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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个适合读书人看得武侠小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准备在这里转载一下。这部小说不是穿越,不是玄幻,纯传统武侠套路,要读进去需要一定的读书阅历和文化修养。这部小说注定没有什么市场,但绝对值得一看。


1楼2016-02-05 13:18回复
    你在自荐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2-0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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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2-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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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沈白
        作为顺德府的一个捕快,沈白也算是很有名了。
          他被称为“神捕”一点也不嫌过分,不说他屡破疑案,单说他匹马破获“红柳山庄”案便足以被称作“神捕”了。
          但是,沈白给人的感觉却是:神秘!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父母是谁,在哪里学艺。
          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究竟有多高。
          这些他从没有向人提起过。
          当他的本家,也是他的好友,有江南赛孟尝之称的沈老爷子沈三石打问他祖籍何地时,他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包括沈老爷子。
          因为是个人就有父母宗亲,即使是个从小被遗弃的孤儿,除非他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
          事实上,在沈白心里,他就是一个孤儿,他只知道自己叫沈白,却不知道是谁为他起的名字,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姓“沈”。
          他是一个无根的浪子。
          有谁能够真正了解浪子的心?
          现在他来到某地县衙,见到了郑解郑捕头和成宽成捕快,听两个人详细介绍案情。
          郑解自知才智和力量不足以破获这个案子,无奈之下报告了府里。
          知府大人恰好和吉老爷是世交,也很重视,就派府衙最能干的捕快沈白调查这个案子。
          沈白还很年轻。
          年轻的意思往往代表着缺少经验。
          因为经验不是想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
          再聪明的脑袋,再丰富的想象力,也比不上现实复杂。
          现实经常会出现让你无法想象的事情。
          再怪诞的想象也无法脱离现实。
          所以,一个人走过的路还不如别人走过桥长,吃的米还不如别人吃的盐多,经验怎么会比别人多?
          这正是郑解和成宽对沈白的看法。
          “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能能干到哪里去?”他们在给沈白讲解这个案子的时候,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当然不会讲出来。不会用嘴讲出来。
          但是,沈白却懂了。
          有些话不一定非要用嘴才能说出来。
          他们两个都可说是老油条了,至少他们自己这么认为,而且两个人还自认为自己的恭谨态度已足以让任何一个上峰满意。
          但是,沈白却能从别人哪怕最微小的动作和神情变化判断出他内心的想法。
          他不动声色,继续倾听两个人讲解。
          案情很简单,因为确实没有什么具体有用的线索。但是,当成宽讲到那种特别的香味儿时,沈白的眼睛亮了一下,一俟两人讲完,他立时要求带他到案发现场去看一看。
          成宽撕开贴在七姨太香闺门上的封条,推门让沈白进去。
          里面的陈设丝毫未动,只是桌椅上蒙了一层尘土。
          成宽耸起鼻子猛嗅了一下,他已经闻不到那种香气了。
          就像那桌椅上的灰尘一样,时间会带给我们很多东西,当然也会带走很多东西。
          但是沈白却嗅到了那种幽香,香气虽然已经极淡,但是那种诱惑却丝毫不减。
          “不是那五个高手所为。”沈白说道,“少林方丈慧觉禅师、武当掌门玄通道长德高望重,自然不会是他们,丐帮帮主,崆峒派掌门,也都不可能,最可疑的是神女宫宫主,但是某种原因肯定不是她。”
          郑解和成宽微微觉得失望,本来尚存的一点线索也断了。
          “所以,既然排除了内部自己人作案的可能,那么,一定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世外高人所做。对于这个人,目前还没有一点线索。”沈白说道。
          世上的高手岂止五人而已。沈白心想,他心里此刻想到了一个世外高人,那人的武功之高,世人根本难以想象。当然,他心里想的,嘴上不会说出来。
          他也没说他想起了一桩与本案极其相似的悬案,那是他在府衙查阅历年来未破的悬案卷宗时看到的。假如由他来起草此案的文书,恐怕其中描述案发现场的段落应该与那卷宗里有关内容无甚差别。
          难道这是一个连环案?沈白心里似乎有了点谱,只是他有点疑惑,如果说是连环案的话,为什么时隔十年才再次作案呢?


