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吧 关注:4,139贴子:99,239

微博转的《睡虎地秦简》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微博转的 微博转的 
相望江湖"
[zz]解读《睡虎地秦简》
阅读:2742012 -07-28 14:39
标签:杂谈
在上中学学古代史,就被灌输,秦朝法律残酷暴虐,人民不堪压迫而反抗暴秦。然而秦法的真相到底如何?先不说史记中明确记载,秦二世登基后,“尽更旧法”,也就是说,二世在位的时候大幅度的修改了秦法。那么,真实的秦法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真的如当年的儒生们所说,暴虐无道,秦又如何奋斗几百年一统中国呢?难道几百年间,秦国的老百姓都是忍过来的?
好在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简》记载的秦律问答让我们可以一窥当年支撑这个强悍王朝的法律到底是怎样的。凭心而论,我们今天所做的恐怕不如秦人。
选几个当今的社会热点问题,看看秦律如何规定的。非古文专业,只好大略翻译,难免有词不达意之处,敬请谅解。
一、见义勇为。在秦代,见义勇为不是社会公德的范围,而是法律要求人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1、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大略解读:有犯罪嫌疑人在大街上杀人伤人,周围的人袖手旁观不救援,距离百步之内的,要罚重款。放在现在顶多也就谴责一下,然后各种砖家啊,叫兽啊出来喷喷唾沫流两滴鳄鱼泪也就罢了。在秦代,“百步中”,也就是说,尼玛事发周边一百步距离的人袖手不管,要“赀二甲”。也就是说,要罚款!二甲,两俱盔甲。要知道在那个纯手工业时代,两具盔甲的价值。。。应该算很重的罚款了,攻城盾的话,几乎算那个时代的坦克了。罚坦克!让你丫旁观!当看戏啊,那就缴纳昂贵的票钱吧。
2、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
大略解读。犯罪嫌疑人入室伤人,室内的人呼救,但是街坊四邻、街道主任啊,片儿警啊啥的,都不在,这些人有罪么?秦律回答,如果街坊四邻确实不在,四邻无罪,但是街道主任、片儿警就是不在,他们也有罪。由此反推,如果在秦代,你的邻居家出事儿了,你在家,听见了却不管,那就是犯罪。街道主任啊,片儿警啊这样的基层一线公务员,尼玛拿了国家的俸禄,没搞好治安预防,发生了入室案件,不管他们在不在现场,统统有罪!!秦代的公务员挺苦逼的。
二、买凶伤人,教唆犯罪
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
大略解读。有人买凶伤人,但是凶手是未高六尺的未成年人,买凶教唆的人什么罪?搁在现在的法律,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买凶伤人杀人啥的,也就不轻不重的判几年。秦律回答:谁买凶教唆,就剐了你大爷的!还他妈废除死刑?现在没有凌迟已经很仁慈了!
三、国企经营者的高风险
1、今课县、都官公服牛各一课,卒岁,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岁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国企,给国家养牛等于秦代的国家经营行为了。不过,干不好可不是现在这样,拍拍屁股走人,组织另有任用,可以大亏国家的钱。这条秦律的意思是,县政府都必须负责养牛的任务,要是养的牛有十头以上,一年死了三分 之一,或者不到十头就死了三头,从县长以下到生产队长统统有罪!!搞垮国企、拿纳税人的钱投资亏损还敢安坐如山?放在秦代,等着吃牢饭吧!
2、人臣甲谋遣人妾乙盗主牛,卖,把钱偕邦亡,出徼,得,论各何也?当城旦黥之,各畀主。
大略解读。敢贱盗卖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然后逃跑?秦律,逮着了没收财产,脸上刻字到老少边穷地区修城墙去!
四、质量效率管理
1、非岁红(功)及毋(无)命书,敢为它器,工师及丞赀各二甲。县工新献,殿,赀啬夫一甲,县啬夫、丞、吏、曹长各一盾。城旦为工殿者,治(笞)人百。大车殿,赀司空啬夫一盾,徒治(笞)五十。
这里的殿不是宫殿的意思。殿,有最后、最下的意思。也就是下等。古代时考核政绩或军功的差等,下等称为“殿”,上等称为“最”
大略解读。放在秦代,你丫敢搞豆腐渣工程?敢不按标准化生产?负责的公务员统统有罪,该罚钱罚钱,该挨揍挨揍。城旦为工殿者,治(笞)人百,修城墙质量评为下等,也就是朱总骂的豆腐渣,尼玛以为免职就行?先削你一百棍子。大车殿,赀司空啬夫一盾,徒治(笞)五十。生产产品质量次,监管部门的公务员罚款,一盾,如果是攻城盾的话,差不多等于一辆坦克了,黑心老板,先削50棍子。
2、公器不久刻者,官啬夫赀一盾。
大略解读,合格但是不耐用,没二话,监管的公务员罚坦克一辆!
3、戍者城及补城,令姑(嫴)堵一岁,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县司空佐主将者,赀一盾。
