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讨论:
陈某是某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自2009年1月进入该公司。双方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约定陈某月薪2万。为了留人和激励,公司每年都会发放相应数额的年终奖。自2010年开始,每年3月,陈某会收到公司将于当年度7月发放上年度年终奖的邮件通知,7月会自公司领取4万元的年终奖。2013年3月,陈某收到发放年终奖邮件通知,但7月仅领取了1万元的年终奖。于是陈某找公司沟通,要求按照往年的标准(2个月工资)发放。公司表示其12年的表现一般,且公司12年的效益不如往年,而年终奖是公司给到员工的福利,故不予补发。2013年11月,陈某以公司拖欠2012年年终奖为由辞职,并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发2012年的年终奖3万元以及发放2013年的年终奖。
在本案例中,陈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呢?
陈某是某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自2009年1月进入该公司。双方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约定陈某月薪2万。为了留人和激励,公司每年都会发放相应数额的年终奖。自2010年开始,每年3月,陈某会收到公司将于当年度7月发放上年度年终奖的邮件通知,7月会自公司领取4万元的年终奖。2013年3月,陈某收到发放年终奖邮件通知,但7月仅领取了1万元的年终奖。于是陈某找公司沟通,要求按照往年的标准(2个月工资)发放。公司表示其12年的表现一般,且公司12年的效益不如往年,而年终奖是公司给到员工的福利,故不予补发。2013年11月,陈某以公司拖欠2012年年终奖为由辞职,并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发2012年的年终奖3万元以及发放2013年的年终奖。
在本案例中,陈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