        22楼2016-02-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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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自荐。尚未完稿。我曾让我尊敬的一个老诗人、散文家看过前几章,他说:“文笔挺好,但恐怕只有真正的读书人才会喜欢。”
          在天涯、金庸客栈发过,我的博客也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小说名字暂时叫《沈神捕之盗婴案》


          23楼2016-02-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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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太过于抬高自己了。。。什么叫真正的读书人才会喜欢?就你这文笔,这故事情节,在网上随便都能找到一大片比你好的,真不是打击你,人要有自知之明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6-02-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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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名字你说得很对,谢谢你指出来。名字一直没想好,所以暂用这个名字。
              高高在上?有吗?
              你理解的高高在上可能指的是我说的真正的读书人喜欢。是不是也可以将这句话理解成“我写的不够通俗”,这岂非又变成了自我贬低?


              40楼2016-02-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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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龙的味道很重。不过还行。我看的不反感。继续!


                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6-02-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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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想名子真伤脑筋兄台。
                  这篇小说对于古龙的模仿只是外在的模仿,一种语言风格其实代表着一种思维方式,古龙的语言风格和他的小说构思是一致的,没有他那样的巧思刻意模仿无异于照猫画虎(也可以看做作者自嘲)。我的小说骨子里和古龙是不一样的,我自忖想象力远不及古龙,那样多的奇人异士,那样离奇的故事情节,很难想象。对于金庸和古龙我更喜欢金庸,从文字、内涵和文学性上来说,金庸更胜一筹。金庸和古龙的小说都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但金庸的奇是正常人、正常生活状态下的奇,奇而不怪,入情入理,而古龙的奇则是超出正常生活的奇。因此我经常把金庸称作“正派”,而古龙则归为“邪派”。但是金庸和古龙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对正义的追求。现在的人处世哲学多数都是利益至上,忘记了什么是公平和正义,但这还不是最绝望的,最绝望的是有一天正直、善良、无私、勇敢、追求正义的英雄也不能使我们受到感动。


                  44楼2016-02-2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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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真的