大略解读,验收蒙混过关了,修的或补的城墙还用不了一年,所有有关官僚罚款,缴坦克去吧。想想现在,修了几个月就烂掉的高速公路,修了一年就完蛋的桥梁,尼玛该有多少公务员得罚多少坦克啊。
五、公款消费
吏有故当止食,弗止,尽禀出之,论何也?当坐所赢出为盗。
大略解读。公务员敢公款大吃大喝?秦律,罪同盗窃!
六、行政不作为
1、啬夫不以官为事,以奸为事,论何也?当迁。
大略解读。当官不干事,成天打小算盘?秦律。当迁。这个迁不是升迁,或什么另有任用。是指一撸到底,开除党籍公职,修长城去吧。
2、实官户关不致,容指若抉,廷行事赀一甲。实官户扇不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空仓中有 ,下有稼一石以上,廷行赀一甲,令史监者一盾。仓鼠穴几何而当论及谇?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赀一盾,二以下谇。鼷穴三当一鼠穴。有禀菽、麦,当出未出,即出禾以当菽、麦,菽、麦价贱禾贵,其论可也?当赀一甲。会赦未论,又亡,赦期已尽六月而得,当耐。
大略解读。以小见大,这是秦律对粮仓管理公务员的处罚条例。仓库门关得不严,能伸进手指;窗户能伸进禾稼;公粮散落到地上;粮仓中的老鼠洞有三个以上;国家要求调拨粮食不按期完成,管理这些公物的官吏统统罚坦克。而要是逃跑渎职,就算过了“追诉期”,抓回来找办不误。
七、拐卖儿童
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二甲;典、老弗告,赀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迁)之。
大略解读。贩卖儿童者、作伪证者、知情不告者,罚得倾家荡产,然后发配!
八、千年冤案,谁说陈胜吴广”失期当斩“!!!!!!????
司马迁说,陈胜吴广造反的原因是,戍边的路上下大雨,走不了,延误了日期,当斩。还仿佛亲历者一样,听他俩说,造反也是死,失期也是死。尼玛,秦国冤枉透了!!司马迁是秦黑啊!!!看看秦律原文吧!!
秦律的徭律明文规定: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大略解读:发征抗命不去,每人罚两辆坦克;误期三五天,挨骂;误期六到十天,罚款一辆步兵战车;误期十天以上,罚款一辆坦克。雨水阻期,可以免除责罚!!!!雨水延期,免除责罚啊!!!陈胜吴广是利用了一帮法盲啊。。。。。。
看了秦简原文,谁还有脸面对先贤?指责暴秦?还是指责我们自己吧。。。。。。。。
罪同盗窃!
六、行政不作为
1、啬夫不以官为事,以奸为事,论何也?当迁。
大略解读。当官不干事,成天打小算盘?秦律。当迁。这个迁不是升迁,或什么另有任用。是指一撸到底,开除党籍公职,修长城去吧。
2、实官户关不致,容指若抉,廷行事赀一甲。实官户扇不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空仓中有 ,下有稼一石以上,廷行赀一甲,令史监者一盾。仓鼠穴几何而当论及谇?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赀一盾,二以下谇。鼷穴三当一鼠穴。有禀菽、麦,当出未出,即出禾以当菽、麦,菽、麦价贱禾贵,其论可也?当赀一甲。会赦未论,又亡,赦期已尽六月而得,当耐。
大略解读。以小见大,这是秦律对粮仓管理公务员的处罚条例。仓库门关得不严,能伸进手指;窗户能伸进禾稼;公粮散落到地上;粮仓中的老鼠洞有三个以上;国家要求调拨粮食不按期完成,管理这些公物的官吏统统罚坦克。而要是逃跑渎职,就算过了“追诉期”,抓回来找办不误。
七、拐卖儿童
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二甲;典、老弗告,赀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迁)之。
大略解读。贩卖儿童者、作伪证者、知情不告者,罚得倾家荡产,然后发配!
八、千年冤案,谁说陈胜吴广”失期当斩“!!!!!!????
司马迁说,陈胜吴广造反的原因是,戍边的路上下大雨,走不了,延误了日期,当斩。还仿佛亲历者一样,听他俩说,造反也是死,失期也是死。尼玛,秦国冤枉透了!!司马迁是秦黑啊!!!看看秦律原文吧!!
秦律的徭律明文规定: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大略解读:发征抗命不去,每人罚两辆坦克;误期三五天,挨骂;误期六到十天,罚款一辆步兵战车;误期十天以上,罚款一辆坦克。雨水阻期,可以免除责罚!!!!雨水延期,免除责罚啊!!!陈胜吴广是利用了一帮法盲啊。。。。。。
看了秦简原文,谁还有脸面对先贤?指责暴秦?还是指责我们自己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1-31 21:20回复
    顶,出土实证。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6-01-31 21:32
    收起回复
      @异形1983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2-01 07:51
      收起回复
        暖贴


