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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你不用担心会光棍,为续香火官媒指定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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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女子出嫁


1楼2016-01-31 12:08回复
    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卷三)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


    2楼2016-01-3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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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呢,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对男朋友挑三捡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过去你这样做是犯罪行为呢,小心给家人带来麻烦。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的需要,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3楼2016-01-3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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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死后,只得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这种家庭内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龄女人的生殖能力,来增加家族人丁问题,但在事实上却也有助于解决光棍问题。


        8楼2016-01-3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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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汉代,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10楼2016-01-3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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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11楼2016-01-3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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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转自 科技域


              14楼2016-01-3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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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2-0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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