                    IP属地:陕西45楼2016-02-2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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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名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6楼2016-02-2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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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这样一个不是发生在本官辖区内的案件如此重视,神捕一定觉得奇怪。”唐知府似乎一下子就看透了沈白心里在想什么。
                          “请大人明示。”沈白躬身答道。
                          “想来对于当年陕甘道上的劫案神捕一定非常了解?”唐知府说到这里,看了沈白一眼,意似询问。
                          “福威镖局从新疆和田走镖押运一辆镖车,货物是一批玉器,途经祁连山下的陕甘道,遭遇劫匪,镖头和四名趟子手全部被杀。后查明杀人劫镖的正是独行大盗闫升。”沈白简洁的叙述了一下案情。
                          唐知府微微一笑,说道:“此案案情已布告天下,神捕自然知道。只是真正的案情,神捕恐怕不得而知。”
                          沈白神色一动:“愿闻其详!”
                          “货物为玉器是真,但不是一车,而是三车;福威镖局押镖也不假,趟子手却有十二人,连同镖头在内共十五人,但是这十五人中,真正福威镖局的人却只有三名趟子手,余下十二人全部是大内高手。“一剑震江南”雁雪鸿、“冷月煞星”项讳皆在其中。说到这里,你一定明白了,这趟镖是皇镖。不错,这三辆镖车一百八十件玉器是新疆上贡的贡品。皇帝非常重视,所以派了十二名大内高手协助押运。但是,这般强劲的押镖阵容也没有完成任务,十五个高手连同车夫二十一人全部被杀,三车玉器全部消失。闫升的武功神捕想来见过,他确实可以称作高手,但是,以他的武功,单就雁雪鸿一人他就对付不了,遑论十一名与雁雪鸿难分伯仲的大内高手?你以为如何?”
                          “雁雪鸿的青霜剑,项讳的弯月刀,本来就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兵器,昔年称霸武林,人称‘南雁北项’,十年前退隐江湖,不知所踪,却原来大隐于朝。他们的武功怎样,我只是耳闻,无缘亲见,我见到过一个涉及雁雪鸿的卷宗,笔录中记载了一个与雁雪鸿交过手的江湖人物的供述,此人尚在,用剑名家,也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他与雁雪鸿比剑败北。我见过闫升的武功,比之此人尚且不如。闫升决计杀不了雁雪鸿。”沈白答道。
                          “着啊!所以说闫升杀人劫镖只是一个幌子,用以掩盖皇镖被劫的事实。那么为什么是闫升而不是其他人来背这个黑锅呢?因为案发之时闫升也在现场。”
                          沈白悚然动容:“闫升确然参与了劫镖?”
                          “闫升确实参与了,但不是劫镖,而是窃镖。江湖上都知道闫升是独行大盗,却不知道他这个盗字更多的时候可以解释成“窃”,他确实劫过镖,但他最拿手的却是偷。他得知福威镖局押送一批珍贵玉器的消息就赶到新疆,一路跟踪镖车,自忖以个人之力难以劫镖,便想行窃,但是镖车守护严密,无法接近,后来终于给他想出一个办法,他已经摸透了镖车的行进规律,便在陕甘道上一个必经之路中间挖了一个坑,蹲身其中,覆以伪装,等到薄暮时分最后一辆镖车行至其上时,跃身附于车底,蹄声杂沓,居然没被发现。他暗自庆幸,心想福威镖局也不过如此,十五个人防不住一个贼。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想错了,因为他听见一个镖头说道:‘点子很硬。’另一个镖头说:‘十五个人。’前边那个镖头沉吟着说道:‘一对一,咱们的人没问题,只不知道福威镖局的三位手底下怎样。’开始闫升有些莫名其妙,后来终于想明白,原来他们是给一伙劫匪给盯上了,因为凝神戒备,所以没有提防有人潜入。镖车辚辚又行出十余里,天色已然全黑,借着插在镖车上的火把,闫升看到道路两旁齐腰的荒草急速后掠。蓦地车夫一声吆喝,镖车咯噔一下停了下来。闫升听见先前那个镖头高手呼喝:‘什么人敢劫福威镖局的镖,报上名来!’闫升没有听见有人报名,只听见金风破空之声,夹杂着呼喝声和惨叫声,显然动起了手。闫升趁机伸手从镖车上摸出一件玉器,着地滚入路边草丛躲好,偷眼观看这场战斗。其时战斗已近尾声,押镖一方只剩下雁雪鸿和项讳二人在勉力支撑,其余十二人均已战死,车夫四散奔逃,也被暗器一一射杀。敌方确实是十五人,黑衣蒙面,十三人已宝剑入鞘静静站着,旁观两名黑衣人和雁雪鸿、项讳游斗。在火把的照耀下,闫升看得分明,黑衣人全部用剑,闫升虽不是用剑名家,但是走南闯北见识颇广,但是这两名黑衣人所用剑招他却从未见过,只看得他心惊肉跳,黑衣人用剑不仅快,而且出招方位匪夷所思,自思与雁雪鸿易地而处,恐怕连三招也接不了就已身首异处。作为大盗的他居然替雁雪鸿、项讳赶到担忧。果然,片刻之间,雁、项二人几乎同时被一剑穿喉,更绝的是两个黑衣人最后的杀招居然一模一样!黑衣人分头检查了一下所有的尸体,没有断气的车夫也被补了一剑,最后察看了一下镖车车底,一声唿哨十五人迅速没入黑夜之中无影无踪,只留下二十一具尸体。闫升一直等到后半夜才敢起身离开。”


