似玩笑的举动竟然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2)对“木已成舟,无法挽回”的解读。
第一,上面定了投毒罪的调子。
第二,上面定了执行死刑的调子。
第三,不是根据真相定调子。
2,对“请你们一定释怀,要保护自己,不要做出不利于自己职业、生活的举动,那毫无意义!切记切记!”的解读。
(1)从林森浩对唐律师认可的程度看,唐律师一定向他表达过豪言壮语,令他十分感动。
(2)律师是把鬼说成人的人,检-方是把人说成鬼的人,双方在法院碰撞方知是人是鬼还是半人半鬼。但根据唐律师狱内狱外的表现以及其参加央-视《心理访谈》的举动,我认为,唐律师不但没把鬼说成人反而倒把人说成鬼了,而且是彻头彻尾的鬼。
(3)从林森浩专门认可唐律师以及唐律师狱外表现看:
第一,唐律师已经站到控方立场上了。
第二,唐律师是否还有受人指使拼死站定死刑复核的位置还未可知。理由是:单就此案来说,发回重审证明律师的巨大成功,核准死刑证明律师的巨大失败。为什么要提【单就此案来说】,因为有些死刑案件是明摆着的,即便玉皇大帝来辩护肯定也会核准。但此案不同,水平一般的律师如果好好弄的话同样会发回重审,一举成名。我认为唐律师在和有关部门接触中一定会嗅到一些核准死刑的味道的,也就是说巨大失败已很难避免,正常情况下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巴不得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将失败的责任推给别人,恰在此时林父又下了逐客令,离开的理由更加充分。但唐律师一反常态使尽浑身解数站定了复核律师位置,宁愿承担巨大失败的风险。你说这又是意欲何为!!!
再一次向林同学致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