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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林森浩罪最重为开玩笶过失致黄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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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林森浩罪最重为开玩笶过失致黄洋死亡
2015年12月11日16:08,新华社客户端发布消息:“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称,林森浩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12月11日下午一点左右,林森浩和他的父亲林尊耀及两个叔叔见了“最后一面”。会见地点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
他们在里面待了超过一个半小时,但真正会见的时间只有十分钟。大多数时间,是与法官的交流。
据林尊耀说,他们问法官,不是有的地方让见半个小时的吗?法官说,我们就十分钟。还要求讲普通话,不能提案情。
林森浩于2015年1月8日被上海高级法院二审判决死刑。12月8日下午,因为林尊耀的电话打不通,上海市二中院法官致电了他的叔叔林尊荣,告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裁定书已经出来了,让他们11日中午一定要来法院。后来的几天,法官又电话告知了林尊耀会见的事,再次强调一定要来,否则肯定要后悔。
林尊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会见时他和儿子隔了数米,中间还有玻璃阻隔,只能通过话筒沟通。开始讲了刚三分钟左右,法院就决定中止。因为他们没有讲普通话,用的潮州方言。
“我普通话不好,有些东西表达起来不那么清楚,而且家乡话也比较亲切,后来他叔叔用了普通话问,还是不行,直接把我们架出去了。”林尊耀说。
过了一会儿,待兄弟三人情绪平复,法院才允许他们继续会见,要求说普通话,并且不要提及案情。
但林尊耀还是说了案情。他觉得儿子冤枉,一直在提问,想让他明白自己的案子是怎么回事。“我问他到底干了没有,换律师是怎么回事,一审开庭前法官和检察官去跟他说了些什么,为什么一审时要承认。”然而林森浩的回答只有一句,“现在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了。”
据林尊耀介绍,这句话儿子说了两次。后来就说自己对不起父母。“我说你就是傻,你知不知道,自己就是因为傻才死的。”林尊耀说。
死刑执行了,死刑复核裁定书还没到
会见之前,林氏兄弟再次向法院要求给他们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仍被拒绝。理由是法律规定“5个工作日内送达律师”,“我们问他们,8号到现在过去好几天了,也是5个工作日内,怎么就不能给,一定要到被执行后才给吗?他们也不回应。”林尊荣说。
林尊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希望儿子能够死得明白,想看看裁定书是怎么写的。“这样也才能对得起黄洋的在天之灵。到现在他们也没有拿出来毒物的质谱图,没有铁证证明是中毒死的。二审时我们请了全国权威的专家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也不采纳。”
此外,他们也于昨天到最高检察院申请抗诉,停止执行死刑。最高检收下了材料,但答复说,抗诉必须要有死刑复核裁定书。只要能够提供裁定书,申诉检察厅就可以立案,然后转交给业务部门审核。
林森浩案更换律师风波2015年08月02日 08:54:24 来源: 中国青年报
7月31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及其新任代理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及10多项鉴定申请,称林森浩的认罪口供不稳定,不能采信。同时,林尊耀再次手写了一份声明,称希望唐志坚律师退出本案的代理工作。
实际上,正是由于对林森浩是否投毒的事实认定存在分歧,死刑复核阶段才出现更换律师风波。
截至目前,围绕律师代理意见,媒体已经曝光了林森浩的3封亲笔信。一方是林森浩直接委托的律师称林本人不同意父亲的选择,另一方则是作为父亲的林尊耀认为孩子在看守所不自由,才认罪不愿换律师,僵持至今仍未结束。谢通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林尊耀正提出申请,希望能与儿子见面,确定最终的律师人选。
新律师对林是否投毒存疑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斯伟江与唐志坚是该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在二审中两人提出,该案在投放毒物的检测程序、剂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出庭,提出了黄洋并非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暴发性乙型肝炎的观点。这些观点被舆论称为该案的“大逆转”,但二审法院最终没有采纳。
二审后,该案出现了更换辩护律师的风波。先是斯伟江退出死刑复核辩护工作,此后林尊耀发表声明,希望唐志坚律师也主动退出辩护,但唐志坚称,自己受林森浩本人直接委托,是否退出要看林本人的意愿。
据记者了解,林父之所以希望斯、唐两人退出,是源于对两人辩护策略的不满。在这次提交的《意见书》中,林尊耀及谢通祥除去提出尚不能确定黄洋的死亡是否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有关外,还认为林森浩的认罪口供不稳定,不能采信。