        10楼2016-02-06 09:59
        回复
          然后秦朝就“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2-08 01:02
          收起回复
            时代的不同,秦始皇超前的理念不适合,当时也不具有法制治国的群众基础,汉刘邦似乎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刘邦的法律就只有2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就是他倡导黄老之道,无为治国的由来。然为何汉武帝要改制呢?所以,任何制度,都不能照搬硬套,因地制宜和与时俱进才是正确的,〝文化〞这个词里的〝化〞,就有变化的含义。中国传统文化注重的就是关注的动态变化,而非亘古不变。


            IP属地:重庆12楼2016-02-08 04:16
            收起回复
              法家的法与现代法制是截然相反的
              第一:
              法家:“法治”本质是要打破社会其它的组织形式如”亲情“,”友情“,与其他可以反抗君主的力量所谓:“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以别、险为务,则民乱”,说你们都各自听各自的家长的,那就乱套了,那发生械斗怎么办呢?谁来听我的呢?
              现代法制:“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实行保护和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但在法家的平等只是在臣子之中,就是除了皇帝以外没有其他主人。臣子对皇帝是无条件的服从,“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用三纲的形势,使人安心做皇帝的奴才,皇帝在无道也是皇帝,奴才在有能力也是奴才,也不能发表任何反对意见。)


              IP属地:江西13楼2016-02-08 12:07
              收起回复
                第二,法家反对现代法制保护人民权益,法家根本是反对的。
                法家认为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
                足民何以为治
                人民贫穷就会努力致富,致富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产生如虱虮一样的弊端。因而人民富裕了就不易役使,那就让他们以粮谷顶替外出服役,使他们每人都出力,那样农民就不怠惰。
                “使民无得擅徒,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欲躁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辩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


                IP属地:江西14楼2016-02-08 12:15
                收起回复
                  法家“法治”重刑轻罪反对现代法治罪刑均衡
                  ,商鞅说“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则无刑也。”“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主张对轻微的犯罪行为,处以严厉的刑罚,如窥视宫殿者要受膑刑,路上拾遗的要遭断足,甚至对往路上倒灰这样的小过,都要处以脸上刺字的刑罚,对其它犯罪的处罚的残酷就可想而知了,认为只有重刑才能止奸、除暴、平乱。
                  而当代世界各国刑法都普遍规定了罪刑均衡原则。强调罪和刑的相适应,就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就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刑均衡原则是人类法治文明进步的反映,也是现代法治的公平、公正、正义的价值体现。现代的法治不仅强调罪刑均衡,而且轻刑化成为当代刑法的发展潮流,轻刑化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非犯罪化,就是对一些社会危害不大的行为不再规定为犯罪;二是轻刑罚化,就是降低一些犯罪的法定刑幅度,使整个刑事制裁体系缓和化。


                  IP属地:江西15楼2016-02-08 12:20
                  回复
                    法律本身是公平公正但法家更本是反对的,法家讲究无条件服从君子破坏公平,重刑轻罪,破坏公正。


                    IP属地:江西16楼2016-02-08 12:23
                    收起回复
                      我听说:“臣子服事君主,儿子服事父亲,妻子服事丈夫,这三种秩序理顺以后,天下就能得到治理;如果违背了这三种秩序,天下就会混乱。”这是天下的正常法则,就是明君、贤臣也不能变更。既然这样,那么即使君主不够贤明,臣子也不敢侵犯。现在尊尚贤人、任用智者没有一定之规,是悖逆之道,一般人却总认为治国之道。正因如此,在齐国田氏得以夺取吕氏政权,在宋国戴氏得以夺取子氏政权。这些人都是有才能又有智慧的人,哪里是既愚蠢又不贤的人呢?由此看来,废弃常道去尊尚贤人就会发生混乱,舍弃法制而任用智者就会产生危险。所以说:要尊尚法制而不能尊尚贤人。


                      IP属地:江西17楼2016-02-08 13:27
                      收起回复
                        或者说黄生说的: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弒而何也?”


                        IP属地:江西18楼2016-02-08 13:32
                        收起回复
                          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杀人要偿命,但自古以来杀人的事从来没有断过。关键是作案的人没想到犯案后就会被追究。刑法的威慑力不是没有,而是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万能的。”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6-02-08 14:24
                          收起回复
                            你这通篇大概就是刑法万能主义,重刑主义,可中国杀人偿命都施行一千年了。这么还没解决。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6-02-08 14:36
                            收起回复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
                              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则无敌矣。今离娄见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在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瓢风;宛钜铁釶,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謟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操轻重者。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6-02-08 23:5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