                        47楼2016-02-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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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老万豆花店
                            七月十九。
                            巳时。
                            日上三竿。
                            保定府,麻花街。
                            老万豆花店。
                            店面不大,但是很干净,炸油条的油锅支在店门口,老万正在将一团面抻了抻,送到了油锅里,他老婆用两根细长的竹筷灵巧地翻转按压,女儿则在招呼客人端碗送饭。
                            店内已经坐满了客人,店门外空地上摆的几张桌子也快坐满了。
                            一碗嫩豆花,两根老油条,两个茶叶蛋,一碟水煮花生米。
                            闫升坐在门外的长条凳上,惬意的吃着他的早餐,似乎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
                            意识到又能怎样?
                            当一个人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听之任之,得过且过。
                            既然日子歹过也是过,好过也是过,所以没有理由不好过一点。
                            债大不愁,危险大了也就不愁了。
                            所以,闫升兴致很高的享用着他的早餐,甚至比沈白还要心情愉快。
                            沈白就坐在背对着他的不远的一张桌子旁,桌上摆着和闫升一模一样的早餐,但是显然他没有那么惬意,因为他必须随时留意闫升身边所有的事情。
                            沈白今天没有戴面具,所以闫升打量了他一眼也没有认出他是昨晚那个一度让他万分讨厌的人。
                            沈白一边吃饭,一边留意着闫升,忽然一只脏兮兮的小手伸到他眼前,顺着脏手他看到一个衣衫褴褛、满脸乌黑的小丐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他。
                            浑身泥污的乞丐居然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沈白也没有说话,拿起两个茶叶蛋放到了那只脏手上。他有一刻真担心这只小手拿不住这两个鸡蛋,但是那只手飞快的将两个茶叶蛋稳稳的放到了胸前的袋子里,“哧溜”一下子转身溜到了别的桌子前。
                            这时忽然一阵“得得”的马蹄声传来,一时众人的眼光都转向了长街,但见一匹青骢马不疾不徐的走过来。
                            众人的眼光都盯着那匹青骢马,似乎连饭都忘了吃,
                            马有什么好看的?一匹普普通通的青骢马,又不是大宛良驹汗血宝马。
                            青骢马当然没什么好看的,关键是骑马的人。
                            骑在马上的居然是一个少女。
                            不但是一个少女,这个少女还很好看。如果食客当中有人见过十妹的话,一定会觉得这少女与十妹相比也不遑多让。
                            而且这个少女不像十妹那样不施粉黛,出门前一定精心装扮过,所以比十妹更多了几分艳丽。
                            通常这样女子是很难见到的,因为,像这样万里挑一的美女一般不出门,即便出门也不会骑马,只会坐在轿子里,轿帘不打开谁也看不到。
                            所以众人不吃饭不是忘了吃饭,而是舍不得因吃饭而错失了看美女的机会。
                            好在古人就说“秀色可餐”,欣赏美女原是可以抵饭吃的。
                            所以当马蹄“得得”经过老万豆花店门前时,众人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沈白也在看,所谓“食色性也”,世上男女谁能免俗?
                            那少女经过众人眼前的一霎那,眼波一转向沈白望了一眼,沈白立即觉得心中一动。便在此时,沈白忽然听见闫升怒喝一声:“小子,干什么!”瞥眼一看,看到刚才那个小叫花正在快速跑向街心,闫升在后大呼小叫地追赶。沈白立刻拈起一粒花生米,轻轻一弹,正中小丐膝部“足三里”穴位,小丐立时扑跌倒地,闫升快步赶到从小丐身上摸出一件物事放在怀中,接着伸手便去捉那小丐。那小丐甚是滑溜,就地打了几个滚已脱离闫升手掌,起身就跑,闫升随身追赶,堪堪已将小丐抓住,蓦地一条软鞭无声无息地袭来,闫升立刻停步闪避,软鞭并不跟着进击,转头已将那小丐卷住,软鞭回撤,那小丐稳稳落在了那匹青骢马的马背上。原来是那骑马少女将小丐救去。马蹄声急,两人一骑,远远地顺着南北向的长街向南去了。
                            那少女挥鞭攻敌救人一气呵成,绝无停滞,众人看得目眩神驰,均喝了一声彩。
                            沈白也暗暗点头,往桌上丢下几枚铜钱,起身离开,向着青骢马逃走的方向追去。


                          53楼2016-04-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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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的古龙疯让我无心看下去


                            IP属地:广东54楼2016-04-1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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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有没有名字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16-04-15 14:47
                              收起回复