林尊耀认为自己的孩子认罪可能是受到了胁迫,之所以换律师就是不满于他们未对林森浩投毒行为进行质疑。
不过,林森浩至今尚未更改是自己投毒的口供。在二审时,林森浩当庭表示,自己虽然投毒,但没有想到会造成黄洋死亡的后果,称自己只是想“整蛊”和“恶作剧”。二审判决后,林森浩还发布公开信,称要“为我做错的事道歉”,若死刑核准,则希望捐献自己的遗体。
媒体公布了一封林森浩6月5日写给其父林尊耀的家信,信上明确称,“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我理应承担法律规定下的我的那部分责任,至于执法程序以及结果是否清濯,我管不到,但我能管好自己的那份责任”。
而二审时,斯、唐两位律师的辩护中涉及主观动机的部分,也主要是认为林森浩口供体现的动机是愚人节恶作剧。加之林森浩曾对毒物进行稀释,且毒物来源和质量本身有疑问,因此没有主观杀人的故意,并未对林森浩投毒行为本身有质疑。
但林尊耀及谢通祥并不认可这样的看法。《意见书》称,6次涉及投毒及毒物的供述都不一致,第一次和第二次未承认投毒,第三次称是福尔马林,第四次是福尔马林和二甲基亚硝胺的混合物,第五次、第六次即一审和二审的口供,也有细节出入。
谢通祥告诉记者,他与斯、唐二人的看法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从卷宗来看,并不能确定林森浩有过投毒行为,而这也是林父选择其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的重要原因。此外谢通祥还特别强调,他的辩护意见是认为黄洋的死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完全没有关系,而此前斯伟江在辩护词中的意见则是,“致死因素存在多种可能性,不排除乙型暴发性肝炎,或者药物性肝衰竭,或者由于投毒引发的多种因素结合的暴发性肝衰竭”。
谢通祥称,他还会就林森浩的口供问题再提交一份更为详细的意见书。但记者问及他在会见林森浩时,林本人是否承认投毒时,谢通祥以涉及当事人利益为由,没有回应。
二审律师与林父的分歧
除去递交《意见书》,林尊耀还发布声明,再次要求唐志坚退出林森浩案的代理工作。
这份声明语气较重,称林森浩“在上海律师唐志坚的欺骗与蛊惑下,突然宣布解除谢通祥律师的委托,拒绝谢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放弃对本案所有疑点的质疑,疯狂地把自己变身为一名公诉人”。
林尊耀在声明中称,看到林森浩的声明时,他当场昏厥过去,并头疼了好几天。林尊耀表示,谢通祥律师原本已打算退出辩护,是自己赶去北京再三将其挽留的。在声明的结尾,林尊耀再次强调,希望唐志坚退出本案的辩护。
让林尊耀昏厥过去的声明,是指7月21日媒体曝光的两封林森浩亲笔信。在其中一封6月5日写给父亲的信中,林森浩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称自己不同意做无罪辩护。另一封注明日期为7月10日的信则是写给斯伟江律师,希望斯伟江再次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林森浩的律师更换风波起于6月初。当时林尊耀经人介绍在北京找到了死刑复核律师谢通祥。林尊耀告诉记者,他不会上网,但是有很多热心网友会给他出主意。在百度林森浩贴吧,就一直有网友认为,林森浩是否投毒存在疑问。
在北京见到谢通祥时,谢通祥也认为林森浩的投毒行为本身存在疑问。
6月4日,林尊耀与谢通祥在上海希望会见林森浩。上海高院得知当时林尊耀还未告知斯、唐二人更换代理律师一事,就要求林尊耀先与两人沟通好再进行会见。当天,林父给两人发了信息解释此事。
得知林父的意思后,6月5日上午,唐志坚先去看守所会见了林森浩,并问了他本人对于更换律师的看法。就是在当时,林森浩写了那封不同意更换律师,及承认投毒的亲笔信。
当天中午,唐志坚、斯伟江及林尊耀等人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会面。唐志坚出示了林森浩的这封亲笔信,但林尊耀仍然坚持更换律师。唐志坚告诉记者,他与斯伟江商议后,还是决定尊重林父意见,两人中斯伟江先行退出辩护。当天下午斯伟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退出声明。
此后,上海高院询问林森浩是否同意更换律师,林表示同意。媒体曝光的第三封同意更换律师的家书,就是此时写就。这封写于6月8日的家书称,“尽快通知新的律师到看守所见面,如果他有新的观点,能够切实帮到我,那么委托他也好”。
6月15日,谢通祥会见了林森浩。谢通祥称,林森浩没有跟他提起关于更换律师的事情。这是他唯一一次会见,他表示此后自己一直忙于整理案卷寻找疑点。为何林森浩7月10日会再写信邀请斯伟江辩护,他并不清楚。
因为辩护理念不合,7月7日林尊耀公开发布声明,希望唐志坚退出自己儿子的辩护。唐志坚则回应称,自己是林森浩本人委托的律师,是否解除委托要看林森浩的意愿。
唐志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林父发布声明后他见过林森浩,林不同意他退出辩护,因此他暂时还不会退出本案。
唐志坚称,除去媒体曝光的三封亲笔信,林森浩还有两封写于6月底的亲笔信。其中一封是给最高法表示希望解除谢通祥的委托,另一封则是写给斯伟江邀请其重新担任自己的代理律师。但谢通祥表示,自己没有看见过这封解除委托的信。
最初提到解除委托时,林尊耀曾对唐志坚和斯伟江两人的付出表示过感谢。然而双方僵持至今,林父已经对唐志坚毫无好感。在他看来,自己的孩子正是由于律师的“蛊惑”才肯认罪。
唐志坚没有回应林父及谢通祥对于林森浩投毒存疑的看法,只表示尊重他们的意见,“我现在其实很尴尬,自私点说,我应该跟斯伟江律师一起退了最合适。但是出于责任,我还是要留下来”。(本报记者 刘星)
