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及家长: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农村贫困户家庭的中职和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确定为贫困户家庭的高中生实行免学费。2016年及以后年度,将只对新入学贫困户家庭中职和高职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普通高中免除贫困户家庭学生学费后,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对学校予以补助。为做好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农村贫困户家庭中职高职学生及高中生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对象是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信息系统”2015年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的中职、高职和高中在校生。
二、工作程序
(一)政策宣传及学生申请(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9日)
1、各高中、职教中心负责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告知。
2、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份,村上进行初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由村委会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
3、学生持书面申请和村委会已盖章的《申请表》到镇政府复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镇审核人(扶贫干事)、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分别签字并盖镇政府公章;
4、学生将书面申请和村、镇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本人就读学校。
5、外省、市、县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职、高职学生空白《申请表》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最后本人将个人书面申请和村、镇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校级汇总上报(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3日)
各校务于2月3日下午3:00前将本校受助学生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5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月4日完成县级汇总,2月5日将受助学生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受助对象核定(2016年2月14日-2016年2月15日)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受助对象最终核定,并与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五)公示(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有关网站对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六)公布结果(2016年2月23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受助结果通知各高中、职教中心及外省、市、县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职、高职学生,并将2016春季学期高中在校生免学费名单通知各高中。
望相互转告。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向利
联系电话:0917-8920280 0917-8920286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人:雷红亮
联系电话:0917-7211615
凤翔县财政局
凤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26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农村贫困户家庭的中职和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确定为贫困户家庭的高中生实行免学费。2016年及以后年度,将只对新入学贫困户家庭中职和高职在校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普通高中免除贫困户家庭学生学费后,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对学校予以补助。为做好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农村贫困户家庭中职高职学生及高中生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对象是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信息系统”2015年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的中职、高职和高中在校生。
二、工作程序
(一)政策宣传及学生申请(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9日)
1、各高中、职教中心负责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告知。
2、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份,村上进行初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由村委会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
3、学生持书面申请和村委会已盖章的《申请表》到镇政府复审,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镇审核人(扶贫干事)、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分别签字并盖镇政府公章;
4、学生将书面申请和村、镇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本人就读学校。
5、外省、市、县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职、高职学生空白《申请表》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最后本人将个人书面申请和村、镇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校级汇总上报(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3日)
各校务于2月3日下午3:00前将本校受助学生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5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月4日完成县级汇总,2月5日将受助学生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受助对象核定(2016年2月14日-2016年2月15日)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受助对象最终核定,并与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五)公示(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2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有关网站对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六)公布结果(2016年2月23日)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受助结果通知各高中、职教中心及外省、市、县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职、高职学生,并将2016春季学期高中在校生免学费名单通知各高中。
望相互转告。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向利
联系电话:0917-8920280 0917-8920286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人:雷红亮
联系电话:0917-7211615
凤翔县财政局
凤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