从以上新闻报道看;我认为;林森浩罪最重为开玩笶过失致黄洋死亡。另外,黄洋在案发前有过错在先。不应该把林森浩作为娱乐工具,经常拿林开玩笑,林森浩投毒是不对的,但是这个最后的见面有点着急想杀人的感觉,就那么着急执行死刑吗?生怕有什么变故?感觉有点怪。 林森浩是把毒投到公用饮水机里的,他咋就知道是黄洋第一个喝水呢?寝室里的人为什么只有黄洋喝了水?其他人咋不喝?听说宿舍里还住着一位同学。看最近的这些报道,越来越感觉怪异。他到底有没有投毒?为什么换律师?没有合理解释。
马上上刑场,父子对话不能说家乡话?一定要说普通话?是在对台词?这是中国法律规定的?什么法律?二个高才生都走了,谁满意了?法律胜了吗?损失了谁???……
不管林森浩他有多大罪,都应该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法律一定要尊重透明化和知情权!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才不会有更多的冤案错案!是法律条文规定父子对话还要用普通话,为什么处死后死刑裁定书还不给家属?公众对此大惑不解!上海中院应给公众一个说法!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IP属地:江苏1楼2016-01-19 12:11回复
    通篇阅读了,说的很全面。同时,提出的问题很尖锐,值得再次深思!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1-1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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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律师看过卷宗,对林6次口供各异,怀疑林投毒的事实?看来,不只是林吧有所怀疑。谢律师面见过林,应该知道内情,可惜被唐踢出去了,遗憾!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1-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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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6-01-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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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体会到林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感觉!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1-1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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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林森浩他有多大罪,都应该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法律一定要尊重透明化和知情权!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才不会有更多的冤案错案!”


            7楼2016-01-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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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有越多有智商的人质疑了!


              9楼2016-01-1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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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林是不是过失杀人要看主观恶性的吧?而且律师做辩护时更倾向于作秀式的无罪辩护也很大程度影响法庭认定林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的吧?


                IP属地:北京10楼2016-01-2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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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16楼2016-02-0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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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相信是开玩笑,但玩笑莫开大,开大便是祸。罪不至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6-02-08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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